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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限购政策,张家界购房本地人外地人限购新规定

如今想要买房子,并不是有钱就随随便便可以购买的,很多地区政策对购房者都有要求,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那么2021年张家界限购政策,张家界购房本地人外地人限购新规定?我们一起看看相关知识吧。

1、限价商品房的开发建设

按照“片区就近布点,相对集中建设,严格控制规模”的原则,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限价商品房建设布点方案。

棚户区改造(征收拆迁)项目启动后,项目业主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用地报批、供地等相关工作,相关费用由该项目业主单位自行承担。

为加快推进限价商品 房源建设进度,限价商品房建设应当提前规划设计,并联审批,优先建设。

新开工商品房开发项目必须按照不低于住房总建筑面积10%的比例且成栋成单元配建限价商品房。配建10%比例限价商品房不能满足本项目被征收拆迁户购房需求的,应当加大限价商品房配建比例,直到能满足本项目被征收拆迁户购房需求。

房地产开发项目中限价商品房配建比例超过商品住房总面积50%的,限价商品房部分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半征收。

2018 年3月27日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在建或者待售商品房开发项目,本项目内所有符合购买条件的被征收拆迁户购房需求已满足,且限价商品房房源提供比例达到10%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不再提供限价商品房团购房源;限价商品房建筑面积不足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10%的, 按所欠面积提供限价商品房团购房源。

2、限价商品房的购买

根据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订的时限, 实行阶段优惠价。征收决定发布后第一阶段内签定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腾房让地的,按限定销售价格购房;在征收决定发布后第二阶段内签定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腾房让地的,按限定销售价格上浮200元/㎡购房;在征收决定发布后第三阶段内签定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腾房让地的,按限定销售价格上浮400元/㎡购房;征收决定发布签约期外签定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腾房的,不享受限价商品房政策。

被征收拆迁户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领到征收拆迁补偿款后15个工作日内,由征收拆迁项目指挥部统一组织办理限价商品房的“准购证”手续,超过此期限不办理“准购证”的,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限价商品房认购资格。

被征收拆迁户凭“准购证”按照先签先选的原则到相关售楼部进行自主选购,选择现房的,“准购证”有效期为3个月内;选择期房的,“准购证”有效期为所选购限价商品房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后3个月内。超过期限视为自动放弃购买。

被征收拆迁户享受限价商品房面积原则上不能大于被征收房屋的合法面积,且人均不能超过50㎡。原则上每户限购一套,超过部分应按市场价购买。

3、限价商品房的销售

限价商品房销售价格实行政府限价管理。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土地成本、建安成本和税费等进行核算,按照5%利润价格;同时期、同地段类似商品房均价下浮10%价格;同时期、同地段房屋征收综合补偿价格,合理确定最低限定销售价格。

购买限价商品房满3年(以不动产销售发票时间为准)并取得不动产登记权证后方可交易。

4、限价商品的解控

对超出管控期间的限价商品房实行分期分批解控。取得限价商品房预售许可且房屋建筑主体分部验收合格后,满12个月的,可解控剩余限价商品房房源的30%投放市场销售;满18个月的,可解控剩余限价商品房房源的60%投放市场销售;超过24个月的,可将剩余限价商品房房源全部解控投放市场销售。

超出管控期限的限价商品房以解控时间点为计价时点。团购或者配建限价商品房对外销售价格,按不低于同项目同类商品房网签均价计;整个项目全为限价商品房的,对外销售价格,按不低于同地段同类商品房销售均价计。

超出管控期限的限价商品房收入分成模式:限价商品房限价部分,归房地产开发企业享有;高出限价房限价部分,扣除应缴税金,余下部分收入归政府所有;高出商品房网签均价部分,扣除应缴税金,政府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4:6比例分成;缴交的税金标准,由税务部门按有关规定执行。

5、限价商品房的监督管理

弄虚作假、 通过欺骗手段取得购房资格的,由当地主管部门取消其购房资格,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对其申购中的不良行为记录记入其信用档案。

已购买限价商品房的,责令退出已购住房,或者补交其差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弄虚作假、骗购限价商品房的,对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限价商品房筹集、 建设、审核、销售、管理等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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