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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演练实施方案【汇总】

每年春夏后,连续的强降雨带来了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了极大的灾害损失,因此汛期的防汛保供电、保畅工作显的尤为重要。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小编收集的2017年防汛演练实施方案,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2017年防汛演练实施方案1】

为切实做好防汛防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安全度汛,结合我镇实际,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进一步加强防汛防灾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立足于防大讯,抢大险,救大灾,坚持防洪排涝并重,防汛抗旱两手抓。做到有备无患,把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预防和减少各类灾害事故,坚决避免群死群伤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度汛。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和集镇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三、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防汛防灾工作,逐一对全镇地质灾害房屋用户(含依山建房的所有用户),溪河边、低洼地房屋用户,以土坯房为主的危旧房用户,山塘水库,采砂场,水电站,公路桥梁等进行登记造册建档,完善防汛防灾档案,发放各类明白卡,规范防汛防灾工作制度,明确隐患点镇、村干部责任,做到防汛防灾工作“底摸清、有章循、责任明”,确保防汛防灾工作顺利进行,做到安全度汛。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居)委会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

镇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副镇长任副总指挥,镇水务站、镇安监站、派出所、民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综治办、财政所、国土资源所、林管站、供电所、兽医站、中(小)学、卫生院、电信所、村(居)委会等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和组织防汛防灾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指挥部同时设立信息监测、转移、调度、保障4个工作组及一个应急抢险队伍。各村(居)成立以村(居)主任为责任人的防汛防灾工作组,同时成立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应急抢险队(每队不少于20人)。

(二)职责与分工

全镇的防汛防灾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其职责如下:

防汛防灾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防汛防灾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全镇防汛防灾各项预案,指导推动各行政村制定和实施各项预案;督促指导境内河道、渠道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清除;负责抗洪抢险技术指导和水毁工程的修复,加强山洪地质灾害的防治等。执行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指挥部部命令,加强值班,确保防灾避灾信息及时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镇人武部:具体负责民兵参加抗洪抢险工作。

镇民政所:负责灾民生活救济工作,及时向县防汛办和县民政局上报洪涝灾情统计资料。

镇国土所:负责监测预报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并制订好预防防治方案。

镇水务站:全力配合防办做好各项工作。

镇各卫生院:负责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镇供电所:负责所辖电力工程的运行安全,保证抗洪救灾的电力供应。

农村公路养护站: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毁道路的及时修复,确保道路畅通。

镇中(小)学:负责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涝灾害,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村(居)委会: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汛抗旱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信息监测组:负责对县、镇防指、气象、水文等部门各种信息的收集与传递。

转移组:负责按照指挥长和县、镇防指的命令,组织群众按预定路线转移,一人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

调度组:负责与各部门与单位的联系,调度并管理所有抢险救灾物料、车辆等,且负责善后补偿与处理。

保障组:负责转移人员的安置,逐户逐人落实,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的水喝,有病能得到医治。

应急抢险队:由镇政府组织成立一支以基干民兵和镇政府机关干部等组成的30人的抢险队。每个村也建立一支20人的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各抢险队员自备电筒、雨衣等工具,听从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灾工作。

所有成员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电话、传真:0797-5796905)

五、工作措施

(一)宣传和摸底建档。各村(居)委会、镇村干部要对防汛防灾工作对象进行一次深入地毯式摸排查,对镇地质灾害房屋用户(含依山建房的所有用户),溪河边、低洼地房屋用户,以土坯房为主的危旧房用户,山塘水库,采砂场,水电站,公路桥梁排查对象发放明白卡(已发放明白卡的要注意是否已调整户主或搬迁或已消除隐患)。要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防汛防灾意识,摸清安全隐患,落实相关责任人。各村(居)委会将登记表、明白卡于2月17日前上交镇防汛办。

