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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二侧

 坚持解决学生思想问题与解决学生实际困难相结合,努力做好奖、贷、助、补、减工作。 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小编整理的2017开展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2017开展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1】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根据上级《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免除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我校从至以来,认真贯彻执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发放工作。根据县局要求,我校认真对三年来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下面对资助贫困学生工作情况自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为规范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行为,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均能按上级文件贯彻落实,有配套资金文件,对获得贫困寄宿生生活费的学生建立档案,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此项工作。一是学校成立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组长:周荣幸;副组长:周少乐、陈运全;组员:周荣登、吴冲、黄秀媛、周宽生等人,对此项工作进行全程管理,负责对全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二是组织学校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悉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的有关政策法规,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三是通过全体教师大会,宣传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这一政策文件精神,提高全体老师的认识水平,强化教师的法制意识,要求教师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这一惠民政策,让这一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并惠及民生。

二、实行公示制,透明享受补助人情况

三年来,我校通过对这一政策进行了大力宣传,宣传资助政策,在校内和学生所在村、组张贴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每位教师都明白自身职责及其工作意义所在,因此在自身行为中都能按规定执行,没有出现偏离。学校在校务公示栏上,将每个学期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人员公示在醒目的地方,并将学校举报电话也进行公示,以便学校主动接受家长、社会各界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补助资金用于最困难的学生。没有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现象发生。

1、确定资助范围和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1)孤儿、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学生;

(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3)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5)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6)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

(7)家庭被乡民政办列为特困户,持有特困证,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的子女。

(8)双下岗职工家庭子女,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的子女。

(9)低收入、家庭经济绝对贫困,无力支付在校寄宿生活费用成员的子女。

(10)家庭经济困难的留守儿童。

2、资助对象认定程序。

(1)公开资助信息。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资助申请。贫困家庭学生家长(监护人)填写《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交村委会审核后上交学校。

(3)、评审及公示。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

(4)、上报。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填写好《贫困学生认定汇总表》上报。

(5)、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后,学校及时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并履行好领款签字手续。

3、享受资助的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助的贫困家庭学生作出适当调整。

三、规范资金发放和管理,从行动上狠抓落实

资金管理规范,没有截留、挪用情况。我校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都是经县局下拨我校本部账户,然后经领导审批同意后,按补助标准转支出发放到学生手中。

为了加强我校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发放与管理,杜绝执行政策不力的现象发生,我校的做法是:一是不折不扣的执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享受条件、标准;二是根据上级对贫困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文件的要求,对用于贫困寄宿生的补助资金纳入教育系统核算中心专户管理,实行专帐核算。三是财政下拨资金后,学校派专人管理,并立即按要求有序地操作,如数发放到学生手中,绝不截留、挪用,班级各老师未收取任何附加费用,也没有均分、冒领、代领等现象。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切实做好了“贫困生资助”工作。做到了严格规范资助范围、标准、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及督促指标、资金及时到位。建立了助学工作长效机制。

我校困难寄宿生人数是188人,补助标准500元/人/年,共发放补助资金94000元。2015年我校困难寄宿生人数是128人,开始补助标准是500元/人/年,后来提高补助标准为750元/人/年,我校按学期发放,2015春114人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最初按每人每学期250元发放,共发放生活补助费28500元,2015秋142人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生活补助费 35500元,加上后来的提标部分的31875元,我校2015年共发放补助资金95875元。我校困难寄宿生人数是201人,春学期补助标准750元/人/年;秋学期提高标准为1000元/人/年;2016春我校183人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按每人每学期375元发放,共发放生活补助费 68625元;2016秋我校201 人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按每人每学期500元发放,共发放生活补助费100500元;此项经费,学校在上级财政下拨该项资金后,立即按公式无异议的名单造册,统一由学校财务室如数发放到学生手中,没有截留和挪用。

总之,我校在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上,组织学生申请资助程序及受助名单符合规定,学校成立有工作小组,由领导小组进行宣传,学生先写好申请交给班主任,班主任根据学生递交的申请书和上级规定的内宿生比例,初步核定班级受助学生人数,并在班级进行班级评议,然后把人数上报学校,经学校领导班子再次评议,确定全校受助人数,并将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班子决定、领导审批签字后,将补助资金按每人每年受助标准一次性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学生。发放记录有学生签名、家长签名、班主任签名,没有代签现象,

