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黑社会老大张洪勇案大揭秘??
□以张洪勇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被查,将移交检察机关
□大肆盗窃企业物资,“称霸一方”敲诈敛财,涉案近3000万元
张洪勇 男,现年38岁,邯郸县户村镇康河村人,中共党员,1998年从武警邯郸市支队转业到复兴公安分局工作,2006年4月任郝村派出所所长。今年3月10日,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3月29日被依法逮捕。
邯郸黑社会老大张洪勇案大揭秘
张洪勇曾任所长的郝村派出所外景
邯郸黑社会老大张洪勇案大揭秘
郝村派出所的公示板上张洪勇的照片已被取下
身为派出所所长,肩负与犯罪作斗争的法律职责,可在邯郸市却有这么一位派出所长,其网罗社会不法分子和“两劳”释放人员,组成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涉案总价值近3000万元,严重扰乱了当地社会治安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此案即为邯郸警方所称的“3?11”案件。由于涉及身份敏感等原因,两个多月以来,此案并无来自官方的权威说法或正面回应。5月21日,省公安厅刑侦局、邯郸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就“3?11”案件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案情正式向社会进行通报。
邯郸黑社会老大张洪勇案大揭秘
邯郸市公安局就“3?11”案件举行新闻发布会
记者了解到,去年12月份,全省公安机关统一开展“冬季亮剑”严打整治,邯郸市公安局针对邯钢及周边区域治安秩序混乱、盗抢企业物资犯罪猖獗的状况,从各级公安机关抽调了100多名警力,集中开展专项打击行动。相继打掉了数个盗抢邯钢物资犯罪团伙,查获了一批涉案违法犯罪嫌疑人。
邯郸市公安局副局长郭运兴透露,打击行动中,市局领导及省公安厅陆续接到有关原复兴区公安分局郝村派出所所长张洪勇涉嫌执法犯法、伙同他人盗窃邯钢物资,并实施故意伤害、强迫交易等犯罪行为的举报电话或举报信。
郭运兴说,对于这些举报,市公安局高度重视,鉴于其特殊身份,遂组织了专门力量进行秘密核查、取证,在初步认定张洪勇部分违法违纪事实后,于今年2月23日,对其采取了禁闭措施,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并立即引起省公安厅领导的高度重视。多位领导相继作出批示,要求“尽快查明犯罪事实,依法予以严惩”。
同时,省公安厅成立了由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曹爱平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指派刑侦局和行动技术总队领导带领侦技人员,于3月11日赶到邯郸,随即会同邯郸市公安局抽调140余名警力组成联合专案组,对张洪勇涉嫌犯罪案件开展立案侦查。
5月4日,张洪勇的郝村派出所所长职务被撤销。直到去年12月,在外人眼中,这名年轻的所长还有着看似辉煌的前途。但从那时开始,在全省公安机关统一开展的“冬季亮剑”严打整治行动中,张洪勇渐渐露出马脚。
据警方透露,自2005年10月份以来,张洪勇网罗社会不法分子和“两劳”释放人员,逐步形成了以张洪勇为首,以李某、张某 、姚某等为骨干,以王某、姚某某、程某、裴某等为主要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
近几年来,在张洪勇的组织指挥下,该团伙采取内外勾结、暴力胁迫等手段,大肆盗窃邯钢铁精粉、澳矿、球团、氧化铁皮、返矿等原料物资2.3万吨,涉案总价值2000余万元。
那么,涉案时间如此之长,涉案金额如此之大,难道相关企业和警方竟不知情?郭运兴解释称,涉及此案的犯罪嫌疑人中,包括多名企业工作人员,比如门卫、巡逻人员等,加上作案时间、地点隐蔽,以及犯罪团伙成员不太固定等原因,确实给侦破案件带来一定难度。
记者了解到,除了涉嫌大肆盗窃企业物资,张洪勇犯罪团伙还涉嫌敲诈勒索、暴力敛财,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为非作歹、欺压百姓,非法经营、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犯罪。
比如,2005年4月,张洪勇以阻挠其与邯钢做生意相威胁,敲诈在邯钢从事排废经营的程某某、王某某20万元。2008年7月、8月间,张洪勇利用职务之便,指使他人先后三次扣押郑某某的排废车辆,以此敲诈郑4万元。2007年春天,复兴区某村拍卖宅基地,该犯罪团伙在竞拍过程中,派人持刀对竞价村民相威胁,称“谁竞拍就砍死谁”,最终以最低价格拍得5块最好的宅基地……
还有,因怀疑李某某举报其盗窃邯钢物资,张洪勇指使姚某纠集数名打手,在多次跟踪盯梢后,最终将李某某砍致轻伤。2006年8月,因其家属经营的饭店拖欠附近一烟酒门市8000元货款,店主贾某某多次向张洪勇讨要,张不但不还,反称贾的烟酒是假货,多次指使他人在贾的门市闹事,使其无法正常经营,张还找借口传唤贾到派出所,最终,贾不但不敢再要欠款,又被迫给了张洪勇1.2万元才了事。
再有,2006年8月和2007年6月,张洪勇犯罪团伙采取虚报注册资金手段,先后注册两家公司,并以两个公司为依托,多次实施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涉案税款达200余万元。
此外,张洪勇还多次利用职务之便,侵吞派出所扣押款和罚没款,变卖扣押货物中饱私囊,涉嫌贪污和非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