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荆门市促进农民工和大学生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认真遵照执行。
1.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对企业吸纳农民工和大学生就业的,全面落实相关政策。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按规定给予企业2000元/人的一次性奖补。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月500元的培训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企业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70%返还失业保险费。安排不少于4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养和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疫情期间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荆门辖区企业,按在岗并参保员工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全面落实阶段性免征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减负政策,实施延期缴纳、困难企业缓缴等举措,减轻企业负担。(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2.支持农民工和大学生到企业就业。对在外务工返乡人员和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本科、专科大学生,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照返乡务工人员1000元/人、专科生2000元/人、本科生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3.支持大学生到农村创业就业。鼓励大学生创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事体验园、农村电商等项目,对到农村创业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给予500元/月的生活补助;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的创业主体,吸纳带动就业5人以上、10人以上的,分别一次性给予创业补贴5万元、10万元。对农业经营主体新引进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给予2000元/年的租房补贴。对“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按规定落实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和安家费,服务期满可享受公务员定向考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等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4.支持人才引进。对在荆工作的硕博人才,按规定给予硕士2万元、博士8万元一次性安家费补贴。对纳税实体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对在荆实习实训大学生,按照100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不超过3个月的实习实训补贴。对吸纳就业见习的单位,每吸纳1人,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5.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符合申请条件的农民工、大学生等从事个体经营、合伙经营、创办小微企业的,可申请最高15万元、100万元、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扩大一次性创业补贴范围,对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学年起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2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返乡创业人员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已享受其他一次性创业补贴的除外)。实施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对在校及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在我市自主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6个月以上,经评审后按规定给予2万至20万元的扶持资金。(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人行市中心支行、荆门银保监分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