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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11-12 15:26:41

 高中考即将来临,要确保广大考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网整理的高考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欢迎阅读:

2017高考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1】

2017年高考、中考(以下简称“两考”)将于6月7日-9日和6月16日-18日举行。为保障全市“两考”期间广大考生的食品安全,防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两考”顺利进行,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照“提前介入、风险防控,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对相关食品经营者、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管理,采取主动联系、提前介入、包点包校、责任到人、全程监督、领导巡查的工作模式,防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两考”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有效落实“两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加强“两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与教育部门、各考点的关系,提高突发事件的快速处置能力,成立“两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与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安源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餐饮股、食品安全监督所、食品、保化监管股等股室负责人以及各基层分局局长为成员,统一协调指挥“两考”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三、任务与措施

(一)沟通联系,掌握信息。主动与教育主管部门联系,掌握考点、考生食宿接待单位分布与供餐等信息,确定考点、考生食宿接待单位保障责任人。各保障点责任人及时与考点、考生食宿接待单位负责人以及各校带队老师进行联系沟通,准确掌握各考点、考生食宿接待单位食宿安排信息(食宿人数、供餐形式、供餐地点、供餐从业人员名单、供餐菜谱、饮水供给方式等)。

(二)加强协调,落实责任。主动联系考点、考生食宿接待单位相关负责人,强调有关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强化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落实相关责任。

(三)考前检查,消除隐患。“两考”期间,要加强对学校食堂、考生和监考工作人员就餐单位、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以及考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全面检查。针对上述食品经营单位资质许可、环境卫生、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食品采购、储存管理、食品加工过程关键环节质量控制、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进货查验情况、索证索票情况、库存食品、食品添加剂自查情况、不合格、“三无”、过期食品、添加剂清查下架退市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管理等内容进行重点检查,督促食品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协助考生就餐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单位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排查出的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向社会公告,警示考生不去就餐,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教育部门通报;对检查发现的无证经营和各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予以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对不符合要求和不能排除食品安全隐患以及不具备接待能力的单位,不得从事考生就餐接待,同时依法查处。

(四)加强巡查,全程监督。“两考”期间,要采取定区域、定人员、定岗位等监管措施,对考生和监考工作人员提供就餐的餐饮单位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巡查力度,必要时派员进驻,实行全程监督。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考点及考生就餐点的巡查,及时收集整理考生及家长反映的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当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5月26日至6月5日,对考点及考生食宿接待单位、考点周边食品经营者、餐饮经营者开展“两考”前的专项检查。

第二阶段:6月6日-8日,6月16日-18日,对考点及考生食宿接待单位、考点周边食品经营者、餐饮经营者开展“两考”前的专项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保障的重要性。考点及考生食宿接待单位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中高考保障任务,成立相应组织,考前要组织全体参与供餐人员进行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严禁未持有健康证明人员上岗,严禁带病上岗,落实保障责任人,规范岗位操作规程;

2.严把食品采购关。采购食品和原料必须索证,严禁采购有毒有害、腐败变质、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品、“三无”食品以及外购高风险食品,食品贮存场所须保持环境卫生整洁、通风良好、温度适宜,食品贮存做到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3.严把食品加工关。加工场所保持卫生整治,有完善的“三防”设施,加工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食品必须烧熟烧透,保存2小时以上的熟食应彻底回锅烧制;

4.严把餐饮具消毒关。餐饮具在使用前后均应彻底清洗干净,做到用前消毒,消毒后的餐饮具须存放在专用保洁柜内(建议采用热力消毒法,于100℃温控设备中消毒15分钟以上);

5.落实食品留样制度。所有供应菜肴必须留样,数量100克,保鲜膜密封后置于温度为0℃一10℃的专用冰箱内保存48小时;

6.不得供应外购凉菜与自制熟食、凉菜;

7.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掌握信息,一旦发生异常情况,立即与保障人员联系或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

8.配合做好驻点保障责任人工作,严格遵守保障责任人提出的保障工作要求。

(二)保障责任人工作要求

1.各驻点保障责任人必须在6月5日前入驻保障点,实行全程监督保障;

2.严格审查各考点、考生食宿接待单位食谱、食品采购、食品库房、从业人员健康、加工环境、加工程序、冷菜制作、餐具清洗消毒、备餐与供餐时间、食品留样、自带食品和赞助食品的情况;

3.对食品加工制作环节进行现场动态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措施,填写监督笔录和监督意见书;

4.适时开展重点食品或餐用具、从业人员等的卫生监测(项目为微生物快速检测、食物中心温度检测);

5.认真履行全程监督职责,及时掌握相关信息,遇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两考”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立即按照《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规程(试行)》启动应对措施,组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对可疑中毒或污染食物及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等应急处置措施。保障工作结束后,于2017年6月2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2017高考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2】

为认真做好今年我市高考期间考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预防食物中毒、食源性疾患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饮食安全,保证高考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国食药监食[2011]6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贵港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保证高考期间食品卫生安全的通知》,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高考学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要职责:负责高考期间学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工作,并对高考期间学校食品安全驻点监督工作进行督查。

二、驻点人员及车辆安排

(一)各考点驻点人员安排:

(二)车辆安排

三、工作时间

2017年6月5日至6月8日。

四、工作内容

1、督促学校认真履行食品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及有关工作规程,确保考点供餐食品安全。

2、对食堂每餐供餐食谱进行认真审查;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索证、验收台账的检查,防止采购、使用过期、变质的食品原料,确保食品原料新鲜。对蔬菜使用前进行农药残留抽样检测。

3、督促学校规范地执行食品加工、烹调、备餐、分餐操作,保证生熟食品、工用具严格分开使用和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4、督促学校认真落实餐具、用具的消毒和保洁制度。

5、督促学校指定人员做好每餐次的食品留样工作。

6、督促学校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清洁工作,落实有关食品安全责任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高考考点食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任务重,责任大,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感,认真执行各项任务,确保高考期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二)于6月5日前对各考点学校食堂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督促学校落实相应措施,排除食品安全隐患,同时学校应作出食堂餐饮食品安全承诺并签订承诺书。

(三)各驻点监督员要全面了解考点学校的整体接待情况,要注意兼顾各个环节,不要顾此失彼。

(四)在驻点监督过程中,各监督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全程监督,注意防范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

(五)驻点监督员对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作好现场监督笔录,下达监督意见书交驻点学校并督促整改,对严重违法行为应依法制止及处理。

(六)驻点监督员要严格遵守各考点各项有关规定。

(七)请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食品药品管理局派人做好餐饮食品保障工作。请市教育局协调解决工作人员证件、车辆通行证及高考期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所需食品监测、车辆燃油、人员补助经费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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