正是由于我校组织得力,措施到位,对政策的明晰宣讲和解读,公开透明的操作程序,使得此项工作得以圆满完成。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努力,切实配合上级领导将这一惠政策惠及民生。

四、存在主要问题

1、贫困学生认定难度大。由于种种原因,学生不能如实说明家庭情况,班主任也不能全面了解每一个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工作中不易把握。

2、资助名额有限,致使少数贫困学生暂时不能享受资助。

五、加强整改措施

1、加强领导小组工作,增强工作实效;

2、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家庭困难的学生得到减免;

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关爱留守生,教师访万家”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全面覆盖,深入到每一个学生家庭宣传政策,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政策,使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子女,让领导满意、家长满意。

【2017开展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2】

在区教育局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我们通过广泛宣传,认真组织,稳妥安排,圆满完成了全区中职学生资助工作。共为3548 名学生发放国家春季助学金266.1万 元,为514名学生发放2015年秋季免学费51.4万元。同时,做好了过程管理和后续监督工作。日前, 秋季中职国家助学金166万元已到位,待完善相关手续后下发。中职学生资助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全区中等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促进了教育的均衡发展。现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宣传政策,提高认识

中职学生资助工作关系到中职学校贫困学生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我区中职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中职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是党和国家为促进教育公平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区教育局深刻认识到做好中职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全区中职学校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做好这项工作,要求大家深刻领会和充分认识实施这一政策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国家、省、市的资助政策上来。

二、加强建设,健全机制

(一)建立健全资助机构和人员。成立了鼎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面承担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及高等院校生源地助学贷款等方面的工作。进一步细化了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同时,配备素质全面、业务精湛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确保了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实施。

(二)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学生资助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推行中职学生资助工作奖惩机制。

(三)建立了中职学生资助工作联动机制,划分责任,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严格学籍管理,准确核定资助学生人数,规范发放方式,强化了对中职国家助学金相关信息的审核和统一监管,维护了资金安全和学生权益。

三、规范管理,搞好服务

(一)通过广泛宣传,使每个中职学生都了解国家资助政策的内容、受助对象及标准,使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能够方便、快捷地办理受助手续。

(二)规范受助学生评审过程。加强各类信息的共享和部门联系,细化资助工作步骤,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各级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了校长负责制。

(三)实行信息公开。按照规定的时间把资助对象的个人学籍信息、评审条件和受助金额进行公布,自觉接受监督,严把审核关。并开通网站。建立了鼎城区资助群。

(四)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半年一清查”、“一年一审计”制度。主动与区财政、职成、社管、监察、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和衔接,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抽查),并设立举报电话0736-7358170,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五)做好台账建档。建立了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台账13本、文献资料2本,将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花名册及异动情况等相关材料分类整理建档。

四、重视教育,强化责任

对中职学生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合理使用国家助学金。各中职学校以思想政治教育为切入点,及时对学生开展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及责任教育,努力做到“在物质上帮助学生,从精神上鼓励学生,朝能力上培养学生”。对符合条件而没有得到资助的学生,一方面中职学校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解决他们的思想问题;另一方面,通过中职学校“从本校事业收入的5%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经费中拿出资金资助、勤工助学等方式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受到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普遍认可。

学生资助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今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着眼大局,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国家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全区学生资助工作。

五、当前要做的几项具体工作

1. 按照《常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职学生资助卡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常教办通〔2016〕46号)文件精神,各中职学校要在区资助中心的部署和指导下,从秋季新生开始办理中职卡,资料不齐全的不予以办理。各校在办理登记发放“中职卡”和上交相关表册后,区资助中心会按照市里要求统一,通过建行把秋季的国家中职助学金打到每个学生的中职卡上,由学生本人持身份证激活后领取。

2.严格按照《常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的规定》(常教通【2016】64号)和《关于印发<常德市鼎城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常鼎教字【2015】47号)文件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中职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

3.认真落实《关于印发<鼎城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的通知》精神,全面开展中职学生资助工作“回头看”工作,逐项整理完善,进行自查自纠,切实建立以校长负责的高效运转工作机制。

4.及时准确地完成中职学生资助工作信息数据统计、上报或填报工作,重点完成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信息管理系统校级用户的管理和使用。

5.抓好学生资助档案建设。建设中职国家助学金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发放台账,将学生申请表、户籍证明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发放名册及变动情况等相关材料分年级、分年度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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