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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特岗教师工资待遇最新消息,特岗教师补贴政策

2009年以来,我市共有5个设岗县(市)招聘特岗教师。服务期内特岗教师的工资由国家或省拨付到设岗县(市)财政,由当地财政代发,特岗教师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2000元。10月,我省对特岗教师工资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特岗教师每人每月工资可达2333元。5个设岗县(市)积极保障服务期内特岗教师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要求,按月拨付,积极保证特岗教师工资的发放按时到位。

在保障基本工资的同时,各设岗县(市)都参照公办教师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由县(市)财政负担,为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全部办理了医疗保险。在此基础上,永吉县对服务期内特岗教师的待遇与公办教师完全一致;磐石市和桦甸市要求学校为特岗教师提供较好的住宿条件;舒兰市部分学校为家在外地的特岗教师报销每年的探亲车费;蛟河市在分配时兼顾特岗教师家庭住址等各方面因素,最大限度提供工作生活方便。此外,设岗县(市)还通过开展“双功一绝”等活动,为特岗教师搭建成长进步平台,绝大多数特岗教师在乡镇中小学发挥重要作用,部分成为教学骨干和中坚力量,为农村义务教育带来了全新的教育方法和教学理念。

设岗县(市)通过积极保障工资、基本保险等待遇,大力培养和充分发挥特岗教师作用,在工作、生活上尽可能的予以特殊关怀,积极解决他们的困难和后顾之忧,使他们在本职岗位上积极努力、踏实工作,确保了我市服务期满特岗教师高比例的留任安置,进而壮大了我市乡村教师队伍,改善了农村学校普遍存在的年龄、学历、学科结构不合理的现状,提高了农村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使在农村上学的孩子们也享受到了与城区同等的较优质的教育,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我市城乡义务教育的差距。

2009年以来,我市5个设岗县(市)共招聘特岗教师3264人,至2015年8月服务期满共1941人,留任安置1907人,占招聘总数的98.2%。今年以来,我市5个设岗县(市)除舒兰市拨付了9个月的工资外,其它县(市)已拨付了10个月的工资,工资金额合计约212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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