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17年10月1日起广州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作如下调整: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由2408上调为2906;广州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作如下调整: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8%阶段下调为7%。
广州社保最低基数2017
2017年9月30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颁发了《关于公布2016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的通知》,通知规定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由2408元上调为2906元,最高上限由14958元上调至16575元;且该调整从2017年7月1日起执行。对2017年7月后仍按原最低缴纳基数缴纳的,需于2017年12月31日前进行费用补缴。
调整后的差异计算如下:按最低基数计算,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240814%=337.12元上调为290614%=406.84元,共增加69.72元;养老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24088%=192.64元上调为29068%=232.48元,共增加39.84元,即养老保险按最低缴费计算单位及个人一共增加109.56元。按最高基数计算,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1495814%=2094.12元上调为1657514%=2320.5元,共增加226.38元;养老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149588%=1196.64元上调为165758%=1326元,共增加129.36元,即养老保险按最高缴费计算单位及个人一共增加355.74元。
广州市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低
2017年9月27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颁发了《关于阶段性降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用人单位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从8%降低为7%,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延缴人员、失业人员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从10%降低为9%。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原40588%=324.64元下调为40587%=284.06元,减少了40.58元。
故如按最低基数缴纳广州社保,那么从10月起,职工账户总共增加68.9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