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城市对于引进人才补贴政策不一样。但大多数为住房补贴、创业补贴、福利补贴等,数额也不定。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2021年漯河人才补贴最新政策及人才补贴发放时间,仅供参考!
为落实漯河“四城同建”城市发展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四三二一”工作布局,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要求,现对《漯河市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暂行办法》(漯办〔2017〕22号)补充规定如下:
一、对于按程序到我市公务员机关(含参公)工作的博士研究生,除按规定试用期满考核称职后任命为主任科员外,市财政分5年拨付20万元安家费,每月给予2000元生活补贴,期限3年。任职三年期满经考察表现优秀的,在规定编制限额和职数内优先提拔为副县级领导干部。
二、对于按程序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除按规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任命为七级职员外,市财政分5年拨付20万元安家费,每月给予2000元生活补贴,期限3年。任职三年期满经考察表现优秀的,在规定编制限额和职数内优先提拔为六级职员。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在规定编制限额和职数内优先调任相应职级领导干部。
三、对于企业引进的高层次管理人才、技术人才,企业上年度纳税额地方留成部分在500万元以上、个人年薪在30万元以上的,凭聘用合同和上年度完税证明,按其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完税数额给予生活补贴。
四、对于企业新聘用的在漯首次就业的全日制本科、专科大学生,与我市企业签订5年以上工作协议,全职在漯工作的,凭聘用合同和学历证明,每月分别给予生活补贴500元、400元,期限3年。对非漯河市市区城镇户籍在我市市区新落户为城镇户籍的上述人才,每月分别给予生活补贴1000元、800元,期限3年,凭落户证明一次性发放安家费1万元。
五、对于企业新聘用的在漯首次就业的技能人才,与我市企业签订5年以上工作协议,全职在漯工作的,凭聘用合同和技能证书,每月分别给予生活补贴800元(高级技师)、600元(技师)、500元(高级工)、300元(中级工),期限3年。对非漯河市市区城镇户籍在我市市区新落户为城镇户籍的上述人才,每月分别给予生活补贴1200元、1000元、800元、600元,期限3年,凭落户证明一次性发放安家费1万元。
六、对于我市高等院校、中等及其以上职业类学校、医院新接收的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本科生实行财政资助。对新接收的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企事业单位工作5年以上的硕士研究生,市财政分5年拨付10万元安家费,每月给予生活补贴1000元,期限3年;对新接收的参加工作不足5年的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本科生,市财政分5年拨付5万元安家费,每月给予生活补贴800元,期限3年。对非漯河市市区城镇户籍在我市市区新落户为城镇户籍的上述人才,凭落户证明一次性发放安家费。
七、自带项目、资金、技术首次在漯创业并注册为法人的各类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全职引进人才政策。
八、鼓励我市高等院校毕业生和考取中级工及其以上技能证书的职业类院校毕业生在我市落户、就业和自主创业,凭毕业证、技能证书和身份证直接办理落户手续,在工商注册办理、创业资助、银行贷款担保、购买住房、生活补贴、安家费等方面优先享受相关政策。
九、对我市入选“中原*”的各类人才,除省级部门给予的经费支持和奖励外,市财政另外分别给予中原学者30万元、中原领军人才20万元、中原青年拔尖人才10万元的奖励。地方和用人单位可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十、统筹全市公共保障性住房,针对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人员和中级工及其以上技能人员在漯有固定工作并在市区落户为城镇户籍的,本人在我市无自有住房,可以低于市场价20%购买公共保障性住房。选择部分公共保障性住房改造为市青年人才公寓。到我市工作的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等学历层次人才和中级工、高级工、技师等技能人才分别以低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40%、60%、80%的价格租住。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及其以上层次人才免租金入住。鼓励各县区、各产业集聚区建设人才公寓,为各类人才安居乐业提供保障。
以上所涉及人才的安家费、生活补贴、奖励除明确由市财政负担外,其他由市财政和服务单位所在同级财政各负担50%,纳入各级人才开发专项资金预算,申请发放程序按《漯河市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暂行办法》(漯办〔2017〕22号)有关规定执行。各单位应如实申报,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所涉人才符合享受多项政策的,按照就高原则,只享受一项,不重复享受。
本规定由市委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商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