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温馨提示
拟在暂住地居住1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下列人员,在申报暂住登记的同时,应当申领暂住证,如: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雇用的人员;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的人员;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的人员;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人员;其他需要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2.办理地点
暂住证办理地点主要在暂住地所在公安派出所。
3.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居民身份证 |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
房主户口簿 |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 |
务工证明等相关证件及材料 |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 |
1寸黑白或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 按身份证照片标准,2张。 |
4.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