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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二篇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质上是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动城市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小编整理的2017年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欢迎大家阅读!

【2017年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1】

为实现建设“一个中心、四个怀化”战略目标,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做好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的部署要求,特制定怀化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为目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提高行政服务工作,确保完成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任务。

二、主要任务

根据《怀化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怀发〔2017〕3号)的要求,在巩固已有优势的基础上,围绕提高群众满意度,继续加强监督,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切实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全面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一)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确保文明优质服务

1、加强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质。每一名政务服务工作人员都要不断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真正让群众和企业满意。

2、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勤政,优质服务,树立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不得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以任何形式吃拿卡要,维护中心信誉和政府形象。

3、着装规范、仪态端庄、挂牌上岗,使用礼貌用语,服务热情,做到真心、诚心、热心、耐心、齐心;大厅内外环境整洁,便民服务设施齐全,指导办事群众办理业务文明有序。

4、严格遵守中心各项管理规定,按时上下班,不脱岗,不空岗,禁止在大厅内吸烟、吃零食、看视频、说笑打闹、QQ聊天、上网购物、看小说、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事件发生。

(二)依法行政、规范审批,打造廉洁高效形象

1、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运转流程及工作运行机制,严格落实“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理、责任追究”等制度,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许可和审批行为。

2、积极实施并联审批制、全程代办制、“绿色通道”制、积极推行延时服务制、上门服务制。建设完善电子政务大厅平台,公开办事指南,减少群众和企业办事成本,切实优化全市发展环境。

3、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坚持高效务实、廉洁勤政的服务宗旨,实行规范化服务,真正做到便民、利民,方便群众办事。

(三)事项公开,加强监督,建设群企满意中心

1、各窗口一律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实行项目名称、审批依据、实施主体、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承诺时限“八公开”,并编印详尽的办事服务指南和办事流程图摆放在窗口办公台前,供服务对象查询、监督。

2、充分发挥网上电子政务及监察系统的平台作用,进行网上办理,实时监控行政审批的办理情况,检查督促各部门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杜绝出现黄牌、红牌。

3、完善群众监督制度。完善窗口服务评价机制,引导办事服务对象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水平、业务能力、行政行为、廉洁办事等进行监督和评价。畅通监督渠道,完善投诉处理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务服务中心成立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二)精心安排部署

各科室、各窗口要按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对照检查,主动作为,切实抓好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工作。加大对文明行为的宣传教育,增强城市主人翁意识,形成市政务服务中心文明城市创建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协调配合

市创建办是全市创建迎检的指导部门,加强与创建办的联系,及时掌握我市创建迎检的统一部署,落实本单位工作任务,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信息。各科室、各窗口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做好省级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

(四)强化责任追究

全体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省级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如因工作不力影响创建工作的,将视情节扣减政务服务绩效考核分值,并取消季度评优评先资格。

【2017年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2】

2017年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胜之年,创建任务更加繁重艰巨。为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顺利实现,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加快创建文明城市步伐,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办发〔2017〕12号)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基本原则、任务目标和工作重点,按照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总体部署,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确定的各项目标和要求,结合单位职责,提高认识,抓好落实,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加强宣传,严格督查,落实奖惩,齐抓共管,以强化民主法制建设为目标,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和精细化水平,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市民幸福指数,提升城市形象和综合竞争力,确保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完成。

二、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高境界、高标准、高起点、大作为”的工作总要求,坚持创建惠民、日常测评、着眼长效、注重特色的原则,整合全社会创建资源,齐心协力改善城市环境,营造优良秩序,提升市民素质,确保我市在2015年、2017年工作的基础上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为实施黄蓝两大国家战略、推动新一轮科学跨越提供有力保障,为实现市委、市政府制定的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作出积极努力。

三、工作任务

2017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广泛发动、细化责任阶段(3月)。

(一)根据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市政府法制办2017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在东营政府法制信息网上设立专栏,印发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口号,掀起共创文明城市的热潮。

(二)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对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创建重点,细化分解任务,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形成全办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和推进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调整充实以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科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具体负责本单位创城工作的组织、联系和协调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整改、全面提升阶段(4月至6月)。

按照任务分工,结合单位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道德实践活动和创建文明城市活动。

(一)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按照《全市2017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要求,集中力量,精心组织,细化措施,丰富载体,深入开展创建工作。

1、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文明办的统一安排部署,继续实行网格化管理和义务劳动制度。每月第一、三周的星期五下午组织干部职工到责任区进行环境整治,培育干部职工的环保参与意识和文明习惯。

2、组织本单位志愿者每月第一、三周的星期三在主要交通路口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开展文明引导活动,大力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3、在机关内部开展“执政为民,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围绕提升机关效能、优化服务质量、倡树宗旨意识,对干部职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切实强化真心实意为民办事、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理念,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4、加强动态化管理,形成鲜明的创建导向,重点抓好“一堂”(道德讲堂)、“一队”(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一牌”(遵德守礼提示牌)、“一桌”(文明餐桌行动)、“一传播”(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建设,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城市文明建设多办实事、多做贡献。

5、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月”活动,组织机关干部进社区,深入居民家中进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情况调查,面对面宣传创城举措及成效,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呼声,及时解决居民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困难,让市民感到切切实实的变化。

6、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反对“四风”,使党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机关效能进一步提升,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为推动东营新一轮科学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立足政府法制工作实际,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打造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

1、大力加强政府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会签、协调、合法性论证、会议研究审议等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文件“三统一”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2、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继续精简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重要行政权力事项的清理规范和监督管理,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审验、培训考试和动态化管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

3、积极受理、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提高办案质量,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加下派帮扶活动,与帮扶村形成结对共建,改善乡村文化条件,帮助帮扶村建设文化大院和休闲娱乐广场,进一步促进乡村文明建设。

(四)对照创城重点任务进行逐项排查,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整改,固强补弱、全面提升,深入宣传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第三阶段:查漏补缺、迎接测评阶段(7月至9月)。按照测评要求,对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网络(媒体)调查、问卷调查等项目进行认真研究、全面梳理,做好迎接全省、全国测评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四阶段:健全机制、巩固成果阶段(10月至12月)。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

四、保障机制

(一)健全决策执行机制。定期召开本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健全责任落实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将网格化管理责任落实到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将创城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机关内部绩效考核,作为工作人员年终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二)健全督促检查机制。领导小组加强日常督导,对各科创建工作情况进行及社会反映的问题进行督办,围绕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并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进行自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形成快速有效的督查运行机制。

(三)健全宣传策划机制。精心策划选题,综合运用多种宣传工具和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东营政府法制信息网上设立专栏,鼓励各科积极投稿,在全办营造积极的创城舆论氛围。积极参加市文明办组织的社会宣传活动,通过印发宣传海报、文明手册、创城明白纸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市委、市政府创建为民的理念举措和文明市民的内在要求,为全市创建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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