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

山西社保最低工资标准,山西最低工资标准一览表

去年12月,省委、省政府决定推广大同“冬季行动”做法,从2015年12月中旬至4月底,在全省深入开展以“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为主题的“冬季行动”。1月9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冬季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多项惠民措施。

1.大学生创业园3月底前启动运行

“冬季行动”中,省就业服务局将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跟踪服务,开展实名制登记,进行就业政策宣讲和职业指导,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和创业信息咨询,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省人社厅代表省政府继续组织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作,省创业就业促进会作为承接方具体实施。此次共为全省乡(镇)和社区招聘7000名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3月底前完成劳动合同签订,实现全员上岗。

3月底前,省就业服务局还将实现山西省大学生创业园招商入驻和小贷公司、担保中心启动运行。山西省大学生创业园位于太原市学府街与滨河东路交叉口。该创业园通过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创业实训以及融资服务等“一条龙”“一站式”服务,重点帮助以高校毕业生为主体的各类创业者实现创业梦想。山西省大学生创业园在协助落实各项鼓励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的同时,还将给予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和个人办公区租金全额或部分减免以及免收首年物业管理费等优惠。届时,入驻山西省大学生创业园,符合条件的创业个人或企业可享受到10万元到200万元的政府贴息贷款。

2.春节前后培训农民工15万人

我省还将做好春节前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工作,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4050”人员等,开发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春节后,我省将组织开展“新春招聘”“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和“网络招聘”等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专项活动,帮助各类人群找工作。

我省还将充分利用春节前后农民工返乡相对集中的有利时机,组织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春潮行动”,培训农民工15万人,合格率力争达到90%以上,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其中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力争达到80%以上。

此次“冬季行动”,省人社厅还将做好劳动关系风险防控和企业帮扶工作。针对去产能、处置“僵尸企业”而可能产生的职工安置问题,做好劳动关系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分析研判、建立防控预案、进行政策储备、采取针对性措施,指导企业统筹做好职工安置工作。对因企业停工停产而导致的欠薪、欠费(社保费)问题,深入困难企业进行调研,研究提出援企稳岗的储备性、建议性政策措施。

3.调整职工大病保险待遇水平

医保关系到千家万户,此次省人社厅实施“冬季行动”,其中重要一项便是实施医保便民行动。根据行动方案,4月底前,省人社厅将在全面推进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基础上,积极调整职工大病保险待遇水平,做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等各项制度的政策衔接和费用结算服务工作。

为破解异地就医医保报销程序多的问题,去年年初,我省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城镇医保跨市就医直接结算。这意味着,我省11个市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将不用“先垫付后报销”,持社保卡即可在出院时直接报销。此次行动明确,省人社厅还将深入推进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将符合要求的异地安置人员、异地转诊转院就医人员、急诊人员全部纳入省内异地就医结算平台,让他们每个人都能持社保卡跨市就医直接报销。

4.最低工资标准今年还要调

此次“冬季行动”还明确,4月底前,我省还将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指导督促11个市按期发布劳动力工资指导价位。我省最近一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去年5月。去年5月1日起,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普遍提高170元,提高后,太原市六城区月最低工资标准首次突破1500元,达1620元。

此外,我省还将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出台《山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监督检查办法》,组织召开领导组办公室会议,讨论出台相关配套措施。

5.确保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不拖欠

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在针对民生领域开展的重点整治工作中,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其中一项专项整治内容,通过3个月的集中专项整治,以及省人社厅为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持续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有效遏制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高发频发的态势。

临近春节,省人社厅在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中,将加大部门协调配合力度,加强行政司法联动,确保春节前所有欠薪案件处理基本完结、农民工工资基本不拖欠,结案率达到95%以上。

其中,建立政府应急周转金制度,是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举措之一,是保障农民工权益的一道坚实防线。此次“冬季行动”还明确,我省将在落实好工资保证金、工资支付记录卡、欠薪预警预报等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的同时,建立各级政府应急周转金(省级不少于1000万元、市级不少于500万元、县级不少于200万元)。对没有预存工资保证金的建设项目及其他无力支付的用人单位,首先要查处一批违法建设项目,对拖欠的工资优先从工程款中解决,确实无力解决的,就要启动政府应急周转金,紧急处置,变农民工讨薪为政府讨薪,保证广大农民工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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