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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脱贫攻坚大比武工作实施方案大全

决战脱贫攻坚,形势逼人,形势不等人。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小编收集的关于脱贫攻坚大比武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脱贫攻坚大比武工作实施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金安区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扶贫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真正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根据区【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大比武”活动的决定】(金发〔2017〕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马头镇2017年贫困户脱贫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施策、精准帮扶、精准脱贫,以脱贫实效为依据,以群众认可为标准,建立严格、规范、透明的贫困户脱贫机制,确保到2018年我镇贫困人口、贫困村有序退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二、实施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对稳定达到脱贫标准的贫困户要及时脱贫,注重脱贫质量,坚决防止虚假脱贫,确保贫困户脱贫经得起检验。

2、坚持分级负责。镇脱贫攻坚指挥部负责制定方案、培训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审定公告、备案标注、颁发脱贫光荣证等工作。镇班子成员负责所联系的村部署落实、督促指导、数据上报和审核公告等工作,各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成员负责摸底调查、民主评议、入户核查确认、两榜公示等工作。

3、坚持规范操作。严格执行脱贫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切实做到程序公开、数据准确、档案完整、结果公正。贫困户脱贫必须实行民主评议,结果公示公告,让群众参与评价,做到全程透明。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脱贫结果真实可信。

三、脱贫标准和程序

1、贫困户脱贫标准

(1)贫困人口脱贫以户为单位,该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2)有安全住房。(3)家庭无因贫辍学学生;(4)符合基本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件的家庭成员全部参加基本医保。(即两不愁、三保障)

2、贫困户脱贫程序

(1)评议公示。

第一步:民主评议。

村两委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须过半数村民代表参加),对全村未脱贫贫困户开展逐户分析和评议,并按脱贫标准分别设置5个评议认定项,即户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否稳定超过国家标准、吃穿是否不愁、是否有安全住房、家庭有无因贫辍学学生、家庭成员是否全部参加新农合(居保)等五个方面,每位参会村民代表根据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实事求是给予认定,再根据这些认定事项提出赞成哪些贫困户脱贫的评议意见(附件1)。经计票、监票和汇总后赞成票过半数的纳入拟脱贫户初选名单(附件2、附件3),并形成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意见(民主评议的程序:①介绍村民代表大会主持人、民主评议的目的、内容、及标准(两不愁、三保障);②村负责人要介绍全村未脱贫情况,提出拟脱贫名单,对未脱贫户进行逐户分析;③村民代表发言(讨论环节)(附件1表)④发放评议表,进行评议;⑤推荐唱票人、计票人和监票人,由大会举手表决通过;⑥收集评议表并进行汇总。⑦宣读计票结果。(附件2、附件3表)⑧主持人总结发言(结论性意见);⑨鼓掌通过;⑩影像资料。)。

第二步:村级核实和拟脱贫户签字认可。

村两委和驻村扶贫工作队组织人员,对村民代表会议提出的拟脱贫户初选名单,对照脱贫标准进行逐户核实,并征求拟脱贫户意见(附件4),经拟脱贫户签字认可后正式列入拟脱贫户公示名单(附件5);

第三步:一榜公示。

村两委将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意见,连同正式列入的拟脱贫户公示名单一起,在村公开栏张榜公示,时间7天(附件6);

第四步,镇级审核。

村两委将一榜公示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镇脱贫攻坚指挥部(附件7),并附上公示无异议的拟脱贫户名单、拟脱贫户认可签字表、公示照片和公示情况说明等材料,由镇脱贫攻坚指挥部组织人员进行逐户审核,重点核查民主评议和一榜公示程序履行、脱贫标准执行、拟脱贫户认可等情况,审核结束后要逐村写出审核意见,并以镇政府名义分别批复到村,注明审核通过拟脱贫户名单和要求进行二榜公示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等内容(附件8);

第五步:二榜公示。

村两委将镇政府审核批复意见和要求,连同审核通过拟脱贫户名单一道,在村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时间7天。

(2)审定公告。

二榜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村两委书面报告镇脱贫攻坚指挥部(附件9),并附上评议、核实、贫困户认可和两榜公示等资料,由镇脱贫攻坚指挥部组织人员进行全面审查,重点审查前期评议公示程序到位情况、公示反馈情况和贫困户认可情况等是否符合要求,审查合格的,由镇脱贫攻坚指挥部确定纳入本年度贫困户脱贫正式名单,并统一在镇政府网站公告,公告期7天(附件10)。

