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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小学散放暑假的通知【大全】

发布时间:2023-11-13 20:35:19

2017年春季学期的校园生活即将结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小学放暑假的通知,供大家阅读:

关于2017年中小学散放暑假的通知【1】

各县市区教育(体)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教文(体)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相关民办学校:

为合理安排全市中小学校暑假前后的各项工作,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文明的假期,现就2017年中小学放暑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根据课程计划安排,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定于2017年7月1日放暑假,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教学进度可推迟一周放暑假,各学校的期末考试结束时间不得早于6月27日。各学校下学期于8月30日、31日报到,9月1日正式开学开课。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参照执行。

二、期末工作安排

1. 加强期末常规管理。各地各学校应结合实际对期末复习、考试和假期活动等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和安排。一是要保证学校管理常规工作正常进行,加强学期末教学常规工作的检查,确保教育教学工作井然有序,全面完成各项教学任务,防止教师出现松懈情绪。二是要做好教育教学质量分析。要按照《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及《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考试考核及质量分析,搞好期末总结。三是要做好期末工作总结。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各学校和幼儿园将上半年工作总结于6月20日前报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电子邮箱:yyywh@126.com)。

2. 做好学生期末评价。要严格按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完善学生成长记录、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3. 统筹假期作业布置。学校要统筹各学科作业布置,严格控制学生假期作业量,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家庭作业,培养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暑假作业。

4. 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放假前要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预防溺水、触电、交通安全、食物中毒、校园欺凌等事故(事件)的发生, 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家长的宣传和指导,强化家长作为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意识,依法对子女进行教育和监护。配合社区和家长,教育引导学生在假期中不进入电游室、网吧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三、假期工作安排

1. 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严禁学校成建制办班补课、有偿补课或出租、出借场地给民办培训机构办班补课,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家养,严禁公办学校教师诱导、强制学生到民办培训机构补课、培训,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培训机构兼职兼课或与民办培训机构联合办班补课。各地要加大查处力度,定期、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高中学校因承担高考、学考、中考等组考工作任务,造成未能在学期内完成教学任务的,可以按实际未完成课时安排在放假后或开学前补足。

2. 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各地要全面实施阳光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从起始年级严格控制大班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要合理划定招生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规范办理入学手续,大力推进均衡发展。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入学考试。要合理控制普职分流比例,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要坚决维护招生秩序,严禁买卖、争抢生源。

3. 全面开展安全维护。各学校要利用假期开展学校基本建设,特别是申报省、市实事项目的学校和幼儿园,要抓紧施工,确保进度,确保安全。各学校要认真对校园进行以防火、防盗、防伤害事故为主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隐患。建立有学校领导参加的假期值班制度,加强假期值班护校工作,确保学校校舍、财产安全。请市直各学校于放假前将假期值班表报市教育体育局安全科。

4. 科学指导学生暑期实践。要加强对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的指导。要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校外实践基地举办的素质拓展活动。可配合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有利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公益性科普讲座、科技制作、读书征文和研学旅行等活动;要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切实提升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要指导学生深入社区、工厂、农村,广泛开展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和志愿者服务活动,指导学生撰写调查报告。各学校秋季开学后要组织开展暑假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活动和研究性学习成果评选,遴选优秀作品参加2017学年度省、市相关评审。

5. 合理规划教师暑期活动。一是各地各学校要根据实际科学制定暑期教师培训计划,充分利用暑期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为新学期教学工作做好准备。普通高中学校要突出新课程标准的学习和“分层教学”、“走班制”教学模式的研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突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的学习、培训;中等职业学校要组织教师利用暑假到企业实习、实训。二是要密切家校联系,组织教师加强与家庭、社区的沟通,做好家访工作。三是要扎实推进书香校园活动,鼓励教师多读健康有益书籍,不断提升个人素质。

6. 适当开放校园活动场所。已建成的学校少年宫要做好假期活动规划,在暑假期间组织开展丰富的少年宫活动。其它有条件的学校要合理安排、适时开放学校图书馆(室)、网络教室和体育活动场所,丰富中小学生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的假期生活。

四、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1. 营造浓郁新学期氛围。秋季开学前,各学校要在校内醒目位置公布新学期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作息时间表等,提前做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搞好环境卫生,为学生返校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学校行政一般提前一周集中,研究新学期工作;全体教师一般提前三天集中,进行集体学习、备课和家访、控流保学等工作。

2. 做好新生入学准备。开学前要做好新生编班工作。义务教育学校一律按男女生比例随机均衡编班,普通高中学校以中考成绩为基础均衡编班。各类学校必须按有关要求控制好班额。严禁学校以任何方式分快慢班、重点班。高中一年级新生军训安排在8月中下旬开始,但不得提前上文化课。

3.切实做好扶贫助学。充分利用假期对留守学生、随亲就读学生、家庭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学困生等特殊群体进行家访,并采取有效的控流保学和扶贫助学措施,确保义务教育适龄孩子一个也不流失。

4. 组织开学工作检查。开学后第一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好秋季开学工作检查,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费,严格按照省定书目征订学生教材、教辅和教师用书,杜绝非法盗版资料进入校园。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于9月15日前将秋季开学工作总结报市教育体育局基教科(电子邮箱:yysjjk@163.com)。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17年6月2日

关于2017年中小学散放暑假的通知【2】

各县市教育和体育局,州直各中小学:

经研究,决定全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于2017年7月5日散放暑假。为弥补设置考试考点耽误的教学时间,普通高中7月12日散放暑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于8月25日报到,8月26日-8月28日集中学习,8月29日-30日学生报名,8月31日正式上课。普通高中学校可提前于8月18日开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抓好期末各项工作

