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黑社会老大名单
1、泰安黑社会老大金延军
2008年8月泰山区法院公开宣判金延军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经我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金延军称霸一方,自1999年以来陆续发展组织成员,逐渐形成了以金延军为首要分子,以金同建、李厚建、金明、李图军、高庆、尹承宝、陈国春(后三人另案处理)为骨干成员,李厚伟、张元帅、马文勇、马守华、陈君等人为成员,并网罗大量社会闲散人员参加的,相对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金延军创建了该组织并领导组织成员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被组织成员尊称为“大哥”、“老大”。李厚建、金明、李图军、金同建、高庆等骨干成员接到金延军的“指示”后,纠集其他成员具体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同时,金延军还通过发放奖金、将非法获得的在娱乐场所的免费消费权让组织成员进行消费等方式笼络人心,维护组织利益。
以金延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通过强揽工程、敲诈勒索等方式聚敛钱财。对阻碍其非法获利者便组织多人棍棒相加,通过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手段解决纠纷。在泰安市泰玻大街修筑工程中,为与已取得工程承包权的刘某某争抢工程,金延军安排组织成员马守华、马文勇、李图军、张元帅等人持枪、镐把、砍刀将被害人刘某某打伤,刘某某迫于该组织淫威被迫将泰玻大街326602元的工程转让给金延军、马守华、马文勇等人。经鉴定,该工程的利润为86580.60元。在泰安市泰煤机厂土石方工程中,该组织为获得工程承包权,威胁、恐吓另一竞标人刘某,最终迫使刘某退出,由此取得了该造价332631.60元的工程。经鉴定,该工程的利润为93136.80元。在该组织承接他人转让的泰安高职学院545300元的第二标段的土石方工程(经鉴定,该工程的利润为163590元;该组织投中第一标段的工程总造价593500元,工程利润为178050元)后,为防止附近失地村民到工地阻挠,金延军等人纠集百余人到工地威胁、恐吓村民,将村民强行赶走。并拿出部分工程利润为团伙成员发放工资、奖金、购买棍棒、砍刀等;另外,金延军还以其子被打、其高级轿车被砸、被撞为由,通过敲诈勒索等方式非法获利44万余元。
2、泰安黑社会老大陈平
山东泰安市,上个月,市新公安局长到任,自己开着私家车来的,没惊动地方领导,因为是个外地车牌,在高速路上被几个碰瓷的混混盯上了,然后就造了点事故,混混们拦下局长一张口8万元人民币。局长的司机说这是你们市新来的局长。混混们说“局长算个P,省长来了也得交钱!”。
争执之下正好来了2个巡逻的交警,2个交警对局长说“你们交点钱算了,他们惹不起啊。我跟他们说说,就交5万吧。”
局长大怒,立即打电话叫来两车武警把几个混混抓了。立誓整治我们市的治安。那几个混混的直属老大已被抓,判了无期。叫陈平。
据说这个陈平还不算我们市第一档次的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