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宗南11日一审获刑18年等。
伙同单位同事挪用资金1.95亿余元、非法收受贿赂269万余元,原上海友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谊集团”)总经理、上海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华超市”)董事长王宗南11日一审获刑18年等。
11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上海友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谊集团”)总经理、上海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华超市”)董事长王宗南挪用公款、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对王宗南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法院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挪用公款违法所得120万余元、受贿款269万余元及受贿收益833万余元予以追缴。
据悉,1955年出生的上海人王宗南曾是知名国企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2013年7月因病退休。根据此前报道,王宗南与政商界关系千丝万缕,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担任黄浦区长时,王宗南任黄浦区长助理、副区长。7月王宗南因涉嫌在友谊(集团)有限公司、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期间挪用公款、受贿被立案侦察。据可查到的资料,被调查前,王宗南身披多个“光环”,他曾获上海市优秀企业家、“中国零售业十大风云人物”、“中国十位最有价值的卓越商业领袖”、“蒙代尔世界经理人成就奖”、“中国创业企业家”、“1985?2005年推动中国商业进程商界精英”、2006年上海优秀领军人才、2007年上海媒体“公众评选优秀创业企业家”、2008年“引领中国商业改革发展功勋企业家”等称号。
王宗南曾官至黄浦区副区长。 1995年,时年40岁的王宗南弃政从商。据报道,他“主动向上级提出,到上海内外联综合商社工作(任总经理)”,次年初兼任商社下属子公司联华超市总经理。此后,仅一年时间,联华超市前五年的亏损全部填平。深港1999年,联华超市取代上海第一百货,跃居中国零售业销售排行榜第一名。这以业绩让王宗南一举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