(3)备案标注。镇政府公告期满后无异议的,将脱贫户和脱贫人口名单统一上报金安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并在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中统一标注。公告期间有异议的,镇政府要及时组织人员到村到户调查,并针对调查情况做出具体处理。

(4)颁发脱贫光荣证。贫困户脱贫后由镇脱贫攻坚指挥部颁发脱贫光荣证。

四、保障措施

1、层层压实责任。各村、街要充分认识贫困户脱贫机制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履责,确保脱贫精准真实。同时将贫困户脱贫年度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镇对村、街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2、严格审核把关。各村、街要严格按照贫困户脱贫标准和工作流程,把握好政策和相关程序,认真开展调查核实、跟踪研判,认真开展效果评估,确保退出机制的正向激励作用。全面落实数据核查、考核评估、信息录入和资料归档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脱贫成果真实可靠。

3、强化监督问责。镇脱贫攻坚指挥部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对脱贫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存在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问题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关于脱贫攻坚大比武工作实施方案2】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精准脱贫 不落一人”的总体要求,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采取超常举措,合力扶贫攻坚,确保在底前实现36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出列、22519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

二.验收对象

(一)贫困人口验收对象

1、2015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经扶贫对象申请、数据采集、民主评议、公示公告、退出销号等程序退出的贫困人口。

2、《关于明确脱贫攻坚目标责任的通知》(天政扶发[2016]6号)文件中明确的各地拟定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二)贫困村验收对象

1.2015年、已出列贫困村。

2.各地拟定退出的建档立卡贫困村。

三、验收内容

(一)验收认定标准(按100分计算,达到90分以上即为出列,详见评估验收表)

1、贫困人口脱贫基本标准:“一有两不愁四保障”(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养老有保障)。

具体标准为: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收入水平超过同期国家扶贫标准,并力争达到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以上,每户有一项以上增收致富的主业和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符合农村低保、五保供养条件的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全部相应纳入供养保障范围,保障水平超过同期国家确定的扶贫标准;上学难、就业难、看病难、安居难、养老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达到小康水平,贫困代际传递得到有效阻断。

2. 贫困村出列基本标准:贫困村贫困户全部脱贫,贫困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省平均水平70%以上,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贫困村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贫困村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开展贫困村出列验收,要把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作为判定贫困村可否出列的首要依据。在考察贫困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贫困村均衡发展,既要确保贫困村整体建设达到省委、省政府决定中规定的“九有”标准(有主导产业、有集体收入、有群众服务中心、有小学教育和卫生文化等服务功能、有硬化的通村公路、有入户的安全饮水、有安全的农村电网、有入户的广电通信光纤电缆、有清洁的生活能源),又要确保脱贫人口能同全体村民一道,共享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主导产业发展、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扶贫成果。

(二)验收认定程序

坚持扶贫对象退出程序与识别程序相一致的原则,按照扶贫对象申请、数据采集、民主评议、公示公告、退出销号等程序,严格开展扶贫对象退出管理。

1.贫困户脱贫程序

(1)村自评。村“两委”及驻村工作队按照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标准,逐户评估脱贫情况,认真填写《贫困户家庭可支配收入清单》,形成农村脱贫人口初步名册,对拟脱贫的贫困户开展细致调查并填写《天门市贫困户精准脱贫评估验收表》,经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后,在本村范围内公示后,上报各乡镇办场园。评议、公示情况要留档备查。

(2)乡镇审核。各乡镇(办、场、园)组织专班,通过入户复核《天门市贫困户精准脱贫评估验收表》的方式对拟认定的农村脱贫人口进行核查,并将脱贫人口核查名单在本地政务公开栏和网上予以公示,验收合格后以文件形式报送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情况要留档备查。

(3)市级抽查。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进行抽样核查,同时邀请第三方机构对各地上报的脱贫人口进行评估,核查、评估结果在市级政务公开网上公示。

(4)脱贫销号。市抽样核查、三方评估通过后,形成农村脱贫人口核定名册,在市扶贫办指导下,由各乡镇(办、场、园)组织人员,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中,根据农村脱贫人口核定名册进行更新、脱贫销号。

