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一、已满十六周岁;
二、拟在居住地居住三十日以上;
三、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
3、已在居住地购买房屋的;
4、符合居住地落户条件,但本人尚未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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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2、推动出台居住证管理办法,落实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
3、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4、建立户口迁移网上流转核验制度和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方便异地办理户口和身份证。
办理材料
一、填写《江西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表》;
二、有效身份证件;
三、居住证明;
四、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五、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1、应当如实填写《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表》,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居住证明(房屋租赁备案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并交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2、居住证由公安派出所负责审核、打印,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3、流动人口是育龄妇女的,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签发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办理地址
南昌市公安局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凤凰中大道1866
电话:0791-88892000
塘山派出所
地址:塘山镇
电话:0791-88102439
办理地点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自申请日起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首次领取居住证不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