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

个税起征点是多少,个税起征点调整时间

个税起征点是多少,个税起征点调整时间

 五年没变的个税起征点,在今年两会上再度成为热词,工薪族普遍呼吁适时上调,还有网友直呼能不能给二孩家庭减点税。今年以来,官方多次表态要推出 “个税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将赡养人口、按揭贷款等纳税人家庭负担纳入抵扣因素,更体现税收公平。那么个税起征点该不该提,提到多少合适,个税该怎么收呢?

2011年,我国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00元上调至3500元,此后的四年里,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上涨8%以上,个税起征点却一直“岿然不动”。全国人大代表明经华和普遍工薪阶层一样表示“压力山大”,她认为,在公务员工资和企事业单位工资调整以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也应该随之上调。

明经华认为,工资虽有上调,但物价上涨,各方面生活成本也高了。标准不提高的话,对基层百姓来说是很大的压力。

按照税收伦理,人们的基本生活费用是不应缴税的。全国人大代表翟友财建议,随着房价、物价不断上涨,目前3500元个税起征点已经明显偏低,提到5000元较合时宜。

对于有网友提出的能不能给二孩家庭额外减税的建议,得到了全国人大代表李碧影的支持。她指出,个人所得税减税问题和鼓励二孩生育结合起来。比如,如果这对夫妇没有孩子,个人所得税还是按照3500元起征,如果一个孩子,可以从5000元起征。如果生了第二胎,所得税起征点可以考虑再提高,从7000 元起征。

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也是《十三五规划》指出的方向,即“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分类税制是我国目前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将个人所得分为工资薪金所得等11个项目分别征税;综合税制则考虑了纳税人的家庭负担,将赡养人口、按揭贷款等情况计入抵扣因素。

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认为,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保证了税收的均衡性。合理的个税征收方式采取全世界通用的以家庭为单位,如果以个人为单位,是不科学的。在现在的技术条件下,把一家人整合在一起不是一个困难的技术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张国俊在国外生活多年,建议个人所得税除了按家庭情况考虑,还应扣除保险、教育等费用。发达国家有多项扣除费用,比如教育费用、商业保险、医疗费用,甚至搬家费用等,咱们国家很多都不能扣除,这不合理。

全国政协委员龚立群认为,以家庭为单位征缴,还需要建立完善的征信系统,控制灰色收入,这是很关键的。

1994年,我国正式建立了个人所得税制度,2015年,我国实现个人所得税收入为8618亿元,同比增长16.8%,是1994年的16倍,个人所得税已经成为我国税收体系中的第四大税种。

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建议,未来的综合税制征收还要继续发挥税收的杠杆作用,促进社会公平。保证中低收入阶层减轻负担,让高收入阶层多纳税,特别是富人多纳税,通过调节使高低收入之间的基尼系数有所缩小。

当前,有经济下行、财政呈放缓趋势的压力,也有个税起征点提高到多少为宜的困惑,更有综合征税技术攻关及大量工作负重的障碍。期待个税改革早日落地,让老百姓有更多获得感。

多位代表:提高个税起征点 重大支出计税前扣除

5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公布了“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

如何优化收入分配,缩小全社会收入差距,是“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中的施策重点之一。国家统计局公布2015年基尼系数为0.462,尽管已是连续第七年下降,但仍高于0. 4的国际警戒线,贫富差距仍有较大改善空间。

税收是调节二次分配的重要渠道。专家表示,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中超过60%为工薪阶层缴纳,个税沦为“工资税”的现状急需改变。规划纲要草案中提出的“全面推行非现金结算,建立健全自然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是执行个税改革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性工作。

昨日,多个代表委员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需要一个过程,在改革完成前,应当尽快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个税起征点的话题几乎每年都会成为两会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历届两会上,包括格力董事长董明珠、TCL集团董事长李东生等在内的多名代表委员都提出过上调个税起征点至5000元的建议。

昨日,多位代表委员建议,个税起征点至少为5000元。“在减轻普通工薪阶层个人所得税负担的同时,使高收入群体不成为主要受益者”。 新京报记者 王姝 黄颖 刘夏 实习生 郭锰

★焦点

“赡养老人等支出应计税前扣除”

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市龙岗区南岭村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张育彪拟提交《关于加快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度,适当减税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建议》,呼吁加快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进程,按照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税。在该项改革完成前,则首先应当尽快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张育彪认为,加快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适当降低居民税负,是当前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客观要求。“要重振经济,必须更加依赖于扩大内需和消费,而减税是非常直接有效的扩大消费的办法”。

