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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二侧

今年6月11日至17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6月13日为全国低碳日。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网为大家整理提供的活动通知内容,欢迎参考:

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科技厅(科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环保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委、建设交通委、建设局)、交通运输厅(局)、农业厅(委、办、局)、商务主管部门、国资委、新闻出版广电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总工会、团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全国妇联、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直管理局,有关社会团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宣传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在全社会营造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决定今年6月11日至17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6月13日为全国低碳日。为做好201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是“节能有我,绿色共享”。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是“工业低碳发展”。

二、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期间,各地方、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等相关要求,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主线,凝聚社会各界力量,普及生态文明、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和知识,营造崇尚节约、合理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要积极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降碳。加强与网络、通讯、城管等部门的衔接,妥善做好相关宣传材料的推送、发布及张贴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节能低碳宣传活动。

三、各地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沟通协作,会同联合主办部门做好本地区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的组织工作。国家节能中心、国家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中国节能协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各级节能监察机构和节能技术服务中心等单位要积极开展宣传活动,相关民间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参与宣传活动。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

四、各联合主办部门、各省级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牵头部门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办好具有行业特点、地方特色的宣传活动。各地方、各有关单位可将特色活动报国家发展改革委,部分特色鲜明的活动,将纳入全国统一宣传安排。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结束后,各联合主办部门、各省级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牵头部门要对本年度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7月31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气候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 育 部

科 技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 境 保 护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 通 运 输 部

农 业 部

商 务 部

国 资 委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国 管 局

全 国 总 工 会

共 青 团 中 央

2017年5月16日

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2】

各县(市、区)发改局,各重点用能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在全社会营造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决定今年6月11日至17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6月13日为全国低碳日。为做好今年我市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围绕活动主题,突出节能低碳

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是“节能有我,绿色共享”。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是“工业低碳发展”。

各县(市)区发改局要紧紧围绕今年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精神,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主线,普及生态文明、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和知识,营造崇尚节约、合理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努力打造襄阳生态文明、绿色城市建设。把节能宣传周活动与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和综治“长安杯”工作相结合,突出县(市)区、部门、企业的特点,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节能低碳宣传;要充分利用各地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节能降碳行动氛围。

二、精心组织,务求宣传取得实效

各县(市)区发改局要高度重视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动与相关部门配合,发挥其行业主管部门专职优势,开展丰富多彩的节能低碳主题活动。各重点用能企业要利用厂内广播、电视、黑板报、宣传标语、小革新、节能知识竞赛等活动,提升员工的节能节约意识,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在全厂上下掀起节能降耗、低碳发展的活动高潮。市节能监测站、市节能协会要积极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多形式的节能宣传。6月13日,市发改委机关党员志愿者将通过上街宣传、走绿道捡垃圾、自行车低碳城市行等户外形式,倡导文明创建我行动,节能有我、绿色共享践行活动,并向广大市民免费发放节能宣传画、节能知识手册,掀起节能低碳绿色行动高潮。同时,还将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对我市工业企业节能减排优秀案例、能效之星企业进行专题宣传报道,以此推进生态襄阳绿色发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三、强化部门协作,坚持节俭办活动

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是一项全社会性的工作,各县(市)区发改局要充分认识节能宣传周活动重要性,明确工作职责、主动作为,牵好头,开展好属地节能宣传活动。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利用其行业管理特点,开展好专业性的节能政策宣传、业务指导。各用能单位要针对性的开展节能降耗低碳活动,使节能宣传周活动取得成效。要紧紧围绕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升市民的文明行动、节能低碳意识。同时,活动期间,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既要保证节能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有实效,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

四、其它要求

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结束后,请各县(市、区)发改局,市直有关部门将本次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6月30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市发展和改革委(节能监测站),邮箱:xysjnjczx@163.com,联系人:唐天琪,联系电话:0710-3086525。

201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期间,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主题,结合以下重点内容,组织安排好相关活动。

