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乡镇控辍保学实施方案1】
为贯彻落实《澄迈县进一步全面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澄发办〔2017〕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全面加强我镇控辍保学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受教育权利,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政府控辍保学工作,坚持“依法治教、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依法控辍、行政控辍、安全控辍、质量控辍、情感控辍”总体思路,确保实现控辍目标。
二、规划目标
2017年,全镇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5%以内,初中辍学率控制在3.0%以内;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5%以上,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5%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1%以上。
2017年,全镇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4%以内,初中辍学率控制在2.8%以内;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6%以上,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6%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2%以上。
从2018年起,全镇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3%以内,初中辍学率控制在2.6%以内;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7%以上,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7%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3%以上。
三、加强领导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镇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桥头镇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四、明确职责
镇政府对全镇控辍保学工作负总责,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控辍保学的各项指标要求,统筹谋划、指导督促工作开展。
(一)各村(居)委会:对本辖区控辍保学工作负主要责任,必须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搞好依法控辍,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工作总体水平。安排专人深入村(居)、组、户,具体负责控辍保学工作。强化政府责任,大力宣传和贯彻《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把“送子女入学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法律要求变成家长或监护人的自觉行动;建立起镇、村(居)、村小组三级联动防护网络,严防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从各渠道外出打工。要积极配合做好家长、学生的思想工作,使依法控辍工作落到实处,使“在校生留得住、辍学生劝得回”。
(二)中心学校、桥头中学:负责配合镇人民政府抓好宣传,安排部署全镇学校控辍保学工作,配合镇人民政府做好劝返复学和巡查工作,及时掌握全镇学生流失情况,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汇报。
(三)各村完小、教学点学校:配合镇人民政府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做好家访,加强与学生家长、村(居)委会联系,随时掌握学生动向,及时向镇人民政府、中心学校、村(居)委会报告,配合做好外出打工学生的劝返工作。
五、制度措施
(一)落实控辍保学“双线包保”责任制
镇政府与村(居)委会、村(居)委会与村民为一线,镇领导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村组干部包户;学校与教师、教师与家长为一线,各学校校长包校、教师包学生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
(二)实行控辍保学排位制和末位约谈制度
每年7月底以前,镇政府、村(居)委员,学校、教师、家长层层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实行并落实“双线”控辍保学工作责任机制。各驻点组组长、村(居)委会主要领导是辖区内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中小学校长是控辍保学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村(居)委会每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辍学情况及辍学率进行排名。如排名在后的将由镇主要领导约谈村(居)书记和中小学校长。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为控辍保学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各村(居)委会、中小学和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宣传栏、标语、印发资料、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加强《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明确政府、社会、学校、家长各自的法律责任,让群众了解义务教育的概念和意义、了解中小学学生辍学的危害。要着力宣传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依法使其按时入学等要求;宣传县、镇两级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儿童少年入学、村(居)协助做好工作、严禁用人单位招用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等工作;宣传我县实施“三免四补”、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等惠民政策,提高家长送学、学生入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适龄儿童、少年认识“不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是违法”的道理,使广大家长明晰“不送孩子读书是违法”等法律法规,树立起“企业雇用未成年人违法”等法制理念,在全镇上下形成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措施,依法控辍,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强化适龄儿童少年名册管理
每学年开学的第一个月,由镇人民政府牵头,各村(居)委会负责本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名册台帐建立,统计各年龄段有关情况数据,做好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跟踪管理工作。由镇政府安排专人统一负责汇总,建立电子档案,实现滚动式管理。同时,做好“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的摸底、鉴定和造册工作,切实掌握适龄人口状况,为组织入学和控辍提供第一手资料。
2.规范组织入学程序
(1)通知入学。每年8月份对进入义务教育学龄人口进行摸底造册,对满6周岁儿童及时发放入学通知书,依法通知小学毕业生到就近安排的初中学校就读。对到外地就读的要造册登记,清楚去向。
(2)学籍管理。学生入学注册后,各中小学要建立学生电子学籍档案。严格转出、转入、休学手续,对辍学学生的辍学原因、去向等学籍电子档案进行跟踪管理,实现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流动情况的动态监控,实行辍学学生月报告制度。
(3)教育劝学。经确认为辍学的,学校要在2日内书面通知学生所在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共同出面做好学生及其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的返校动员工作。
(4)敦促复学。经教育劝学无效者,学校应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的周五前向镇人民政府写出书面报告并报送辍学学生名册。接到学校书面报告及辍学学生名册后,镇人民政府对无正当理由而不依照法律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上学的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依法及时送子女返校学习。
3.建立学额巩固责任制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把巩固学额的工作落实到班级、教师,确定负责人,明确责任制,并将其作为教师年终考评和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科任教师在日常上课时发现学生缺课,要及时报告班主任,班主任要及时掌握学生的出勤情况,对无故缺课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并报告学校领导。学校要及时安排家访,发现学生辍学要报告镇人民政府,并配合镇、村(居)委干部做好动员学生复学工作。严禁班主任、科任教师排斥或变相排斥差生,发现此类现象一经查实,对该教师和校长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切实做好寒暑假“控辍保学”工作
寒暑假期间是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变数最大的一段时间,是辍学的高发时段。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寒暑假期间控辍保学工作的严峻形势,想方设法,化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变被动为主动,切实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当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一项紧急的任务布置好、落实好。同时,寒暑假期间,中学要组织教师对初二、初三的学生做好家访,掌握初二、初三学生的思想动向,切实做好思想工作,保证本校的年辍学率控制在2%以内。
5.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
要认真执行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完善学生变动管理制度,学生转入、转出、休学、复学等必须具备完整齐全的手续。同时,要加强对学籍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健全各种学籍表册。要提前做好在外地上学的学生取证工作,要逐人逐校落实就读接收证明。
6.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学校要引导教师做好转化“学困生”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以学生为主体,尊重爱护学生;大力倡导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断增强教师与学生的亲和力和凝聚力。广大教师要因材施教,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业和心理辅导,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多关心、多鼓励,让学生体验成功的喜悦,真正使“学困生”留得住、学得好。
7.推行“中小学贫困留守儿童少年帮扶制度”
由村(居)与留守儿童监护人签订监护协议,建立留守儿童家长、委托监护人、乡村干部、学校教师、志愿者联系联络机制;以村(居)为单位组建关怀小组定期走访留守儿童,开展交心谈心和“送温暖”活动。加强扶困助学工作,对贫困家庭学生进行资助,不让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确保每个贫困学生都能依法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8.依法推进控辍工作
建立相应的违法处罚措施,对通过宣传教育、反复动员,仍然不送适龄儿童少年上学甚至让他们辍学打工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镇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向这些家长或其他监护人送达《行政处罚通知书》,要求他们限期改正,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直到他们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同时,劳动部门对违法招用童工的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对因教师体罚学生或违规补课、编重点班、乱收费而造成学生流失的,要追究学校领导和当事教师的法律责任。
六、考核办法
对各村(居)及各学校控辍目标的考核评价工作,由镇政府在年终目标考核中进行考评检查。因工作不力,导致中小学入学率不达标和中小学在校生年辍学率超标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17年乡镇控辍保学实施方案2】
为落实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控辍问题整改,进一步全面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受教育权利,切实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上级有关控辍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执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政府控辍保学工作行为,坚持“依法治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依法控辍、行政控辍、安全控辍、质量控辍、情感控辍”总体思路,确保实现控辍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