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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广州限购政策的详细内容

广州将限购升级了,广州市政府办公厅30日对外发布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而在3月17日晚也发布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以下是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1】广州限购政策2017(2017年3月30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

穗府办函〔2017〕6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通知如下:

一、加强住房限购政策

(一)居民家庭新购买(新购买是指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购买,下同)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须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或办理析产手续;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简称法人单位,下同)新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二)住房赠与他人的,须满2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接受住房赠与的,须符合本市的现行限购政策。

(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从化、增城区内限购(含受赠)1套住房。

二、加强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为防控信贷风险,经广东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通过,对我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以下调整:

(一)对离婚一年以内的住房贷款的申请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信贷政策执行。

(二)对已成年、未就业、没有固定收入且还款资金来源于其他共同还款人的借款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进一步严格住房贷款条件,按照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信贷政策执行。

(三)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1年以上,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2年以上,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加强商服类房地产项目管理

(一)商服类(商业和办公,下同)房地产项目应当严格按规划用途开发、建设、销售、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为居住用途。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新报建商服类房地产项目,最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300平方米,不符合该要求的,规划部门不予批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规划将商服类房地产项目改为居住用途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服类物业,销售对象应当是法人单位;法人单位购买的商服类物业不得作为居住使用,再次转让时,应当转让给法人单位。本通知施行之前,已购买的商服类物业可转让给法人单位、也可转让给个人;个人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再次转让。

四、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严格按照预售许可备案价格明码标价,已经签订认购协议的不得提价或变相加价。

(二)房地产中介机构在房屋交易前,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房地产调控政策并签字确认;不得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不得怂恿、协助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不得强迫当事人选择其指定金融机构或接受金融服务,不得提供或推荐“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服务。

(三)对于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虚构市场交易情况、发布虚假数据、制造市场恐慌、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取消预售许可,对房地产中介机构依法注销机构备案、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其他当事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联合发展改革、国土规划、金融、工商、人民银行、银监等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常态化现场、非现场检查。举报电话:12345。

本通知自2017年3月31日起施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30日

广州市政府办公厅30日对外发布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居民家庭新购买住房(含新房和二手房),须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非广州本市户籍者在从化、增城区内限购(含受赠)1套住房。该通知自2017年3月31日起施行。

通知显示,居民家庭新购买(新购买是指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或办理析产手续;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住房赠与他人的,须满2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接受住房赠与的,须符合本市的现行限购政策。

该通知还对广州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出调整:对离婚一年以内的住房贷款的申请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信贷政策执行;对已成年、未就业、没有固定收入且还款资金来源于其他共同还款人的借款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进一步严格住房贷款条件,按照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信贷政策执行;广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1年以上,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2年以上,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广州市住建委昨晚在官网发布新政解读:

3月30日24时前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政策执行。

3月30日24时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限购新规

居民家庭新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或办理析产手续;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解读:“取得不动产证”时间是指不动产登记时间。个人要两年后才能卖房,单位要三年后才能卖,不仅打击炒房客,还对二手房交易有影响。

住房赠与他人的,须满2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接受住房赠与的,须符合广州现行限购政策。

解读:送房给他人之后要两年后才能买,主要是打击借名额买房客。

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从化、增城区内限购(含受赠)1套住房。

解读:外地人只能在从化、增城买一套,别想求多。

限贷新规

对离婚一年以内的住房贷款的申请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居民家庭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的信贷政策执行。

解读:离婚不满一年要买房,和没离婚一样待遇,对假离婚是打击。

对已成年、未就业、没有固定收入且还款资金来源于其他共同还款人的借款人,按照居民家庭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的信贷政策执行。

解读:没有稳定工作就有买房了,相当于你已经有一套。

广州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1年以上,非广州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2年以上,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解读:限制公积金贷款,广州人要连交1年以上,外地人要连交两年以上。

商服类项目

商服类(商业和办公)房地产项目应严格按规划用途开发、建设、销售、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为居住用途。

解读:商服类房地产项目别想打擦边球了,禁止“商改住”。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服类物业,销售对象应当是法人单位;法人单位购买的商服类物业不得作为居住使用,再次转让时,应当转让给法人单位。本通知施行之前,已购买的商服类物业可转让给法人单位、也可转让给个人;个人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再次转让。

解读:一手商服类物业只能出售给法人单位作为商业、办公使用,再次转让时也只能出售给法人单位。以后个人不能买公寓了,3月31日之前已经买了的,要房产证满两年后才能交易。

【2】广州限购政策2017(2017年3月17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

穗府办函〔2017〕5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商品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信贷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住房限购政策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继续执行限购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的政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从化、增城区按现行政策执行。

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二、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经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通过,对我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以下要求: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住房贷款,下同)记录的,继续执行购房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无贷款记录的,或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已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未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三、严厉打击“首付贷”等违规行为

商业银行、小额贷款机构、互联网金融机构、信托投资公司等各类金融业务经营者,不得对购房首付款发放贷款或变相发放贷款。

四、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严厉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各类住房骗购行为,对提供虚假购房资料骗购住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对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责令停业整顿,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以上政策规定自2017年3月18日起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17日

广东省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发布对于3月17日出台的楼市调控新政官方解读,广州住建委表示,3月17日及之前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以及3月17日及之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此外,广州住建委表示,在广州市无住房同时无住房贷款记录的,最低首付款比例30%不变。有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4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70%。“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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