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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华篇】

净化和维护基层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小编搜集的河北省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河北省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1】

为深入贯彻省、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按照省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和《廊坊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问责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强化问题导向,挺纪在前,以“零容忍”态度和“零放过”原则,抓住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典型,严肃问责,公开处理,切实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创优政治生态,助力专项行动科学有序深入开展。

二、工作任务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廊坊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失职渎职行为实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廊坊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失职渎职行为实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认真梳理问题线索,规范问责程序,加大问责力度,严肃问责和通报曝光一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专项行动不力的典型,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三、问责情形

1.《廊坊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重点解决的四个方面问题:一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妄议中央,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报告或上报不实。二是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弱化,党的组织不健全,党政不分、党企不分,党不管党、党的领导弱化,组织生活不规范、党政班子不团结,落实民主集中制等党内法规制度不到位。三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党委(党组)落实责任不力、层层传导压力不够,致使“四风”和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多发频发,出现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等。四是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缺位,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失之于宽、松、软,该立案的不立案,该处分的不处分,该移交的不移交,该问责的不问责;派驻(派出)机构监督作用发挥不够等。

2.对“八清理”工作不重视,安排部署不及时,底数不清楚,措施不得力,进展不迅速,整改不认真,解决问题不彻底,制度建设等治本措施不到位,或者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搞形式、走过场的。

3.其他符合《河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廊坊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失职渎职行为实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廊坊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失职渎职行为实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所列责任追究情形中应追究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责任的。

四、问责对象

在对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的直接责任人进行追究的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符合问责情形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问责。

五、问责实施

问责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严格遵守程序,依法依规进行的原则,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自2017年2月专项行动启动至2017年6月底结束,期间不划分阶段,随时发现随时问责,由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问责工作的问题线索管理和组织协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施。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书强同志负责,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米怀安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问责工作组织协调、实施开展。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由市监察局副局长邱峰同志兼任。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每月15日、30日前向市领导小组报告问责工作情况。

2.坚持统筹推进。问责工作要正确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坚决落实“挺纪在前”的要求,把问责放在具体任务前面,与“八清理”工作统筹协调推进。要对已经掌握的问题线索,特别是省委巡视发现的、与“一问责八清理”有关的问题直接进行梳理、汇总、分析,对符合问责情形的,经请示本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启动问责程序,准确、严肃、认真处置好各类问题线索,并报上级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强化沟通联络。问责工作办公室要主动与各级、各牵头单位联系,摸排和掌握问题线索;要主动与职能主管部门沟通,对相关问责问题线索进行定性,依纪依规进行调查处理;要主动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报告问责工作情况,协调做好问责案件的定期通报和媒体曝光。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市直牵头单位和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督导组要主动加强与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络沟通,主动发现、及时移送在推进“八清理”专项行动中和督导督查过程中发现的,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符合问责情形的问题线索。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明确专人建立问责工作台账,认真填报《廊坊市“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问责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确保问责工作按照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扎实有序推进。

【河北省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

为进一步净化和维护基层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县委“微腐败”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滦平县教体局《关于深化基层党风政风“清洁行动”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通知要求,我校决定进一步深化基层党风政风“清洁行动”,开展“微腐败”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治理”),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专项治理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专项治理要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和主抓手,以压实学校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为根本,以自查自纠、认错改错为先导,以严肃查处、强化问责为保障,以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为目标,着力进一步创办人民满意的学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我校的开展。

(二)总体目标

按照“狠抓三年、持续发力”的思路,通过一年集中整治、两年巩固深化,实现校党委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明显加强,学校办学发展环境明显优化,群众对学校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为创办人民满意的学校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专项治理范围和内容及责任分解

(一)重点对象

主要包括存在“微腐败”问题的三个层面: 校党委班子成员;各处室、级部领导干部;党员干部和广大教师。

(二)重点内容

坚持问题导向,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严重就治理什么问题,重点整治和查处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处事不公、作风不实等典型问题。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有偏差问题。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注重以人为本、因材施教,注重学用相长、知行合一,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避免出现实习实训课缺实践,全面发展教育“不全面”问题。

(责任领导:高云飞 责任处室:教务处、教科研处、实训处)