(二)监测预警。

1、山洪灾害预警

建立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查制度,各驻村(居)镇干部为防灾责任人,各地质灾害点的包组村(居)干部为该点监测人。各责任人和监测人要时刻警惕,加强巡排查,一旦发现险情,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并组织转移群众,同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2、干旱灾害预警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指指挥长主持镇防指成员会商,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启动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县防指及相关领导,派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洪抗旱工作;同时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由镇防指副组长带班,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及时发布汛(旱)情通报及防汛抗旱措施;镇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镇防办随时将情况上报县防指。

(2)受灾村村委会的主要负责人应根据镇防指指令及时动员、部署本村防汛抗旱工作,服从镇防指的统一调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3)以属地为主的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防汛抗旱工作;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受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2、应急响应措施

(1)汛情灾害

当发生汛情灾害后,镇防指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形势进一步恶化。当汛情灾害形势严峻时,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发生汛情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并及时做好汇报。

(2)干旱灾害

加强旱情监测和抗旱工作的宣传,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及时组织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物资。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3)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类防汛抗旱信息要及时上报。上报内容要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所有信息必须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响应级别,由指挥长签署意见后,再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六、工作制度

1、值班制度。镇防指科学安排好领导带班24小时防汛防灾值守,负责雨量监测,水位统计、接听上级防汛传真、电话指令等,同时做好记录。各村(居)委会要安排值班人员,由书记或主任带领一名干部进行24小时值班,负责当天的天气、水文等情况,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做好相关值班记录。

2、报告制度。为及时做好防汛防灾工作,了解情况,各村(居)委会要安排值班干部在每天上午8:00之前将本村(居)情况如实上报镇防汛办,并督促水库管理员上报水库水位,镇值班人员要及时汇总水位报告书记,如遇重大灾情险情应立即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并及时处置。不得瞒报、漏报、错报、延报。

3、巡查制度。实行动态巡查,对各类工作对象设立巡查负责人,在正常天气要安排两天一巡查,非正常天气要随时巡查。如遇非正常天气时,责任干部要对地质灾害房屋用户(含依山建房的所有用户),溪河边、低洼地房屋用户进行逐一上门通知,对山塘水库、水电站要加强巡查,对采砂场要确保采砂船安全入港,并做好固定工作,对桥梁要安排责任镇、村干部蹲守,对沿河打捞、捕鱼的群众要进行劝阻。

4、明白卡制度。对于所列的防汛防灾对象都要发放防汛防灾避险明白卡,明白卡一式三份,村民一份、村委会一份、镇一份,同时明白卡要送到农户手中并让农户签字。

5、记录制度。每位责任镇村干部要准备一本防汛防灾工作记录本,记录每天的防汛防灾工作情况,并让防汛防灾工作对象签字。

6、督查调度制度。镇防指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各防汛防灾责任人进行督查、抽查、调度,对单位和有功人员进行表扬,对敷衍失职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对水库管理员、地灾监测人工作不力者扣罚电话补助费,并追究相应责任。

7、追责制度。对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上级防汛防灾指令,不坚持24小时值班的;不及时组织对防汛防灾工作对象进行巡查的;不及时排除各类隐患和险情的;对影响防汛防灾安全的问题不及时组织处理的;不坚守防汛岗位,不服从调派,擅离职守的;不按规定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工作,不及时组织安全受威胁的人员转移,瞒报、谎报、拖延不报汛情、险情、灾情的。情节较轻者,将对责任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发生重大灾害事故,情节较严重者,将追究责任干部的刑事责任。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村(居)委会、各单位、镇村责任干部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认真对待,亲历亲为,保持清醒的头脑,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把工作落实到实处。

2、落实责任。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将责任落实到个人,严肃纪律,切忌推诿扯皮、阳奉阴违,从组织上、制度上保证防汛防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3、保障投入。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做好防汛防灾人力队伍、物资储备的准备,一旦发生险情,确保能够及时抢险救灾。

【2017年防汛演练实施方案2】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防汛抗旱及抢险救灾工作中的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思想,充分认识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防汛抗旱工作的严峻形势,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落实责任,真正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防汛抗旱中的积极作用。

