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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27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品】

 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下面思而学教育网网小编为大家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周活动通知,希望对你有帮助。

关于开展第27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周活动的通知【1】

各州(市)、县(市、行委)国土资源局,各事业局,厅机关各部门,厅直属事业单位:

今年6月25日是第27个全国“土地日”。根据《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27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7〕888号),为深入宣传我国土地资源国情国策国法和青海省土地资源省情省态,认真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增强全民保护耕地意识,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现就我省开展第27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周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土地与生态文明建设。

二、活动时间

第27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周从2017年6月21日(周三)开始至6月27日(周二)结束。

三、主要内容

广泛宣传我国土地资源基本国情国策国法,宣传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宣传国土资源系统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切实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坚持耕地保护和资源节约的基本国策,把节约资源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中之重,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工作成效;广泛宣传各地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坚守耕地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做法、经验和成效;宣传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推广节约集约用地好模式、好典型、好经验,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宣传各地严格执法监管,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情况。

四、具体要求

(一)做好宣传策划。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紧密围绕“土地日”主题结合本地区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部的统一部署,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研究制定具体宣传活动方案,切实组织好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周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搞好协调联动。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继续坚持以往的成功做法,加强与当地宣传、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工会、共青团、社区街道等方面的合作,充分发挥各级土地学会、协会的作用,联合主流媒体、文化团体、中小学校、高等院校等,面向不同受众群体,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促进土地资源国情国策国法和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

(三)创新宣传方式。在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开展宣传的基础上,要注重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手机报等多种新媒体扩大宣传,拓宽宣传渠道。在宣传方式上可采用接受媒体采访、举办各类专题活动、网络在线访谈、制作公益广告、录制专题节目、开展微直播微访谈等多种形式,提高社会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6月23日,省国土资源厅、西宁市国土资源局将在新宁广场(青海省博物馆南侧)设立主会场,举行纪念活动。主会场活动由西宁市国土资源局承办,由省国土资源科技信息中心协办,省国土资源厅、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有色地质矿产勘查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省核工业地质局、省环境地质勘查局、省移民安置局、青海省土地学会、青海省土地统征整理中心、西宁市国土资源局专题设展。各地各单位要组织相应的纪念活动,悬挂横幅、第27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需要统一订购挂图、手册、彩页、折页、传单、宣传扇、宣传帽等宣传资料及用品的单位,请与中国国土资源报社读者服务中心或中国大地出版社联系。

中国国土资源报社读者服务中心订购电话

联系人:张紫凌 卢跃 马俊峰

传真:

中国大地出版社订购电话:

联系人:王力军 赵林

传真:

(四)增强宣传实效。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按照部省有关要求,坚持厉行节约,转变工作作风。在活动安排上要本着简约务实的原则,反对铺张浪费,不得举办无实质内容的各类庆典活动。举办户外大型宣传活动的,要加强统筹协调,严防在活动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及群体性事件,确保主题宣传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请各州(市)、县(市、行委)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事业单位对本地、本单位“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提出改进全国“土地日”宣传的意见和建议,并于7月10日前将总结电子版、活动图片和影视资料(DVD光盘)报青海省国土资源科技信息中心。

关于开展第27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周活动的通知【2】

今年6月25日是第27个全国“土地日”。这是宣传我国土地资源国情国策国法,提高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增强全民保护耕地意识的重要平台。为进一步做好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周活动,国土部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全国“土地日”活动主题为“土地与生态文明建设”。

二、活动时间

第27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周时间为6月21日至6月27日。

三、活动要求

(一)认真组织做好主题宣传活动。

围绕今年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主题,部将组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各承办单位要按照部的统一安排,认真做好具体各项宣传活动的策划和筹备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宣传口号供各地在宣传活动中使用。系列宣传海报电子版和宣传视频,可通过部门户网站全国“土地日”专栏下载使用。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部其他直属单位,要按照中央精神,特别是关于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为主要内容,围绕活动周主题,注重宣传土地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意义,各地做法与成效等,充分组织调动国土资源工作者及社会各界的积极性,认真策划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向公众宣传土地资源国情国策、法律法规,普及土地资源开发保护新理念、新方法和新技术,引导全社会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不断提高珍惜土地、保护耕地的意识。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切实注重实效,切实提高宣传活动的社会效益。

(二)加强组织协调和媒体宣传。

加强与各级宣传主管部门、新闻媒体和教育、科技、学会、协会等的合作,充分发挥各有关单位的作用,联合相关高校、中小学校、青年志愿者等,组成“专家讲师团”,开展“土地知识进校园”等活动,以通俗易懂、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微博、微视频、微电影等多种宣传方式,采取制作公益广告、摄影比赛、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实时交流互动、微直播等多种宣传形式,做好宣传工作,提高社会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认真做好各项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安全保卫,严防因宣传活动发生安全事故及群体性事件。

(三)加强信息反馈和活动总结。

请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部有关直属单位及时统计本地区或单位活动情况,并于7月15日前将活动情况总结、统计表(附件2)、典型活动的视频、照片(5-8张)及文字说明,反馈至部办公厅和宣传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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