2.变相违规发放津贴,挪用、套取补助专项资金等问题。

是否存在违反中央、省、市规范奖金工资补贴的各项政策;是否存在利用公用经费发放奖金、补贴、福利等现象;是否存在以各种名目滥发奖品和礼品问题。

是否健全“国家资助”工作机制;是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阳光操作;是否强化资金管理,建立结余资金清退和抵扣制度,明确结余资金清退程序,是否存在将结余资金抵顶地方配套或挪作他用;是否实现学生资助的全过程管理及资助资金的精准管理,国家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到人。

(责任领导:董青林、刘占东 责任处室:总务处、财会室)

3.组织和参加“谢师宴”“升学宴”、收取节礼问题。

是否存在通过发请柬、短信和打电话等方式操办亲属以外人员参加的升学宴请活动;是否存在借子女升学之机收敛钱财;是否存在巧立名目用公款支付应由自己承担的子女学习费用;是否存在使用公车送子女入学;是否存在参与学生家长组织的“谢师宴”等宴请。

是否存在中秋、端午和春节等时间节点公款送节礼;是否存在在教师节等节点接受学生家长的节礼,收受红包、有价证券、代金券等。

(责任领导:孟庆辉 责任处室:党办、各处室)

4.借招生、就业等收受钱物问题。

是否存在通过办升学培训班方式招生和收费的行为;是否规范特长生招生,通过招收特长生方式收费的行为;是否存在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是否切实加强招生信息和学籍管理;是否存在借招生、就业收受家长现金、物品等。

(责任领导:杨占清、孟庆辉 责任处室:党办、教务处、招办)

5.违规指定或统一组织向学生强制推销或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学习生活用品问题。

是否存在向学生收取文印费、借读费、补习费、军训及军训服装费;住宿生是否存在统一购置床单、被罩、枕套等并收费,食堂、小卖部管理及经费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收取就餐卡、胸卡、学生证费等证卡费;是否存在收取班费、水费;是否违规征订校服费。

(责任领导:高云飞、刘占东、李贵存 责任处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

6.依托学生办私事、谋取个人利益问题

(责任领导: 孟庆辉 责任处室:党办)

7.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

是否存在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是否存在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是否存在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是否存在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是否存在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是否存在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责任领导:高云飞、孟庆辉 责任处室:教务处、党办)

8.教师管理、职称评定等问题

是否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规定进行职称评聘、晋级,评奖、评优是否存在优亲厚友、徇私舞弊。

(责任领导:董青林 责任处室:办公室)

9.工程项目规范问题

是否严格落实项目主体责任制;是否严格执行项目立项审批程序;是否严格规范项目预算编制;是否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制;是否严格控制项目实施过程变更;是否严格执行项目竣工验收制;是否严格执行项目决算审计制;是否严格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是否严格规范项目档案管理;是否严格执行项目责任追究制。

同时,各处室、各级部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把纪律松弛、工作散漫,不认真履行职责等问题作为重点治理内容。

(责任领导:杨大顺、刘占东 责任处室:党办、总务处)

三、专项治理方法和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2017年4月23日至6月9日)

校党委要履行政治责任,发挥政治功能,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和“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原则,通过“自己找、群众提、同事帮、领导点”等方式,开展自查自纠,给有问题的干部教师知错、改错的机会。

(一)召开校党委班子专题会(4月26日前)。组织学习贯彻市、县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及相关政策,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治理的重大意义,搞清楚开展专项治理的主要任务、方式方法和时间安排等,研究部署具体落实措施。校党委要聚焦治理重点,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既要查找领导班子集体存在的问题,又要把自己摆进去,主动查找和认领问题,分列领导班子集体和领导干部个人问题清单。同时,根据工作分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处室的监管责任,加强对所辖处室开展专项治理的督促指导。

(二)开好党支部专题及全体教职工动员会议(4月28日前)。各党支部要注重依靠党内生活解决问题,组织召开党支部专题会,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全面对照专项治理重点问题,认真查找问题,积极整改纠正。在此基础上学校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动员全体党员干部、教师认清形势,珍惜和把握好组织给的机会,引导党员干部向组织如实说明情况。

