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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房价走势趋势最新消息,今年厦门房价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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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住房发展规划(2021-2025年)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0年11月13日

第一章 总则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迈进的起步时期;是我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攻坚时期;也是我市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竞争实力、实现动能转换和争先进位的关键时期。为发挥住房发展对国民经济和社会民生的促进作用,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编制目的

为加快我市“跨岛发展”和建设“两高两化”城市的步伐,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加强对未来五年住房发展的统筹与指导,明确“十四五”期间住房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努力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住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逐步实现从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迈进。

二 、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要求,落实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完善租购并举制度,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加快住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因城施策推动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住房体系,不断提升全体人民的居住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第二章 “十三五”住房发展回顾

“十三五”期间,我市不断推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市场为主”向“市场和保障并举”转型。调控政策从行政手段为主逐步向综合施策的长效机制转变,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投机炒房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逐步呈现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稳的态势。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加大人才住房供应,不断扩大保障覆盖面,促进保障房体系更加完善。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初步构建租购并举住房制度,人民居住水平显著提升。

一、发展成效

(一)城乡居民住房水平明显提高

城乡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小康水平,居民住房质量不断提高。新建商品住宅小区全面推行一次性装修到位,绿色建筑得到进一步推广,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持续推进,住房功能和配套设施逐步完善,人民居住条件持续改善。

(二)住房供应体系满足多元需求

全市累计供应居住用地502公顷,建筑面积1570万平方米,其中商品房、保障房、安置房占比分别约40%、40%、20%,基本形成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使20万户家庭购房需求得到满足、21万人住房困难问题得到解决。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培育13家规模化机构,构建高中低并举、大中小兼备的多元市场主体格局,初步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三)服务城市经济发展成效显著

住房产业带动经济增长,房地产业累计投资3430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的34%;房地产增加值累计达到1320亿元,较“十二五”同期增长40%。新建住房以岛外为主,商品房重点保障岛外供应,促进产业要素和人口要素向岛外集聚,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

(四)市场调控日趋完善成效渐显

积极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从供需两侧多措并举落实调控任务,初步建立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市场回归理性,房价保持平稳,投机炒房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近三年房价涨幅低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基本实现。

(五)住房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

我市成立住房管理专门机构——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住房管理改革持续深化,住房管理机制逐步健全。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现96%事项“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二、存在问题

“十三五”期间,我市住房发展取得良好成效,但也存在以下问题:结构性方面,岛内外商品住房发展较不平衡;保障性住房覆盖率有待提升;住房租赁市场有待加快发展。协调性方面,房价水平与经济增长水平、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协调,房地产市场风险依然存在,与高质量发展要求还有差距。品质性方面,绿色建筑有待进一步推广;老旧小区面貌有待改善;危旧住房的安全隐患仍未完全消除。创新性方面,法律、金融、财税等市场调节器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保障房和安置房市场化投融资机制有待健全;智慧化、一体化的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仍待完善,住房治理手段创新亟待加强。

第三章 “十四五”住房发展面临的形势

近年来,我市住房既存在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居住品质有待改善、治理手段有待创新等问题;也面临着打造区域都市圈、建设“两高两化”城市、推进“跨岛发展”战略、加快城市更新步伐等机遇。

未来,我市将坚决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租购并举、因城施策,以优化住房供应、稳定住房价格、提升居住品质、完善配套设施为抓手,促进住房高质量发展,加强人才住房供给和保障,助推城市产业经济动能转换,增强城市吸引力、创造力、竞争力。

第四章 “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形成更合理、可衔接、分层清晰、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进一步满足市民群体多层次住房需求,实现住房总量平稳增长、住房品质逐步提高、住房消费健康发展、住房结构更为均衡、区域布局更加合理、治理能力显著提升的总体目标。

二、具体目标

(一)住房服务水平提升

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不断扩大保障覆盖面,力争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覆盖率达25%以上。加大“三高企业”骨干员工、各类人才和新市民住房保障力度,解决城市基本公共服务行业职工住房困难。加快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完善长租房政策,拓宽房源供给渠道,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力争再培育10家以上规模化租赁机构。

(二)住房供给结构均衡

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约38万套,面积2950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供应量约12万套,面积1300万平方米,占比约45%;保障性住房供应量约10万套,面积600万平方米,占比约20%;市场化租赁房供应量约10万套(间),面积450万平方米,占比约15%;新建安置房供应量约6万套,面积600万平方米,占比约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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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住房消费健康发展

