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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及人才补贴发放时间

每个城市对于引进人才补贴政策不一样。但大多数为住房补贴、创业补贴、福利补贴等,数额也不定。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2021年德州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及人才补贴发放时间,仅供参考!

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休假疗养制度

1.适用对象

持有A类、B类、C类《德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的人才。

2.服务内容

在市级公立医院开通高层次人才诊疗服务专窗,办理门诊“医卡通”,建立专门健康档案,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健康查体,安排一次休假疗养。

3.政策依据

《德州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休假疗养实施细则(试行)》(德人组发〔2016〕25号)

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政策

1.安置原则

对来我市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的配偶,由人才所在单位根据需要提出申请,由组织、人社部门按照“对口安置为主,统筹协调为辅”的原则协调安置。

县(市、区)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工作,参照执行。

2.安置条件

符合《德州市人才分类目录(试行)》中A类、B类、C类条件,且处于管理期内的高层次人才,可申请随迁配偶安置。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不享受此安置政策。

3.政策依据

《德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安置实施细则(试行)》(德人组发〔2016〕26号)

高层次人才随迁暂未就业配偶生活及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1.适用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暂未就业或已进行失业登记,《德州市人才分类目录(试行)》中A类、B类、C类高层次人才的随迁配偶。

2.补贴标准

市财政给予每月不低于上年度德州市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并以个体身份参加缴纳相应社会保险。养老保险费用补贴标准为上年度全市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的20%,医疗保险费用补贴为9%,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及时调整。补贴时限累计不超过3年,重新就业后不再享受。

3.政策依据

《德州市高层次人才随迁暂未就业配偶生活及社会保险补贴实施细则(试行)》(德人组发〔2016〕27号)

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政策

1.适用对象

高层次人才是指符合《德州市人才分类目录(试行)》中C类及以上条件的高层次人才。

2.实施原则

高层次人才子女入托或接受义务教育的,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在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户籍地或居住地辖区内的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高层次人才子女高中转学的,按照意愿协调安排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

高层次人才非本市户籍子女在我市就读学前阶段、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学校或参加初中升高中的,享受我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3.政策依据

《德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实施细则(试行)》(德人组发〔2016〕28号)

“假日专家”工程

1.适用对象

我市用人单位从市外引进,不变身份、不转户籍、不转人事关系,不受工作地域、工作时间限制,通过顾问指导、技术合作、联合研发、委托开发、成果转化等柔性方式,为我市发展提供智力服务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2.适用单位

市辖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的各类企业;市辖区内教育、卫生、文化和科研院所等单位。

3.申请条件

①“假日专家”应符合《德州市人才分类目录》(德人组发〔2016〕1 号)中C类以上资格条件;或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之一;

②“假日专家”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开展灵活多样的务实合作;

③用人单位以月薪年薪、技术指导费、股权分红、项目提成、年终奖等方式,给付“假日专家”薪资报酬。

4.扶持政策

①薪酬补助。对“假日专家”连续3年按照其上年度在德州纳税的劳动报酬的30%予以奖励,每人每年最高20万元。

②引才奖励。鼓励“假日专家”荐才引才,对成功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来我市全职创新创业,引进人才为当地发展作出重要贡献或获得国家、省重点人才工程支持的,根据引进人才的贡献和水平,给予推荐人3—20万元的引才工作奖励。

③贡献奖励。对与用人单位合作取得突出成果、作出重大贡献、带来显著效益的“假日专家”,授予突出贡献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不超过20名,每人奖励3万元。

④住房保障。“假日专家”来德工作可免费入住市、县人才公寓。

⑤差旅费用。用人单位负责报销“假日专家”差旅费;《合作协议》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5.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德州市“假日专家”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德人组发〔201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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