(三)开展谈话谈心活动(5月10日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党组织隶属关系,采取“一对一、面对面”方式,开展以下三个约谈。一是校党委书记约谈各支部书记;二是校班子成员约谈分管处室主任;三是处室主任约谈处室人员,各党支部书记约谈支部的每一名党员、教师。约谈过程中,一定要向被约谈对象讲清专项治理的形势任务、具体政策,促使党员干部相信组织、依靠组织,认真填报《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并作出书面承诺,别干错上加错的“蠢事”。在约谈过程中,向约谈对象通报治理“微腐败”的形势任务,讲清对有问题党员干部处理的具体政策,要求约谈对象如实填报《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对是否存在“微腐败”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签订《承诺书》并作出郑重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如实上报自查自纠情况。

(四)集中开展谈话函询(5月20日前)。在自查自纠期间,校党委梳理一批反映党员干部轻微违规违纪、反映问题比较模糊、可查性不强或反映的问题历史比较久远的问题线索,经集体排查后,对适用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的,督促主动说明情况、提供证据材料,并经校党委主要负责人审签后及时反馈。

(五)主动纠正整改(6月9日前)。按照“分级负责、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整改到位”的要求,校党委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进行整改,并实行销号管理。有问题的党员干部教师要主动改错,主动退缴违规违纪款物,书面说明情况,经本人签字后一并上报校专项治理办公室。对自查自纠中形成的清单、台账、整改报告等资料进行统一管理,经党委书记、纪检组长(纪检委员)签字背书后,层层汇总、逐级上报,作为从轻减轻处理以及责任倒查的依据。对主动查找和纠正问题的依纪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不主动查找、拒不纠正的要从严、从重处理。

第二阶段:集中查处(2017年6月10日至12月10日)

(一)拓展问题线索渠道。学校在明显位置设置举报箱(举报电话为:0314-8582127,举报箱由校纪委管理),通过滦平职教中心微信平台广泛公布和宣传举报反映问题渠道,接受群众对“微腐败”问题的举报。校党委要瞄准本校“微腐败”重点内容,着力发现问题线索。结合重要时间节点查纠“四风”问题,通过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审计等方式,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深挖细刨“微腐败”问题线索。

(二)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校纪委要“起底清仓”,精准处置问题线索,快查严处一批典型问题,推动形成校园惩治震慑效应全覆盖。对发现自查自纠中不主动查纠、群众信访举报的“微腐败”问题线索,需及时办结,定期反馈,定期通报,坚持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查明不放过、问责不到位不放过。

(三)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各处室、级部要及时向专项治理办公室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学校将采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印发通报等多种方式,加大校内存在的“微腐败”典型案件和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效应。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2017年12月底前)

针对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剖析根源,纠建并举,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堵塞漏洞,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一)健全完善基层“微权力”监督制度。学校各支部、各处室、级部要认真梳理自己的岗位职责,做到履职尽责,切实在职责范围内推动此次专项治理活动。针对乱征订、有偿家教、违规收费等问题,各处室、级部要签订廉政承诺书。

(二)用好公开这个有力武器。校党委要扛起主体责任,着力完善党务、政务、财务公开等各项公开制度,既要公开结果,也要公开政策和工作流程,探索推进各项公开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拓宽群众通过各种方式参与监督的渠道。校纪委要履行监管职责,加大日常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做到真公开、全公开、长公开。对半公开、不公开或搞假公开的,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发挥基层纪检委员专责监督作用。 校纪委要切实抓好学校的政风、行风和作风建设,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制度建设,落实纪律监督。通过规范工作职责、履职途径和工作方式,严格责任落实,不仅党组织重要业务流程开展实时监管,还要担负“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作用,发现问题及时向校党委报告。

(四)建立主体责任项目化管理机制。校党委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对主体责任清单进行修改完善,明确责任领导,细化工作流程,强化过程留痕,加强督导考核,推动责任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专项治理工作安排部署,协调推动落实。各处室、级部负责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成立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抓好部署和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工作机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亲自督办;各副校长对分管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负责抓好落实。

(三)搞好统筹结合。要把专项治理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转作风、优环境、促发展”等活动深度融合、统筹推进;把正风肃纪与激励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统一起来,既要对涉及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进行严肃查处,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又要注意保护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区分问题性质,支持保护广大党员教师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

(四)加强督导考核。专项治理实施清单式管理,各处室、级部要建立内容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制度清单,用清单梳理推动工作。坚持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专项治理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校党委要对落实主体责任、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执纪审查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自查自纠工作方案、问题台账和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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