1.抓好期末常规工作。各县市要切实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确保期末工作有条不紊。各学校要认真总结、分析、评价本学期及学年度教育教学工作。

2.抓好复习考试工作。各学校要合理安排复习时间,科学指导学生复习;要特别关注和帮助“学困生”;要切实加强考试管理,维护考试信度,确保考试质量。除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按规定收取考试费用外,严禁违反收费文件规定向学生收取考试、测试费和试卷费。

3.抓好学生评价工作。各学校要按照新课程理念对学生进行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操行评定,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功能。

4.做好家校联系工作。放假前,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通过家长会、“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及时将暑假工作有关安排告知学生监护人。

二、做好暑期有关工作

5.严格规范招生行为。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州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规范招生行为。严禁小学一年级招生与入读幼儿园(学前班)挂钩;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采取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招生;严禁利用物质、金钱等违规违纪手段争抢生源、买卖生源,扰乱全州招生秩序;严禁借招生之机违规收费。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应在招生前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5〕655号)文件规定向社会公示,并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政策”原则。

6.严格规范办学行为。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湘教发〔2009〕36号)、《关于停止普通高中学校组织三年级学生节假日成建制补课的通知》(湘教通〔2010〕465号)等规定,严禁学校在暑假期间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或出租、出借场地给社会培训机构举办复习班、辅导班;严禁在职公办教师参加由社会培训机构或家长组织的补课活动;严禁在职公办教师替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组织生源,诱导、强制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参加补课、培训;严禁教师有偿家教家养。各中小学一律不得组织赢利性“夏令营”等活动。严禁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类竞赛活动。严禁宣传炒作或变相宣传炒作高考、中考成绩。

7.严格落实控辍保学责任。要站在决胜精准脱贫攻坚大局的高度,进一步落实“双线三级”控辍保学机制和“五长”(县市长、乡镇长、校长、村长、家长)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加大工作力度,形成工作合力,采取一人一策的办法,切实做好教育、帮扶、劝学工作,做到控辍保学精准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户适龄儿童少年100%入学,努力将辍学率控制在规定范围内。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摸准在校贫困生和新入学贫困生对象,完善贫困学生档案,为实施贫困生精准资助全覆盖打牢基础,确保贫困家庭学生稳定就学。

8.切实保障特殊人群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做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7〕1号)要求,认真调查研究,摸清底数,掌握辖区内适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情况及受教育状况,针对残疾类型和残疾程度,做好有就读能力未入学适龄三类残疾儿童的动员工作,切实保障其受教育权益,提高适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要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原则,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城镇居民子女享受同等的受教育权利。

9.认真做好培训工作。要围绕课程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心理健康教育、寄宿制学校管理等工作重点,合理制定暑期教师培训计划,认真组织教师按时参加省、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认真开展好县市级培训工作。

10.加强“四大工程”“两个加快”调度和推进。各县市要按照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对学校建设和维修项目、设施配套的调度和督促检查。有关学校、幼儿园要抢抓暑假建设有利时机,确保项目建设高质量地按期推进,推动城镇大班额化解,提升学校标准化、教育信息化水平,确保“四大工程”顺利收官,“两个加快”稳步推进。

三、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

11.合理布置假期作业。在适量布置书面假期作业的同时,要坚持书本知识和实践学习的统一,提倡布置适合学生自主完成或在家长指点和简单帮助下能完成的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

12.科学开展校外教育。要充分利用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乡村学校少年宫以及科技馆、图书馆(农家书屋)、博物馆、体育馆、文化馆等公共资源,为学生提供更多就近、方便、有益的实践活动项目,满足学生假期校外活动需要。

13.科学指导家庭教育。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普及宣传科学的教育方法,让家长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培养子女的良好习惯,避免在暑期让子女盲目参加各种培训补习班,进一步减轻学生过重的负担。

14.关爱留守儿童和困难学生。暑假期间,要对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少年儿童、孤儿等特殊群体孩子进行走访,关心他们身心、行为、学习、生活方面的情况,在生活和学习上予以指导和帮助。

四、切实抓好安全工作

15.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学生的安全教育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入学校检查并督促安全教育工作的落实。学校在放假前,要通过召开班会和家长会、发放宣传资料、短信、微信、校园网站宣传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进行防溺水、防意外伤害、防交通事故、防火、防欺凌等方面的安全专题教育,切实把安全教育工作做足、做细、做实。要提醒学生家长加强对孩子离校期间的教育和监管,严防学生脱离学校管理期间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尤其要重点做好学生暑期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工作。

16.做好校园值守工作。暑假期间,学校要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和值班工作(村片小、教学点可委托村干部),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如遇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17.做好秋季开学准备工作。暑假放假前和秋季开学前,学校要对校舍、生活用房、围墙及水电等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针对存在的安全问题予以切实整改。对于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学校要迅速书面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党委、政府,争取重视、支持并予以及时解决。秋季开学前,要认真做好饮水设施、食堂、校舍、活动场所、设备设施的保洁消毒和添置、维修工作,提前做好新学期开学的物资准备工作。

五、切实加大监管治理力度

18.教育行政部门、督导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要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对辖区内学校进行明察暗访,加强对招生行为、违规补课办班、安全、收费等方面的检查监督,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有关人员要从严处理。

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体育学校及州直各大中专学校,各级电教、教研部门参照本通知执行。为解决城市双职工或进城务工人员家庭幼儿暑期无人看护的困难,幼儿园可根据家长要求灵活开设暑假班。

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2017年5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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