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城市对于引进人才补贴政策不一样。但大多数为住房补贴、创业补贴、福利补贴等,数额也不定。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2021年开封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及人才补贴发放时间,仅供参考!
为创新最具竞争力的人才制度,加快吸引聚集各类高端人才来汴创新创业,有效助推我市创新驱动和产业转型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汴梁英才计划”,并于近日推出了《关于实施“汴梁英才计划”的意见》,一系列极具含金量的人才政策,引发了海内外人才的广泛关注。
目标
人才集聚高地 开放创新之城
立足我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大力实施“汴梁英才计划”,力争用5到10年的时间,引进10名院士或相当层次的顶尖人才,100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1000名高层次紧缺人才,在全市范围内引进和培养10000名各行业优秀人才,努力把开封打造成人才集聚高地、开放创新之城,加快实现全面崛起。
围绕上述目标,以“四个一”人才工程[联络一批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打造一批创新(创业)平台、引进一批高端人才(项目)、形成一批新兴产业]为载体,大力招才引智,到2020年,与国内外20所一流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全面合作关系,建立一批引智工作站,形成有效支撑我市产业发展的引智网络;打造10个覆盖我市各主导产业领域的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在全市形成资源共享、完备联动、互为支撑的创新创业平台体系,有效提升对各类高端人才的承载力、吸引力;汇聚“*”“*”等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重点领域高层次紧缺人才100名左右;引进培育高层次创新创业科技团队50个左右;积极开展国外引智活动,引进外国专家200人次左右,加快高层次人才集聚,助推“汴梁英才计划”目标实现。
对象
突出“高精尖缺”人才
着力引进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等顶尖人才,国家“*”“*”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重大科技成果第一完成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百千万工程”国家级拔尖人选等高端人才,拥有关键核心技术、能够带动产业转型的产业领军人才和团队。
精准引进通晓国内外金融规则、善于资本运作的金融人才和团队,在文化创意、演艺运作等方面有所专长的文化产业人才,引领创新创业、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家、职业经理人。
注重引进互联网跨界融合、大数据、智能制造、国际贸易、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旅游运营、生态环保、现代农业、城市规划等重点领域高层次紧缺人才以及各行业优秀人才。
政策
条条都是“真干货” 字字都有“含金量”
创业扶持政策
1.“3个500万”资金支持
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在我市创办企业的,经考核评估,按现行财政体制由受益财政分期给予不低于500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
项目进入中期或产业化初期,因流动资金不足申请融资的,由有关担保机构担保,以银行贷款方式给予500万元额度的种子资金支持,受益财政全额贴息;
申请单位发生银行贷款的,受益财政给予最高500万元银行贷款额度的利息补贴,贴息金额=实际贷款金额×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自贷款发生之日计),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对我市产业发展具有奠基性、战略性、支撑性的特别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最高可获得1亿元项目资助。依托我市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成果转化的项目,根据实际需要,可参考“3个500万”标准给予扶持。
2.“321”用房保障
对落户开封的创新创业项目,自签约之日起,由企业注册所在地负责提供不低于300平方米的生产用房、2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和10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5年内免租金;自行租赁生产用房和办公用房的,按市场价格给予相应租金补助;不使用人才公寓在汴首次购房的,由用人单位或所在县区给予20万~50万元的购房补贴。落户项目需要建设用地的,按照工业用地标准优先供地。
3.基金投资
由市财政设立“汴梁英才计划”政府引导基金,根据项目规模和发展需要,对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给予一定数额的股权投资基金支持。
4.融资支持
支持金融机构探索开展“人才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等业务。
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创业融资给予无需担保抵押的平价贷款。
支持保险机构创新保险产品,分散创业者创业风险。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创新创业项目,逐步提高财政资金间接扶持比例。
对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所办企业,积极推荐股改、挂牌、上市,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发展。
5.股权薪酬激励
探索体现人才价值的薪酬和股权期权激励办法,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
人才(团队)创办企业,其技术成果可作为无形资产入股,所占注册资本比例最高可达100%。
国有企事业单位引进或聘用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和年薪制,所需薪酬不受单位工资总额和绩效工资总量限制。
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以转让或许可职务科技成果等方式获得收益的,可按70%万~95%的比例,划归参与研发的人员及其团队拥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
对高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个人的股权奖励,符合规定条件的,递延至取得股权分红或转让股权时按规定纳税。
