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
非本市户籍的需要长期居住在本市的个人
二、办理条件
已被本市用人单位聘用或在本市投资创业的人员,可按要素累计分值分别办理相应有效期的《广东省居住证》(人才引进)。 1、分值在81分及以上者,可由申请人选择办理5年及以下有效期的《广东省居住证》(人才引进); 2、分值在80分以下、66分以上者,可由申请人选择办理3年及以下有效期的《广东省居住证》(人才引进); 3、分值在65分以下、50分及以上者,可办理1年及以下有效期的《广东省居住证》(人才引进)。
三、所需材料
1 . 《广东省居住证申请表》 (原件正本(收取)3份)
2 . 学历证书 (原件正本(核验)1份,复印件1份)
3 . 未成年子女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 (原件正本(核验)1份,复印件2份)
4 . 身份证 (原件正本(核验)1份,复印件1份)
5 .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正本(核验)1份,复印件1份)
6 . 配偶彩色白底小一寸照片 (原件正本(收取)1份)
7 . 学位证书 (原件正本(核验)1份,复印件1份)
8 .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原件正本(核验)1份,复印件1份)
9 . 执业资格证书 (原件正本(核验)1份,复印件1份)
10 . 职务聘任证书 (原件正本(核验)1份,复印件1份)
11 . 婚育证明(结婚证/离婚证) (原件正本(核验)1份,复印件1份)
12 . 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原件正本(核验)1份,复印件1份)
13 . 劳动合同 (原件正本(核验)1份,复印件1份)
14 . 在本市的住所证明(房产证/购房发票/按揭合同/有关部门出具的住所证明等) (原件正本(核验)1份,复印件1份)
15 . 在本市创业的提交投资或纳税的相关证明 (原件正本(核验)1份,复印件1份)
16 . 申请报告 (原件正本(收取)1份)
17 . 配偶身份证 (原件正本(核验)1份,复印件2份)
18 . 未成年子女白底小一寸照片 (原件正本(收取)1份)
19 . 彩色白底小一寸照片 (原件正本(收取)1份)
20 .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正本(核验)1份,复印件1份)
21 . 外国专家证 (原件正本(核验)1份,复印件1份)
22 . 合法入境的证明 (原件正本(核验)1份,复印件1份)
23 . 港澳台专家证 (原件正本(核验)1份,复印件1份)
四、窗口办理流程
1.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根据业务办理指南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申请材料齐全的,进行受理;不齐备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须补充的材料;
2.承办,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3.审核,人力资源市场处进行核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批准,人力资源市场处审批后送市公安局制证,由市公安局通知申领人办理领取《广东省居住证》(人才引进)的相关手续
五、网上办理流程
1.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根据业务办理指南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申请材料齐全的,进行受理;不齐备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须补充的材料;
2.承办,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3.审核,人力资源市场处进行核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批准,人力资源市场处审批后送市公安局制证,由市公安局通知申领人办理领取《广东省居住证》(人才引进)的相关手续
六、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7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
七、办事窗口
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四9:00~12:00 13:00~17:00 周五9:00~12:00 13:00~15:00
地 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
联系电话: 38920361
交通指引:
地铁三号线、五号线珠江新城站B1出口
八、收费标准
不涉及收费
九、收费依据
不涉及收费
十、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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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办理依据
1.关于贯彻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居住证文件精神的通知全文
十二、备注
本业务无其他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