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近日发布新落户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指南,明确租房补贴申请条件为2018年起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新落户的在职在岗、无自有住房的人才,最高补贴金额为每人每年2万元。
具体如下:
一、补贴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新落户的在职在岗、且无自有住房的下列人员:
(1)博士;
(2)35岁以下的硕士;
(3)35岁以下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
上述人员不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
二、申请条件
申请租房补贴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2018年1月1日以后落户我市,本市户籍未迁出的毕业生视同新落户人员;
(2)全日制本科(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及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应为2015年1月1日以后毕业;
(3)按规定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4)申请人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三、补贴标准
租房补贴的标准为:
博士每人每年2万元
硕士每人每年1.5万元
本科毕业生每人每年1万元
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每人每年0.6万元
四、补贴申请
1.租房补贴申请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注册-合肥厅-热点服务-人才引进服务通道完成租房补贴申请。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清晰、完整上传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社保卡和缴纳社保证明;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和家庭成员身份证号码。
(2)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留学认证书。
3.租房补贴申请审核通过的,续发期间无需再申请,符合补贴条件即按月发放。
在续发期间,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重新提出补贴申请:
(1)申请人变更在肥就业单位的;
(2)申请人创业实体依法破产、注销后,重新创业或在本市其他单位就业的;
(3)申请人租房补贴申请审核不通过,或在续发期间不符合补贴条件停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