“迅速、加快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进程”,张育彪建议,落实以家庭为单位征税的基本思路,按照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税,“建立税前扣除制度和家庭支出申报制度,合情合理考虑每个家庭特别是相对低收入家庭的实际负担情况,将赡养老人、抚养子女、教育培训、住房按揭贷款等重大项支出,在计税前扣除”。 新京报首席记者 王姝

“年终奖一元之差多交数倍税金”

本次人代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长沙市副市长何寄华带来了一份细致的建议。

他算了笔账,称根据国税总局2005年出台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年终奖计税方式可能导致不公平。按照现行规定,目前的年终奖计税方式是,将总数目除以12个月,按得到的平均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何寄华说,对于年终计税奖金处于税率变化临界点边缘的纳税人来说,却存在着明显的税负不公平问题,“可能年终奖多1块钱,就要多交上千块税”。

例如,按目前计税方法,18000元年终奖要缴税540元,18001元却要缴纳1695.1元,只因核算到全年后,平均数相差0.08元,导致速算扣除数从0变成了105。

何寄华认为,不能因为一元之差导致个税数倍之差,“这实际上是个分档问题”。

就此,何寄华认为,应当科学界定计税时间概念,因为年终奖是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的奖金,并非一个月的所得,不能简单按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来计算,而应就年终奖单独设计税率和计算方法,以这样解决上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不公平问题。

“年终奖可参照月工资薪金的税率标准来进行设计”,他说,但是年终计税奖金和速算扣除数应当以年度为单位,例如不超过18000元的部分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为0;超过18000至5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为1260。

按照这种方式,18000元和18001元的差距,就只有0.1元,“更容易被理解和接受”。 新京报记者黄颖 实习生 郭锰

“适当提高免征额影响税收不大”

全国政协委员,原审计署副审计长董大胜介绍,所谓的“个税起征点”准确来说应该叫个税免征额。

对于个税免征额,董大胜说,提高1000、2000免征额对个人所得税影响不会太大,“只要加强税收征管、对高收入的人应收尽收,(税收)就没有什么大问题。”

“一种方式是,税收征管再严格一点,向高收入者征收累进税。累进税是指收入层级越高,使用税率越高,现在我们采用超额累进税,超过部分按照较高的征税。另一种,全额累进税,指的是不管你收入多少,只要达到一定基数,就按照最高税率征税。这是区别。”

“全额累进税对高收入限制和调节力度更大。现在超额累进税税率最高是45%,已经听到很多人抱怨了。富人会说:赚点钱都被国家拿走了。穷人会说:你剩下的还不多吗?” 新京报记者 刘夏

★案例

“个税起征点七八千合适”

某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张嘉(化名) 年收入5万

张嘉是北京市一家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每个月收入税后四千多元,年收入5万多。

张嘉目前工资水平达到个税起征点,每个月缴纳个税大概十多元。据张嘉介绍,每个月还房贷3000多元,孩子上幼儿园园费、餐费加学习班每月至少2000元,加上日常花销,他和妻子每个月最多攒一千多元。

张嘉认为,目前的个税起征点过低,“虽然缴税额不高,对生活看似影响不大,但按现在起征点,已经覆盖到我这样的底层工薪阶层,感觉个税没有起到缩小社会贫富差距的作用”。

对于将要进行的个税改革,张嘉希望调高起征点,到七八千元比较合适。“一线城市很多人月入过万。”

“建议以家庭为单位收税”

证券公司员工许毅(化名) 年收入15万左右

许毅介绍,每个月需缴纳个税约三四百元,每个月最主要的花销是房租和日常花费,“我和未婚妻一起,基本都是月光,没有存款”。

许毅认为,个税扣的有点多,将近净收入5%,“其实税率应该在1%之内。”

许毅表示,按家庭为单位征税更加合理,“一个家庭中有可能一个人收入高一个人收入低或没有收入。如果不考虑家庭,收入高的人就会被收税,但有可能他的收入要养活剩下的家庭成员。如果以家庭为单位,或能少扣税。”

如果提高起征点,许毅表示,最好以8000为起征点。

“征税覆盖更多高收入群体”

金融企业高管张东平(化名) 年收入百万左右

张东平在一家金融企业做高管,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每年缴纳的个税并不固定,但最少也要交十多万的税。

张东平说,现在的家庭生活和开支比较大,包括房贷、车子和子女教育以及日常的购物,“现在的孩子教育花费特别高,一年基本都在十多万”。

张东平认为,应该提高起征点,至少提高到5000元,然后将来逐步实现以家庭为单位纳税,因为目前的操作难度感觉还是比较大,“应尽快降低个税,释放各个阶层的购买力”。

张东平建议,应该增加个税的征收级数,将更多高收入群体纳入征税范围,并加大监督,防止逃税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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