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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最新人口数量统计,宜春市人口净流入出来统计表

2015年末

全市常住人口:551.20万人

全市城镇人口:247.05万人

男性人口284.05万人

女性人口267.14万人

十年增加人口21.8万人

根据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推算,2015年末宜春市常住人口为551.20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2.1%,比上年增加了18724人,增长0.34%,比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时增加8.87万人,2011年?2015年五年间人口总量年均增长0.33%,而全市“五普”至“六普”十年间人口总量共增加了21.8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41%。人口总量的增长总体上呈现平稳增长态势,但增速稍有减缓。

人口自然增长率缓慢下降

根据每年的人口变动调查及2015年的1%人口抽样调查推算结果,近五年来宜春市的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基本呈现逐年缓慢下降的趋势,死亡率在6.00‰?6.26‰之间波动,即使是实施“单独两孩”、2015年全面放开二孩,全市的人口出生率仍然保持平稳发展态势。究其原因:一是人们的生育观念已发生了新的变化,二是全面放开二孩政策效应如何还需假以时日。

调查结果表明,全市各县(市、区)常住人口分布相差较悬殊。从分县(市、区)的人口总量情况来看,宜春市管辖的10个县(市、区)中常住人口过百万的有丰城市、袁州区,这两地的人口总量约为242万,占全市总人口的43.9%,其中丰城的总人口已达135.31万人,是全省常住人口总量排位第一的县级市;而常住人口不足15万的也有两个县,分别是铜鼓县13.78万人、靖安县14.78万人,其中铜鼓县的常住人口仅相当于丰城市的十分之一。可见,各县区之间的人口总量相差较为悬殊。

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6.33

经测算,2015年宜春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84.05万人,占51.53%;女性人口为267.14万人,占48.47%。性别比(以女性为100)为106.33,比上年下降0.19,比“六普”时的108.81下降了2.48,呈逐年下降并已总体上进入正常状态(正常值范围为102?107)。2015年宜春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4.75,比上年下降0.51,比全省平均水平114.19高0.56个百分点,比“六普”时的122.21下降7.46。尽管出生人口性别比在逐年下降,但目前仍然明显超出正常值范围。

我国是世界上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失衡最严重、持续时间最长、波及人口最多的国家,出生人口性别比出现持续普遍偏高,显然违背了性别结构平衡的自然法则,这与传统的重男轻女、养儿防老等落后思想不无关系,出生人口性别比与文化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落后、贫困地区这一比例更为突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直接后果是社会上男女婚配比例失衡,同时也会对社会和家庭的稳定、甚至对经济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老年人所占比重上升1.69%

根据1%人口抽样调查推算,2015年宜春市0-14岁的少儿人口为112.11万人,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为387.88万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51.21万人,这三类人分别占常住人口的20.34%、70.37%和9.29%,与“六普”时相比,0?14岁和15?64岁所占比重分别下降了1.55和0.1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所占比重上升了1.69个百分点;与全省平均数比较,0?14岁和15?64岁两个年龄段所占比重比全省平均数高0.01和0.14个百分点,65岁以上所占比重比全省平均数低0.15个百分点。

当前,宜春市人口年龄结构呈现少年人口和劳动适龄人口比重下降,老龄人口比重上升,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加深,但老龄化程度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全市城镇人口247.05万人

近年来,宜春市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根本,以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以城镇建设三年升级战、城市棚户区改造三年攻坚、镇村联动建设发展工作为主战场,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进程。2015年全市城镇人口247.05万人,占总人口44.82%,比上年上升了1.54个百分点,比“六普”时的35.59%上升了9.23百分点,城镇化水平持续提高。

同时,市民平均受教育程度稳步增加。2015年宜春市6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97年,比“六普”的8.57年增加0.40年,比全省平均受教育年限低0.13年;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19年,比“六普”的8.86年增加0.33年,比全省平均受教育年限低0.11年。人均受教育水平年限的逐年提高,表明人口文化素质在逐年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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