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龙海老大“阿伟”因涉及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等6项罪名,被思明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近年来,在厦门经商的漳州龙海市白水镇人,一听到“阿伟”的名字,无不色变,许多商人任凭其敲诈勒索,都不敢吭声,而在龙海白水镇当地,“阿伟”更是臭名昭著。
另外,“阿伟”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中其他五人也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7年不等。
“组织原则” 按能力分配做事
现年27岁的罗某,外号“阿伟”,是漳州龙海市白水镇人,2005年因为敲诈勒索曾被判刑1年。罗某很早就在白水镇名声很臭,他无所事事、不务正业,吸毒、打架样样参与。2007年,从监狱出来后,他和镇上的赵某等十多名20岁出头的无业青年纠集在一起,因为罗某名声大,年纪也最大,所有人都叫他“大哥”,罗某叫他们做什么,他们都会听。
罗某落网后交代说,他平时经常观察这帮人的能力,按个人的能力分配做事,例如赵某头脑活、会说话,罗某就让他跟人谈事、拿钱,陈某能打,碰到打架,罗某就让他带人出去打。
敲诈到手的钱全部交给罗某统一开销,用于一伙人的日常开支,有钱就大肆挥霍。虽然,他没有给这伙人定规矩,但实际上规矩很多。一伙人在一起必须对罗某特别尊重,不能开他的玩笑,在他面前不能随便,什么事情都要由他决定,在外面吃饭都要等他先吃大家才能吃。此外,为了时刻体现他是老大,烟一般要小弟帮忙点,买东西也要别人跑腿,还叫人专门服侍他和他女朋友。
横行乡里 四处白吃白玩
2007年,罗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后因患严重传染性疾病被暂时监外执行,之后罗某趁机逃匿。正因为如此,不管是白水镇上的百姓,还是在厦门经商的白水镇人,都觉得罗某不好惹,即使犯了事,警察抓了也没法关,于是,所有人看到罗某一伙人找上门都很害怕,被敲诈也不敢反抗、不敢报警,因为害怕被打击报复,反而是用钱托人去找其疏通,希望能破财消灾。
罗某带着这帮人四处吃喝玩乐,不但很少买单,而且还常常敲诈勒索。从2007年起,罗某在龙海市白水镇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之后,为了逃避公安机关打击,罗某带着几名手下潜逃外地。2008年底,他潜回厦门,重新召集了赵某等人在厦门针对龙海籍经商人员进行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12月至2009年5月,罗某组织、指挥并实施敲诈勒索他人财物5次,勒索现金共计29000元;组织、指挥、实施寻衅滋事7次,其中,向他人强拿硬要5次,强索现金共计2000元;任意殴打他人1次,致2人轻微伤。今年8月份,罗某在厦门市一出租房内被警方抓获。
法院判决 领导黑社会组织罪
法院审理查明,这个以罗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欺压百姓、称霸一方,从中获取非法收入,由罗某统一管理分配,供该团伙成员部分生活开支,在龙海白水镇和厦门两地势力范围内对龙海籍经商人员等造成心理强制、安全感下降,造成重大、恶劣社会影响,破坏社会正常生活秩序。
法院认为,罗某、赵某等人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欺压群众,逐渐形成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其中,罗某系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其行为已经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赵某等4人系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参加者,已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因此,法院一审判决,罗某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