各县(市)区发改部门要贯彻落实《“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十三五”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等相关要求,积极宣传应对气候变化和推动低碳发展的必要性,宣传节能文化、普及节能知识、提升全民意识,培养广大民众勤俭节约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培育绿色低碳发展意识。要组织开展企业节能自愿承诺活动,组织新闻媒体深入企业,宣传报道先进技术及典型案例,推广节能新技术和高效节能产品,开展具有特色的节能宣传活动。

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积极发挥公共机构在节约能源资源中的表率作用,深入宣传贯彻《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组织开展公共机构多种形式的节能宣传,带头普及节能常识,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倡导低碳出行,共享绿色环境,推进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医院、节约型校园创建活动,培育崇尚节俭的社会风尚,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以高效的能源资源使用效率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教育部门要以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为重点,广泛开展贴近学生、形式多样的节能减排、绿色环保实践活动,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及科学知识,培育生态文明意识,形成勤俭节约人人尽责、节能减排人人担当、绿色环保人人作为、生态文明人人践行的校园新风尚。

科技部门要借这次节能宣传周平台,广泛开展节能减排低碳科技示范活动,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与低碳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推动企业的低碳升级改造,引导全社会把使用节能减排创新产品作为一种自觉行动。

经信部门要贯彻落实《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 - 2020年)》,全面推行绿色制造,结合我市龙头产业,支柱产业的特点,重点宣传普及工业领域节能低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知识,引导企业员工自觉参与节能低碳行动,节能小革新活动,形成良好的绿色发展氛围,开展特色的工业低碳发展经验和交流活动。

环保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新《环境保护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积极弘扬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理念,引导全民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倡导勤俭节约的消费观,促使公众积极参与到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当中来。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利用这次节能宣传周活动,开展建筑领域节能与绿色建筑宣传,积极宣传更高水平建筑节能标准,提高建筑门窗等关键部位节能性能要求。宣传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的特点,引领节能建筑新标杆,推广绿色建筑使用技术、产品和高效运行管理措施。结合我市旧城更新及环境整治、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及危房改造等机遇,宣传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宣传力度,开展公共建筑业能效对标、物业管理能源管理岗位的设置,实施专业化用能管理。

交通运输部门要大力宣传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在车、船、路、港领域宣传交通运输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推动交通运输节能低碳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推进港口电能替代和公路绿色拌和站,鼓励支持我市共享单车应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文明出行,营造绿色交通氛围。

农业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农村行活动,大力推广农村沼气、清洁炉灶和秸秆综合利用等技术,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强化畜禽水产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开展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为主的农业清洁生产示范,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引导农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提高节能意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商务部门要以“创建绿色商场,推广绿色技术,促进绿色回收”为重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流通领域宣传活动。加大绿色商场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鼓励流通企业按照《绿色商场》标准促进绿色供应链建设,采购绿色商品,开展节能产品促销,在营业场所布置节能环保宣传标识标语,引导绿色消费行为。举办社区绿色兑换活动,采取散发宣传册、图板展示和技术人员现场专题讲座等方式,增强社区居民对再生资源回收的认识。

国资委要督促国有企业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高耗能、高污染工艺与装备,发展低碳、清洁、高效能源,推广节能减排降碳新技术、新工艺,持续提高能源和资源利用效率,带头履行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的社会责任。

文新广电部门要在节能宣传周期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组织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等媒体,走进机关、企业、学校、社区、乡村访谈,深入地宣传节能低碳理念和知识。同时,应在重要时段循环播放一定数量节能公益广告,在全市范围内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工会要组织开展“践行新理念、建功‘十三五’”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将生态文明作为职工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开展绿色生活行动,倡导勤俭节约的消费观,发挥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作用。

共青团组织要在青少年中大力宣传生态环保理念,普及节能低碳知识,广泛开展节能减排创新创效活动,组织发动青年志愿者、青年环保组织和学生社团开展节能低碳宣传实践活动,倡导低碳生活理念,营造节能环保氛围。

妇联组织要在城乡妇女和广大家庭中持续倡导节俭养德、低碳环保理念,引导妇女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身体力行传播绿色发展理念,影响他人、奉献社会,携手共建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襄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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