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复杂形势,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下面是肃清天津市长黄兴国违纪发言材料,快来围观吧。
肃清天津市长黄兴国违纪发言材料【篇一】
目前在京津沪渝四个直辖市中,天津是落马厅局级官员最多的地方,十八大以来已有至少28名厅局级官员被查。黄兴国代理天津市委书记后,多次表态“围绕反腐败斗争部署加强权力的监督”。
中国当局10日宣布,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作为党的一份子深刻体会到,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只有“守纪律讲规矩”,做到“自身硬”,才能正确履行从严治党、监督执纪的神圣职责。
一要强化“底线”意识。纵观专题片中违纪的纪检监察干部,无论是敢于直接给省里领导打电话协调事情的魏健,还是自认为“见官大三级”跟过去监察御史一样的申英,以及感觉在纪委“没人敢监督你”的朱明国……他们都有 “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的错误认识,遗忘初心、丧失底线,最终走上了违纪违法不归路。为此,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四个意识”,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做到对组织忠诚,按党性原则办事,以党的纪律作为刚性约束,以严格自律为习惯,以自觉接受监督为常态。
二要增强自律意识。俗话说“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检监察干部担负着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神圣职责,更要从自身做起,严格加强作风建设和党性修养,经常检查自己的言行、洗涤自己的思想,正确对待利益,经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不仅在八小时之内守纪律、讲规矩,而且在八小时之外也要把纪律和规矩作为言行举止的戒尺,时时刻刻自重、自醒、自警、自励,真心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始终做到一身正气、永葆本色,将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要强化担当意识。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所在,不忘初心,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勇于担当,始终用纪律的尺子去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推动党员干部“明纪畏矩”、推动党内生活“遵规守矩”;要加大正风肃纪和查处腐败案件力度,对一切违反党纪党规的人与事,敢于较真、不怕得罪人;在执纪办案过程中,更要严格依纪依法,不徇私,不泄密,不谋利。
是做一名不辱使命的从严治党的监督执纪者,还是成为一名遗忘初心的党性背叛者,被封存在案卷当中?这是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必答题。“举头三尺有纲纪”,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以“律人必先律己,执纪必先守纪”的理念约束自己的思想、规范自己的行为、强化自己的担当,始终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才能有权不“任性”,做到慎初、慎微、慎行,确保忠诚、干净、担当。
肃清天津市长黄兴国违纪发言材料【篇二】
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党中央,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思想。三年来,中纪委从抓“八项规定”和党的高级领导干部腐败问题入手,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打虎拍蝇”取得阶段性成果。随着全面从严治党战略不断推进,中央审时度势,提出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重大命题。
一、 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理解
首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从严治党理论上的新思维。全面从严治党,要害在从严,从严,就要彻底解决“软、懒、散”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把从严治党的重点放在了处理少数有严重问题的干部身上。如果一直推行这个工作方针,势必造成多数党员脱管,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思想混乱、行为失范。长此以往,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将会大量产生。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是要解决这个大多数的问题,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作用发挥起来,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从源头遏制腐败问题的滋生。这一理论的提出,抓住了管党治党的规律,为从严治党提供了新的理论思维。
其次,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的新举措。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中央提出了“以治标为主,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的方针。中央在保持高压态势继续严厉惩治腐败的同时 ,在五次全会上,提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论述,即把治本任务提到日程上来。2015年10月,中央下发了在全党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从政准则》的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已经正式执行。中央通过《条例》和《准则》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把反腐败工作深入到“破纪”之初,从而有效加强源头管治,大量消除腐败的萌芽,有效遏增量,实现标本兼治。
再次,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征程。纪律作为一种行为规则,在管党治党中具有特殊的作用,它是管党治党的尺子。一方面是衡量,另一方面是实行戒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8700万党员前面,每个党员干部、每个党员都不例外。二是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国家法律前面,每个党员要先受到党纪的约束,因为纪在法前、纪要严于法。党的纪律以党的意志为后盾,具有强制性,党的任何组织和党员不得触犯,违纪必受惩处。纪律规矩越来越严,约束范围越来越大。实质就是要让《党章》这个原教旨发挥其组织纪律的约束作用。综合来看,我们每名党员都要面临新的考验,要有新的面貌,这就是我们全党建设的新征程。
