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

毕业生需警惕五类合同陷阱

大学毕业生等劳动者在求职过程中,与用人单位签订一份劳动合同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首要选择。由于高校应届毕业生社会经验不足,很容易上当受骗,加上部分毕业生在签劳动合同的时候没有仔细看清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专家提醒,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要警惕五类合同陷阱。

【口头用工合同】

这类工作一般由朋友、亲戚或熟人介绍,用人单位往往与劳动者只有口头的意向承诺和约定。这种口头合同明显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旦发生劳动纠纷,由于没有书面证据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因此会造成维权难。

【押金合同】

个别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劳动者的一些证件、财物等作为抵押条款写入合同文本当中。这样一来,如果日后发生劳动纠纷,劳动者极易惹上官司。

【“性命”合同】

一些提供带有风险工作的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不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提供劳动保护,并提出“工伤自己负责”等条款。即一旦发生意外,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劳动者如果签下这类协议,无疑是拿自己的生命当儿戏。

【附加不合理条款的合同】

有些企业向劳动者提交的合同正文看似很合理,但却在后面附加了许多不合理的条款。因此,遇到此类合同时,劳动者一定要仔细弄清附加条款的内容,否则一旦签字认可,日后发生纠纷容易处于被动地位。

【“包身”合同】

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提出,3年内不得跳槽到同行业的公司工作,并以扣下劳动者人事档案相要挟。劳动部门提醒,非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不涉及商业秘密,不受这类合同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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