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上午,山东省公安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打黑除恶打霸治痞十起典型案件。
青岛张韶军、烟台修建龙、潍坊宋金建、威海曹军、济宁赵书文、淄博贾永飞、威海胡鹏飞、淄博高延柳、济南金某某、枣庄丁某某黑恶势力团伙被通报。
附文件全文:
全省打黑除恶打霸治痞十起典型案件
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公安部部署要求,在省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保持对黑恶霸痞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连续破获一批黑恶霸痞犯罪案件,有力打击了黑恶霸痞违法犯罪的嚣张气焰,有力维护了全省治安大局持续稳定,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下面,我们选取了10起典型案件,向大家做一简要通报:
一、青岛张韶军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2010年1月,青岛市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张韶军(男,51岁,青岛李沧区人)等人涉嫌黑恶违法犯罪,遂调集警力成立专案组,历经近14个月的艰苦努力,一举打掉张韶军黑社会性质组织,破获案件30余起,缴获各类枪支12支、子弹250余发、作案车辆8辆。
经审查,张韶军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为提取非法暴利,大肆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致2人死亡、1人重伤、4人轻伤,非法控制、垄断了当地旧村改造、拆迁和上石方工程市场。
2013年10月31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张韶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16名组织成员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1年6个月至20年不等有期徒刑。
8月1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烟台修建龙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2013年底,海阳市部分乡镇农贸市场连续发生生猪产品被抢案件,为此,烟台市公安局与海阳市公安局成立联合专案组,经不懈努力、行程数万公里,一举打掉修建龙(男,63岁,烟台海阳市人大代表)黑社会性质组织,破获案件115起,涉案金额1亿余元。
经审查,修建龙纠集社会闲散人员,以合法企业为掩护,拉拢、腐蚀海阳市原商务局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稽查大队大队长范向东(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充当“保护伞”,大肆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致3人重伤、3人轻伤、多人轻微伤,控制垄断了当地生猪产品生产、销售市场,提取非法暴利。
12月29日,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行贿罪等,判处主犯修建龙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26名组织成员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分别被判处1年至16年不等有期徒刑。
2017年8月1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潍坊宋金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2011年5月,潍坊市公安局通过侦查发现宋金建(男,51岁,潍坊奎文区人)等人涉嫌黑恶违法犯罪活动,遂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历经一年多时间的艰苦努力,一举打掉宋金建黑社会性质组织,破获案件100余起,缴获枪支16支、冰毒26.9克等。
经审查,宋金建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为打压竞争对手,大肆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致1人死亡、1人重伤、13人轻伤。同时,通过在赌场发放高利贷,控制火车站周边美容美发行业,垄断当地纺织品物流市场,强揽建筑工程等,提取非法暴利。
4月24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宋金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骨干成员于海龙(男,42岁,潍坊奎文区人)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30名成员分别被判处1年至8年不等有期徒刑。
12月21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四、威海曹军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根据群众举报,威海市公安机关调查发现曹军(男,52岁,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等人涉嫌黑恶违法犯罪活动。
2012年9月,威海市公安局和荣成市公安局成立联合专案组,经过一年多时间的艰苦侦查工作,一举打掉曹军黑社会性质组织,将包括主犯曹军在内的30余名成员抓捕归案,破获案件49起,扣押非法渔船10艘、作案汽车4辆。
经审查,曹军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非法成立辽西渔船总代理公司,在辽宁省绥中县、山东省荣成市等地码头设立据点,大肆实施强迫交易、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大肆盘剥渔民,提取非法暴利,致2人重伤、1人轻伤,形成跨省性“海盗式”黑社会性质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