配套保障政策
1.身份保障
建立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每年核定一定数量的人才编制,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简化程序,特需特办。
事业单位引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紧缺专业或岗位急需的特殊人才,以及使用人才编制引进的人才无相应空缺岗位的,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设置特设岗位。
支持人才兼职科技服务或离岗创业。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且不损害本单位利益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攻关等活动,所得报酬按照规定计缴个人所得税后归个人所有;离岗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和基本工资,并享有参加职称评审、岗位等级晋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5年内返回原单位的,单位按原聘专业技术职务做好岗位聘任工作。兼任管理岗位职务的,应在辞去管理岗位职务后以科研人员身份离岗创业。
2.职称晋升
完善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及业绩特别突出的人才,可不受单位结构比例和岗位限制,通过专设职数、特设岗位等多种方式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对符合条件的海外归国高层次人才,可直接考核后报省职改办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优先推荐引进人才兼任在汴高校、科研院所的客座教授、研究员以及博士或硕士生导师,在汴高校、科研院所的图书资料、研发平台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向其开放使用。
3.创业服务
建立健全人才创业跟踪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制度,畅通党委、政府与人才的经常性联系渠道。
由落户地县区明确一名县级领导干部作为项目联系人,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全程服务,跟踪项目落地,协助工作至创业项目注册正式运行一年为止,帮助解决人才创新创业的困难和问题。
4.生活待遇
引进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在落户、医疗、社保、家属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开封市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待遇;符合条件的,可参照上述文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补贴。
5.特别激励
优先推荐引进人才申报国家“*”“*”和“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管专家、省“*”、市拔尖人才等重点人才计划,符合条件的可推荐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人选。
设立创新创业人才杰出贡献奖,对在开封创新创业3年以上且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高层次人才,经评定授予“开封市杰出人才”荣誉称号,给予100万元奖励。
设立每年50万元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突出贡献专项基金,对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市职业教育教学专家分别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其他支持政策
1.市校合作
支持海内外名校、科研院所来汴建立分校、大学科技园和科研分支机构(技术转移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市校合作共建项目,经评审除提供研发、生产基地外,给予1∶1配套资金支持。
对符合我市产业导向、市场前景好、特别急需的重大项目,市政府按照特事特办原则,给予特殊政策支持。
2.平台建设
对批准建设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别给予60万元、30万元、20万元启动经费支持。
对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给予 50万元启动经费支持。
对省及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30万元启动经费支持。
鼓励省级以上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创业基地等孵化载体对新入孵企业免除第一年房租,鼓励宽带网络、公共软件、创业辅导和财务法律咨询等基本服务全免费,市财政可根据其提供平台服务情况、新增孵化面积、在孵面积等因素给予运行费奖补。
3.国外引智
实施高层次外国专家项目引进计划,对国家级引智项目、国家级引智示范基地项目和省级引智项目、省级引智基地项目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资助。
对获得国家和省外国专家局批准的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由受益或同级财政按照与国家资助1∶1比例匹配配套资金。
4.引才激励
发挥企业聚才用才的主体作用,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发生的工资薪金,市、县(区)财政可视企业年度新增贡献情况给予补助。
企业引进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以上高层次人才,支付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可按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国有企业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产生的专项投入成本可视为当年考核利润。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利用自有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建设高层次人才周转公寓和外国专家公寓,给予引进人才一定的住房补贴。
鼓励发展高端人才猎头等专业化服务机构,积极引进和培育各类专业社会组织和人才服务中介机构,大力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鼓励引才中介机构积极承接政府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