保持住房价格总体平稳,逐步使住房价格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相适应。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年度涨幅不超过5%,住房租金价格年度涨幅不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因城施策,引导量力而行、梯度消费,满足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推动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居住品质显著提高

保持住房总量平稳增长,不断提高城乡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秉持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理念,优化住房区域布局,加大岛外商住用地供应,提高中小套型住房供应比例。加快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推动住房功能和配套持续完善,加大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推广力度,实现居住环境和品质优化提升。

(五)住房治理效能提升

创新住房治理手段,健全住房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法律、财税、金融等市场调节器作用,运用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辅助管理,加强市场监测分析,防范市场风险。建设住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章 “十四五”住房发展实施方案与保障机制

一、实施方案

(一)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强化住房规划引导

加大居住用地保障力度,满足商品房、保障房、租赁房和安置房的建设需求。强化住房规划引导,促进空间布局优化,岛内以城市更新为主,岛外以新城建设为主。完善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机制,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按照规划建设租赁住房。

(二)供需两侧双向调节,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加大住房供应力度,保持供求关系平衡,稳定住房市场价格;持续落实长效机制,支持刚需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合理引导市场预期,防范市场风险。吸引优质房企来厦发展,鼓励社会化主体参与保障房和安置房建设,培育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支持企业经营创新,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三)加大保障房建设,强化住房民生保障

扩大保障性住房覆盖范围,多渠道强化人才住房保障。加大各类人才的保障房供应力度,加大对高层次人才购房、租房补贴力度,精准解决环卫、公交司机等城市公共服务行业一线职工的住房困难;加强房源筹集管理,探索以“竞配建”等方式增加保障房供应,在城市更新项目中要求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房或人才房,提升住房供给效率;优化保障性住房空间布局,在轨道枢纽、产业园区周边建设保障房,落实保障房项目和周边配套“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原则,提高保障房居住便利度;完善保障房分配与管理机制,缩短保障房审批轮候时限,提高保障房分配效率。

(四)加快租赁住房发展,满足多元租赁需求

按照“新建一批、盘活一批、改建一批”的思路,形成立体化房源供给渠道,有效增加租赁住房供给。加快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新建租赁住房进程,盘活各类闲置住房用于租赁住房,推动商业、办公等存量非住宅改建为租赁住房;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带动作用,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参与住房租赁市场;推进住房租赁法制建设,规范住房租赁市场行为,维护租赁双方合法权益,稳定租赁关系;结合中介机构专项综治、双随机检查及日常巡查,建立“常态长效化”市场监管机制,规范住房租赁行业秩序;加快构建住房租赁价格参考体系,引导市场合理定价,稳定市场租金水平。

(五)发展绿色健康住宅,提升居民居住品质

健全绿色建筑评估体系,建立良性激励机制,通过财税奖补等手段鼓励绿色建筑小区建设;加大装配式建筑推广力度,逐步提高新出让住宅项目装配式比例;进一步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加强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探索社会资本合作改造模式,选取试点小区进行智能化、适老化改造,推动智慧型、生态型住宅社区建设,显著提升居民居住品质。

(六)转变政府管理方式,提升住房治理效果

完善住房领域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推进我市房屋租赁管理、商品房预售管理、房屋安全管理等法规规章修订工作。借助数字技术赋能政府治理,推进住房信息一体化建设,构建住房管理服务集成系统平台;通过建立全市房屋大数据库、优化房地产市场监测预警分析系统等举措,为住房精准管理、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二、保障机制

(一)规划方案落实监控机制

要按照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实好我市、我局住房发展目标和任务。建立和完善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评估制度,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年度分析和中期评估。建立住房发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制定综合绩效考核办法。

(二)发展目标刚性执行机制

各类规划建设指标采取下限管理,属于刚性指标任务,各区政府(管委会)、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严格落实规划目标和任务。

(三)多规合一联动机制

建立本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的沟通机制,加强信息交互性,强化规划联动性。

(四)住房信息管理机制

以智慧城市、智慧社区、智慧房屋建设为契机,依托市级大数据平台,完善住房信息管理服务体系,健全住房信息管理机制。

(五)公众广泛参与机制

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公众参与住房发展工作;广泛征求并听取专家和公众意见,科学民主决策,及时向社会公布规划编制和年度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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