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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黑社会老大现在是谁,荆州黑社会老大名单及排名

荆州黑社会老大是谁

7月23日,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称为湖北“第一黑”的胡世洪、陈军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作出一审宣判,18名罪犯中被判处死刑6人、被判处无期徒刑1人、被判处6年以上有期徒刑11人。

罪犯胡世洪系荆州市荆州区农房建材成套供应公司(国有)经理,荆州市道仁(兄弟)集团(私营)董事长,荆州市第二届政协委员。胡世洪与其胞弟陈军自1996年以来,顶着“民营企业家”、“政协委员”等“红帽子”,大肆发展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他们以经营公司为掩护,先后网罗周祖平、吴文贵、李友柱、徐峰、刘明富、左罗等社会无业闲散人员30余人,有组织地实施各种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胡世洪、陈军为组织领导者,以周祖平、吴文贵、李友柱、刘明富、徐峰、左罗等人为骨干成员的犯罪组织。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这个组织通过贷款诈骗、赌博、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聚敛钱财数百万元,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胡世洪为寻求政治保护,采取隐瞒事实真相和欺骗手段当上荆州市第二届政协委员,另外还伙同陈军等人以吃请、贿赂等手段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寻求保护伞,致使部分违法犯罪人员受到袒护,逃避法律制裁。这个组织以芙蓉酒楼为据点,采取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大肆进行敲诈勒索、欺行霸市、寻衅滋事、非法买卖枪支、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并在荆州城区频频实施恶性案件,造成致2人死亡、4人重伤、多人轻伤的严重后果,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7月23日对此案进行公开庭审后,作出一审宣判:胡世洪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贷款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私藏枪支罪,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3万元,并追缴其违法所得财物335万元返还给受害单位。陈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0万元。刘明富、刘明华、刘军、严昌平等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井山犯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友柱等11名罪犯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买卖枪支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杀人罪、赌博罪,分别被依法判处6年至2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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