二、如何做挺纪律和规矩的纪检监察干部
乡镇纪委书记是一个地区党风廉政建设的谋划者、推动者、执行者,在推进挺纪律和规矩工作中要做好三方面工作。
第一,要把党员的纪律意识唤起来。2017年,是全党推进挺纪律和规矩的元年,也是执行《准则》和《条例》的第一年。今年,首要任务是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书籍、音像制品、印制宣传页等方式,让“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治党方略深入到基层支部和每位党员,尤其是要强化全体党员对《条例》和《准则》的学习,让每位基层党员都知道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身份与担当,唤醒大家的纪律意识,努力营造严格执纪氛围。
第二,要把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树起来。纪律是外在的戒尺,自律是内在的约束。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首先自己要保持自律意识。要心存敬畏,敬畏党纪国法、敬畏岗位职责、敬畏组织和群众信任。要不断强化党性修养,做到慎始慎微慎独,把守纪律讲规矩时刻放在心中。要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委会(三重一大事项研究)来宣讲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时刻唤醒班子成员的自律意识,不断强化班子整体自律思维,引导班子在挺纪律守规矩的良好生态中干事创业。要充分利用传统方式和新媒体介质,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对基层支部、机关中层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逐步树立村两委班子和机关中层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让大家成为本地区自觉遵守党规党纪的倡导者。
第三,要把纪检监察的责任扛起来。首先,在监督上要多元化、经常化,让核实、函询、约谈成为警示监督的方法,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常态。其次,在执纪上要冲着纪律去,用党章党规党纪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抓早抓小,使纪律成为抵制和预防腐败的“铁栅栏”,用违纪的成本堵死违法的通道。第三,在问责方面,要对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不收手、不收敛的信访举报件加大核实力度,对顶风违纪、逆势挑衅党纪者加大处理力度,形成越来越严,处理也会越重的高压态势,努力营造不敢、知止的氛围。让纪律和规矩真正挺起来,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的作风。
肃清天津市长黄兴国违纪发言材料【篇三】
公安机关的纪律作风是警风建设的主要内容和重中之重,影响到公安队伍建设的方方面面,在当前形势下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势在必行。 当前,公安机关在警风建设方面,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思想作风方面。其主要表现是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方面的淡漠和缺失:理想信念不坚定、宗旨观念成口号、实事求是、艰苦奋斗、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优良作风抛到脑后,学习氛围不够浓厚。参加各种业务培训过程中,投入的精力不足,上课精力不集中,笔记内容少,迟到早退甚至旷课。在单位内,有时间翻看法律法规和有关理论业务书籍的少,串屋闲谈、看小说玩电脑的多,还有正课时间干私活的多。
纪律作风方面。主要是对《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以及单内部的规章执行的不好。个别民警对规章制度依然我行我素,置若罔闻,这是困扰和影响公安队伍整体形象致命的问题。目前,仍有一部分民警存在着酒后驾车,开车闯红灯,迟到早退,工作时间饮酒等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
工作作风方面。主要表现在责任心不强,工作跑粗不求精。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上报的卷宗不完全符合要求,上报的材料不符合单位实际甚至是用“拿来主意”形成的。对待案件当事人或有的群众态度欠佳,做群众工作缺少耐心和感情,接待办事人员态度不够热情,调查取证不够周全影响办案。
生活作风方面。个别民警随意出入公共场所,甚至一个晚间反复出入饭店、歌舞厅、烧烤等场所。还有的民警娱乐不分对象,与局外人动起输赢,给前往执行公务,净化社会风气的同行造成尴尬局面,严重影响着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
关于纪律作风建设的途径,笔者认为:
一是抓素质养成,这是基础。素质是文化程度、认识水平、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社会经验、身体条件的综合反映。就警风建设的迫切性而言,加强专业知识学习,贴近工作实际,围绕“三懂”、“五会”的标准和要求,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紧紧抓住怎样做、如何做等应知应会基本功的培训和指导。
二是抓严格管理,这是关键。抓警风建设,必须严。民警违法违纪说明了“从严治警”仅仅停留在文件上、口头上,严格管理没有落到实处。虽然近几年教育、整顿不断,督察、考核频繁,情况有所好转,但力度还是不够的。严格管理必须真正从德、能、勤、绩的考核评定中体现出来;必须从优者用、好者奖、庸者批、差者罚、劣者汰、错必咎、罪必罚的管理措施上体现出来。当前重心,就是结合全省公安机关开展的“三级两类一网考”,严格落实全市公安系统《加强纪律作风建设16条规定》要求,从严管理,从苗头上抓起起到实际效果。
三是抓机制改革,这是根本。公安机关的机构设置是否合理?警力配置是否合理?用人机制是否公开、公正、公平?内部运行机制是否畅通?谁能说这些方面没有问题。毫无疑问,对与社会发展不同步、与治安实际不适应、与队伍现状不配套的地方,就要进行探索和改革,这也是笔者提出警风建设要抓机制改革的道理所在。至于怎么改,应广泛听取基层公安机关和一线民警的意见、建议,否则脱离实际的变革仍然难以奏效。
四是抓内外监督,这是保证。监督是及时发现问题的捷径,是收集警风反映的渠道。我们应当在加强内部监督上多做文章,除了政工纪检、监察部门的日常监督外,还要强化领导、民警之间的相互监督,完善、改进内部监督机制。外部监督是民警素质高低、声誉优劣、形象好坏评价的客观依据,拓宽党政监督、机关团体监督、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的渠道,改进信息收集、反馈的方式也变得十分必要。传统的会议征求意见、发征求意见书固然是一种获取信息的有效方法,但在“不敢讲真话,怕事后有麻烦”心态较为普遍的情况下,有必要进行改进,以免流于形式。应当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把重点放在信访、投诉问题的认真查处和及时反馈上。要营造一个对民警空间上全方位、时间上全日制,严密的监督防控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