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

株洲市居住证办理条件流程和材料,办理进度时间查询

办理条件

最新消息: 我国取消暂住证 将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株洲居住的非株洲市户籍人员。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无须办理居住证(若个人需要的话亦可办理):

1.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

2.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3.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

4.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温馨提示:

1、本市户籍跨市区与县级市及县级市之间的人员不再要求申办居住证

2、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居住登记,不申领居住证

株洲市居住证有效期限

株洲市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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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2、推动出台居住证管理办法,落实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

3、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4、建立户口迁移网上流转核验制度和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方便异地办理户口和身份证。

关于取消暂住证实施居住证政策热点解读

2015年将推动出台居住证管理办法

办理材料

可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

身份证明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株洲市居住证照片要求

株洲市办理居住证所需要房屋证明材料

注:若需要办理有效期7个月以上(最长为3年)的居住证,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就业登记证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居(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须注明合同期限)。

办理流程

1.拍照

申办人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关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申办人亦可使用身份证的相片回执。)

2.提出申请

申办人带齐办理所需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3.填表审核

申办人领取并填写《湖南省居住证办理/株洲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工作人员对上交的材料及登记表进行审核。

4.领取凭证

审核资料齐全后,工作人员打印发放《湖南省居住证领取凭证》,并将资料录入信息系统,上传制证。

5.领取证件

受理机构收到居住证后,会通知申办人,届时申办人凭《领取凭证》前往领取证件即可。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内办结(在受理机构收到邮寄证件之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通知申办人领取。)

办理费用

首次申办居住证,免收费用。

办理地点

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黄河北路196

株洲市公安局荷塘区分局:长寿路169

株洲市公安局田心分局:田东路311

株洲市公安局宋家桥分局:宋家桥镇

株洲市公安局董家?分局:姜园路72

市公安局芦淞区分局:庆云山路135号

市公安局石峰区分局:铜藕路170

株洲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建设南路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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