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

合肥市新生儿落户政策,合肥市新生儿上户口落户时间和材料

办理条件

1.出生时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合肥市户籍居民,可在合肥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2.现役军人所生子女的户口登记。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可以在其父母部队所在地派出所以婴儿姓名单独立户,也可以在该子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

3.合肥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4.出国、出境公民所生子女,其父或母户口在国内的,在其父或母处落户,其父母均定居国外的,可以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均不在的,可以在其他抚养人处落户,其父母回国后将户口迁至父母处。

5.合肥新生儿入户需要在婴儿出生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办理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

2.父母《结婚证 》;

3.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计划内生育的可以提供《生育证》;

5.新生婴儿入户申报表。

合肥弃婴办理入户需要什么材料

境外所生子女回国入户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窗口受理→现场审查→办理

办理地点

合肥新生儿入户需要到合肥市公安局各公安派出所办理

》》》合肥市市区派出所汇总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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