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强在按手印。
“黑老大”被判20年,重罚1100万
江苏常州昨对以傅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1名成员一审判决
昨日上午,“傅强涉黑案”在江苏常州市武进法院一审宣判,21名涉黑组织成员一同站上被告席。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傅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破坏生产罪等10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被处以罚金1100万元。该组织二把手、傅强的弟弟傅丹被判刑十五年,并处罚金500万。此前12月16日,与此案有关联的另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在常州市中级法院宣判,该组织的老大、曾是傅强组织“骨干”的丁国柱因犯故意杀人罪判死缓。
庭审直击
76页判决书读了两个多小时
昨日的庭审安排在上午10点。从9点多开始,旁听人员就开始陆续入场。10点,武进法院大法庭200多个位置座无虚席。在近30名法警的押解下21名被告人排队依次进入法庭。傅强走在最前面,他身穿军大衣、脚穿一双棉鞋、套着一个橙色囚服。在法庭正对面,右边是公诉方,左边是十几位辩护律师。10点半,法官开始宣读判决书。这份长达76页的判决书主审法官整整宣读了两个多小时。期间,由于宣读时间过长,押解涉案人员的警察还换了一次岗。一直到中午的12点30分,才宣读到判决结果。
今年40岁的傅强在常武东片地区是一个“响当当”的黑老大,他小学毕业后就没有再上学。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他就混迹于常州的地下赌场。到了1999年,他为非法敛财伙同他人开设地下赌场,并因此犯赌博罪分别于2000年10月和2003年7月二次被判刑。傅强刑满释放后,早期以丁国柱等人为骨干,后又逐步发展了被告人傅丹、尹某等骨干成员,通过赌博、诈骗、在赌场中放高利贷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敛财,后利用影响逐步涉猎拆迁、建筑和土方工程市场。
为达到垄断、霸占常武东片地区的建筑、土方工程和地下赌博市场的目的,傅强对骨干成员进行了分工,逐渐形成一个以被告人傅强,以丁国柱、孟某、傅丹等人为骨干,以陈某、苗某等五人为积极参与者,十几人为参与者的组织较为严密、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组织在被告人傅强的领导下,通过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强揽建筑和土方工程。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在常武东片地区造成重大影响,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