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天津随迁子女高考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本市正式常住户口;
②具有本市蓝印户口且符合津教委中〔2009〕6号文件规定;
③投靠落户的随迁子女。
普通高等艺术(体育)院校(专业)报名条件按教育部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现役军人报考高校,按中央军委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报名后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判刑的,将取消报名资格。
(6)津教委职〔2006〕22号文件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外省市学生等不符合国家及本市规定的报名条件者。
天津高考报名注意事项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履行报名程序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要准确选择报考科类。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体育(文)、理工、艺术(理)、体育(理)六个类别,考生要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其中一类作为报考科类。报考科类一经确认,不能更改。报考科类确定后,接收报名单位将赋予考生14位的考生号。
二是要携带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时,要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相关证明等原件,接受报名单位的资格审查,注意避免证件不齐而影响报考。
三是要确认各项信息的完整真实准确。考生须按照报名单位的要求,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并签字确认,务必确保各项信息完整、真实、准确。如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有误,会影响到本人的考试、录取、入学报到等事项。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务必准确、有效,以免耽误入学报到。
四是要参加电子摄像和身体检查。考生要按照接收报名单位规定的时间进行电子摄像,并参加随后组织的身体检查。按照规定,凡未进行电子摄像者,一律不得在津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凡未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的考生,一律不得在津参加高校招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