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龙哥”的规矩里,“哥”是不能随便叫的,只有他一人能称“哥”,他高兴了会以毒品和旅游奖励手下,不高兴会对手下随意体罚,他说的话就是权威,即使是错的手下也必须照着去做。更令人诧异的是,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他竟自行在体内拍入七根钢针,号称公安机关也拿他没办法……
“龙哥”指鹿为马,规矩严厉
“我说的话,即使是错的,你们也必须要去做!”在黑老大“龙哥”的组织里,他的话就是权威,不容他人置疑,他指东,手下就不能往西,他说是马,手下绝不能说是鹿。
“龙哥”大名施锡君,绰号“刀疤”、“龙哥”,男,36岁,初中文化,无业。未成年时,他就因偷窃、流氓被劳动教养,之后又两次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也多次因吸毒被劳动教养、行政拘留,背景堪为“丰富”。
多次受到处罚,施锡君仍不思悔改。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自2009年起,他竟自行在体内拍入七根钢针,号称公安机关也拿他没办法。
他在社会上积攒了一定的人脉和恶名,大量结识社会闲杂人员,形成一个较为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敲诈勒索、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开设赌场、贩卖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称霸一方多年,影响恶劣,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活动秩序。
这个涉黑犯罪集团的组织结构呈金字塔形,施锡君系第一层次即犯罪集团的组织者、领导者,负责管理、组织集团内的全面事务。第二层次由邢洪伟、马俊扬等人组成,负责为施管理赌场、贩卖毒品,并带队实施或转达施的指令。第三层次由黄晓阳、方健、林宗红、唐小军(化名)等人和由施锡君本人直接掌控安排的余斌等人组成,直接接受施或者邢、马的指挥,参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施锡君对手下管理严格,组织成员对他要称呼“龙哥”,不能随便管其他人叫“哥”。如果“龙哥”动手打人了,手下的人必须也要动手。施要求该知道的知道,不让知道的永远不会知道,只要听安排做事就可以了。如果违反了规矩,施锡君心情好的时候会骂,心情不好时就会打手下人,甚至可能送去吃官司。有一天,马某为了件琐事说话时声音大了点,施锡君就当着其他人的面对马某痛加殴打。
假装联防队员,瞄准“瘾君子”实施敲诈
敲诈勒索是施锡君团伙的家常便饭,他们编造种种理由勒索财物,还对受害人进行殴打,有时甚至伪造特殊身份进行威胁。
2011年10月,施锡君、方健、唐小军等人在无锡一家医院门口发现顾某驾车将已处于昏迷状态的吸毒人员范某送至该院救治,但该院要求转送到其他医院,看到这种场景,施锡君立马有了借机敲诈勒索的念头,于是借口帮忙上了顾某的轿车。
上车后,施锡君对顾某说:“我是派出所联防队带队的,你昏迷的朋友是注射吸毒的,如果进了派出所就一点机会都没有了,肯定要关几年的,你考虑考虑。”施还称要带吸毒人员去派出所做尿检,并让顾将车开到派出所门口,要顾跟他一起去派出所。
顾某称要等朋友醒了再说,施锡君说不行。顾某害怕,提出给施几千元钱进行了结。施说:“私下放人要承担风险,会被开除的。我们一共四个人,每人5000元,你给20000元吧。”顾某被迫同意,随即电话联系母亲和表哥筹钱。施锡君等人将范某抬下车扔在路边,让唐小军跟着顾某回家拿了15000元钱,又到顾某表哥家中拿了5000元回来。这一次,施锡君等人共敲诈到手2万元。
统一食宿和发放工资福利,俨然一个缜密组织
“龙哥”对待手下人可以说很“大方”,他为组织成员发放工资,提供食宿,手下的吃用开销都由他负责,施还向组织成员提供毒品吸食、奖励外出旅游。有支出必然要有收入,该组织的经济来源除了敲诈勒索外,主要集中在设赌、贩毒方面。
2011年9月至2012年2月期间,该组织先后在滨湖区一拆迁房内、某小区内等地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多次以“牛牛”等赌博形式进行聚赌,影响恶劣。在聚赌过程中,“龙哥”为了让赌博顺利进行,对他的手下人进行分工,有专门负责抽头的,有负责接送赌客的,有负责望风的。
为了让钱生钱,在设赌过程中,如果参赌人没有赌款了,“龙哥”还会以高利贷的形式借钱给赌徒,但之后如果赌徒不如期如数归还,他就会用暴力手段“收数”。
“龙哥”对手下还有一个规定,任何人没他同意不能进入他房间,而且进去之前一定要敲门,因为他房间里有毒品。在2011年9月至2012年1月期间,“龙哥”多次安排他手下马俊扬、余斌帮他贩卖毒品近30克,获利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