二、主要职责

(一)做好全区农机投入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组织领导和调度指挥工作。

(二)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物资装备供应调配的联系协调和维修保养的指导工作。

(三)完成有关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自治区农机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防汛抗旱及抢险救灾工作需要,成立自治区农机化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联系协调其他防汛抗旱、抢险救灾主管部门,部署、组织、指导全区农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二)成立市、县农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市、县农机主管部门成立相应的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由农机化主管部门及直属单位领导组成。

县级农机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现场指挥组、物资装备组、技术维护组和后勤保障组,分别设立主任(组长)1名、副主任(副组长)1~2名,组员3~5名。具体职责如下:

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农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以及宣传报导、信息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

现场指挥组。负责辖区农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现场指挥工作,包括人员调度、装备调配、运输及作业安全监管、作业组织和协调服务等工作;

物资装备组。负责抗旱、排涝及抢险救灾机具装备,以及相关物资储备供应工作;

技术维护组。负责抗旱、排涝及抢险救灾机具装备的维护保养或技术指导工作;

后勤保障组。负责相关器材及参加人员的食宿、饮水、车辆使用等保障工作。

四、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准备

各市、县农机化主管部门认真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准备各项工作:

(一)成立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应急小分队。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成立农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应急小分队。小分队由农机化主管部门及直属单位、乡镇农机站(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及技术人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组成。

应急小分队成员情况要登记造册,记录联系方式及相关信息。

(二)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物资装备准备。

1.物资装备主要包括:拖拉机、水稻插秧机、水稻联合收割机、农用挖掘机、排灌机械等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农机具,以及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农机具的零配件及燃油等。

2.物资装备准备工作主要包括:防汛抗旱、抢险救灾装备的配置、检修、维护、保养,保证设备处于正常状态;农机具零配件及燃油储备等工作。

3.防汛抗旱、抢险救灾装备以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自带农机具为主,特殊机具由农机部门负责准备。

(三)开展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培训和演练。各市、县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培训演练工作,切实提高农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能力。

五、防汛抗旱、抢险救灾行动

(一)收集灾情,及时上报。灾情发生后,受灾地区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及时了解统计灾情(含农机具)损失、抗灾减灾力量和资源需求及缺口等情况,并逐级上报。市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根据灾情及时向市政府、自治区农机化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1.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本辖区重大气象信息,突发重大汛情、旱情、险情、灾情,以及启动应急响应的决定;本级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部署情况;本辖区防汛抗旱机具装备的准备、调度、技术服务工作情况;本辖区农机投入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情况;本辖区农机具受损情况。

2.报告方式。采用书面方式,紧急状态下可先采用电话报告等方式报告。

3.报告程序和要求。按照县、市、自治区的程序逐级报告,紧急状态下可同时报告。

(二)采取措施,抗灾减灾

农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应急小分队要根据灾情在第一时间投入抗灾及抢险救灾工作。发生重大灾情时,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1.抗旱排涝。发生旱情及洪涝灾害时,立即组织拖拉机、排灌设施进行提水抗旱和抗洪排涝等工作。

2.抢收抢种。在农业生产的关键时节发生自然灾害时,及时组织拖拉机、水稻插秧机、水稻联合收割机等农机具抢收抢种保农时,避免损失扩大。

3.抢运受灾物资。组织拖拉机抢运受灾物资和农产品。

4.配合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工作。

(三)宣传发动,扩大成果。根据当地灾情,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及时广泛宣传农机抗灾及抢险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引导、带动更多农机具投入抗灾及抢险救灾工作,扩大农机抗灾救灾成果。

六、其他事项

(一)严格职责落实。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及相关人员,要严格按照各自的职能范围,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确保通讯畅通。发生汛情和严重旱情期间,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及相关人员要坚持值守,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三)严肃责任追究。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及相关人员,要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同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对不顾大局、玩忽职守、不负责任,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加强工作上报。从每年的3月份开始每月25日前,请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将当月农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情况上报市农机化主管部门,由市农机化主管部门在月底前汇总上报自治区农机防汛抗旱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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