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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社会保障工作思路和安排

1月15日,本市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段春华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人力社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孔长起同志作工作报告。会议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八次全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人力社保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十二五”发展成就,分析面临形势,明确“十三五”工作目标。会后记者对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于瑞均进行专访,就本市的社会保障工作情况进行了访谈。

记者:“十二五”期间我市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哪些主要成就?

于瑞均:“十二五”期间我们坚持惠民便民原则,形成了覆盖城乡、制度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建立了城乡一体的基本养老、医疗、生育保险制度和覆盖全民的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制度。二是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了与企业之间的制度统一。三是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覆盖人数分别达到686万人和1054万人,职工五项保险基金年度收支总规模比2010年翻了一番。四是连续11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年均增幅10%。五是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全面启动实施,发挥了兜底保障作用。六是实行医保基金总额管理,推广糖尿病门特按人头付费试点,全面实现看病就医联网刷卡结算。七是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和待遇水平逐年提高。

记者:在接下来的“十三五”期间,您对我市社会保障工作面临的形势如何判断?

于瑞均:未来五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我市经济长期向好为人力社保事业创造了大有可为的重要机遇。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人力社保工作面临诸多挑战,发展中的新矛盾新问题亟待解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将使失业问题更加凸显,收入提高和企业参保等压力进一步加大,参保扩面、经办服务还不完善,实现从制度全覆盖到人群全覆盖的任务依然艰巨。到2020年城乡居民收入翻一番的目标与降低企业人工成本、深化改革与平衡利益等“两难”问题对人力社保工作提出新挑战。因此我们必须强化机遇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思路促发展,深化改革惠民生。

记者:我市社会保障工作有哪些具体思路和安排?

于瑞均:我市要着力提高全民社会保障能力,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上,着力推进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转变,真正做到应保尽保、人人享有。一是全面启动全民参保计划。将用人单位社保登记与“一照一码”登记合并实施,提高服务效率。启动居民参保登记,发挥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的职能作用,实现就近参保登记。研究促进用人单位和个人参保的缴费基数政策,鼓励中断缴费人员长缴多得。落实参保扩面属地化管理,探索建立区县扩面指标完成情况与财政转移支付、医保基金总额分配挂钩的考核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统筹做好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继续增加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大力发展职业年金,推动更多企业为职工建立年金制度,加快形成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建立实施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实现三者之间养老保险无缝对接、方便快捷。三是创新医疗保险管理。完善个人账户政策,合理调控个人账户比重,适度拓宽资金使用范围。全力支持公立医院改革、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制定药品价格放开后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加快推进付费方式改革,完善医保基金支付总额管理和考核制度,扩大实施糖尿病等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和部分住院病种按人头、按病种付费。取消医保定点服务机构资格审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督和协议管理。加强医保监管,建立医保药品全程监控系统,实行就医诊疗信息公示和诚信管理制度,严厉打击医保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运行秩序。四是统筹做好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工作。落实降低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完善工伤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制度体系,加强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服务,提升工伤保障和服务能力。根据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要求,调整完善生育保险政策。强化社保基金监督管理,推进预算精算平衡,落实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增强基金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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