2.贫困村脱贫程序

(1)镇级初选。各地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贫困村脱贫标准,根据各地上报的当年计划脱贫的贫困村名单,逐村评估脱贫情况,对拟脱贫的村开展细致调查并填写《天门市贫困村精准脱贫评估验收表》,经驻村工作队、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后,形成脱贫贫困村初选名册,在本级政务公开栏和网上公告,并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公示情况要留档备查。

(2)市级复核。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进行全面验收并复核,同时邀请第三方机构对照《天门市贫困村精准脱贫评估验收表》对拟定出列贫困村进行评估,复核、评估合格后由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确认;如不合格,各地党委、政府要向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书面说明具体情况,并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限期达标。验收结果在市级政务公开网上公告。

(3)脱贫销号。在市扶贫办指导下,由各乡镇(办、场、园)组织扶贫专干,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管理系统中,根据脱贫贫困村核定名册进行更新、脱贫销号。

四、验收方式及步骤

(一)验收方式。验收方式采取镇、村自评核查、市级抽查核查、遴选第三方机构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验收步骤。

1.镇村自评、核查。在此阶段,镇、村找准验收对象,依照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开展自查自评,查漏补缺,完善程序手续,收集整理资料。

2.验收组、第三方评估机构分区进驻各地查验档案资料。

(1)贫困村出列资料。主要查看出列贫困村精准扶贫村级档案收集整理是否规范、齐全,民主评议记录、公示公开记录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规,村级基础档案是否完整,全村贫困户是否全部脱贫。

(2)贫困户脱贫资料。主要查看贫困户一户一档资料是否齐全,包括《贫困户脱贫申请书》、《贫困户家庭可支配收入清单》、《贫困户脱贫认定表》、《贫困户精准脱贫评估验收表》、脱贫程序及贫困户签字确认情况。

3.验收组、第三方评估机构实地查看扶贫对象退出情况。

出列贫困村实地查看实行核查和第三方评估全覆盖,脱贫贫困户实地查看市级核查、第三方评估每乡镇(办、场、园)不低于20%。

(1)实地查看出列贫困村。主要查看村级产业发展状况、村级“九有”建设是否与《天门市贫困村精准脱贫评估验收表》一致。在验收贫困村出列时,该村户脱贫情况核查验收全覆盖。

(2)实地抽查脱贫贫困户情况。 除了抽查出列贫困村贫困户外,还要抽查非出列村的贫困户脱贫情况。主要抽查贫困户精准脱贫“一有两不愁四保障”情况、收入达标情况、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情况以及贫困户实际状况与一户一档资料是否有明显逻辑错误等。

五、验收时间

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核查、评估验收时间于12月1日启动,村、镇自评核查在12月10日之前完成,市对镇、村抽查核查及第三方评估在次年2月底以前完成。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对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开展脱贫验收,逐户销号,脱贫到人,是落实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重要载体,是检验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目标的重要指标,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脱贫验收标准和程序开展工作,精细操作、严格把关。

(二)实事求是。各地要将贫困村、贫困户脱贫验收工作同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相结合,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按照脱贫程序,对标脱贫标准,认真填报有关表格,客观公正评价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情况。坚决杜绝“假脱贫”、“被脱贫”、“数字脱贫”等现象发生。

(三)严格程序。一是严格验收步骤。各地要按照脱贫验收程序,环环相扣,步步做实,不漏项、不走样,贫困村出列、贫困户脱贫验收原始资料要在村一级保管,乡镇要对贫困村出列资料、脱贫贫困户名册备份,以便上级抽查。二是坚持群众评议。贫困村、贫困户的脱贫验收工作要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将验收标准明明白白告诉群众,坚持群众评议程序,脱没脱贫要同群众一起算账,要群众认账,确保脱贫验收工作经得起检验,对得起群众。三是坚持公开透明。贫困村、贫困户的脱贫名单一定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告公示,确保扶贫对象脱贫验收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四)严肃纪律。参与验收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坚持原则、公正公平、敢于担当,资料验收、实地查看要认真负责,确保二者真实一致,保证验收结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对不负责任、马虎应付、弄虚作假、造成验收结果失真失实的,根据有关规定,实行严肃的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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