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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有土地住宅平房限购规定【全文】

北京国有土地住宅平房3日起实施限购,以下为您带来相关内容,欢迎浏览!

北京国有土地住宅平房限购规定

曾一度在销售上没有过多限制的住宅平房已正式纳入了限购范围,限购之下将再无“空隙”可钻。昨天,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上住宅平房销售管理的通知》。这一新政将住宅平房与通州以外普通楼房住宅的限购政策基本划上了等号:在北京名下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京籍单身和非京籍、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京籍家庭、拿不出5年以上社保和个税证明的非京籍,均将暂时无法购买住宅平房。

京城所有市场化住房已全限购

平房由于属于非成套住宅,之前的住房限购中并未考虑。但从昨天开始,购买住宅平房的,需要满足与购买通州以外楼房相同的限购条件。

根据《通知》,自发文之日起,住宅平房出售对象为居民家庭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没拥有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或单身人士;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5年(含)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同时,暂停向以下家庭出售住宅平房: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单身人士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连续5年(含)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换句话说,如果是京籍单身或可提供5年社保和个税证明的非京籍家庭,在北京名下无房的情况下可以继续购买,但仅限1套;如果是京籍家庭,在北京名下有1套住房,还可以继续购买,也只能再购买1套。

“这意味着,北京已经将所有市场化的住房都纳入了限购的范围,使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进一步完善,可以说,北京的住房限购政策再无‘空隙’可钻了。”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土地资源与房地产管理系主任赵秀池说。

专家:封堵住宅平房投机翻炒

近些年来,由于平房集中的东西城,优质学校资源丰富,一些投资投机需求通过购买平房炒房,导致平房的价格出现大幅度上涨,对房地产市场造成了不利影响。“此次将平房纳入限购,彻底堵住房地产投机投资,促进住房回归居住属性。”赵秀池说。

在业内看来,此次住宅平房纳入限购,也透露一个信号??北京正在断绝任何炒房机会。

此轮房地产市场调控自“3?17”以来,先是住房信贷收紧,实行认房又认贷、提高二套首付比例、降低贷款最高年限;接着又对非京籍购房纳税严格按连续60个月计算;然后,“认房认贷又认离”,离婚一年内申请贷款按二套房贷算,并对过道、车库、廊道等异形房实行“三不政策”;3月26日又严格商办销售,招招剑指投资投机性炒房。

北京市房协秘书长陈志认为,住宅平房以前不在限购政策范围内,且由于这类房源多在核心区,单间面积小、总价低,还能落户和享受入学指标等,去年以来引发了购买热潮,价格随之不断上涨,所以政府严格住宅平房销售管理是必然的。

“这也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炒房需谨慎,不要再想方设法去钻任何政策空子了,因为你能想到的、去炒的,很有可能就是下一个政策出台的原因。”陈志说。

此前所购平房不计入名下套数

限购的同时,在购房资格核验环节也将计入平房住宅的套数。根据新政,居民家庭名下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新购买的住宅平房,核验购房资格时计入该家庭名下住房套数。

需要提醒市民的是,这次新政是“既往不咎”,昨起再买住宅平房,将计入家庭名下住房套数;对于文件发布前居民家庭购买的住宅平房,并不计入其核验购房资格时的家庭名下住房套数。

打个比方,一个京籍三口之家在名下有一套楼房的情况下,如果在今天购买了一套平房住宅,名下就会被再计入一套住宅。按照北京限购政策,该家庭已经占满了两套房的“名额”,如果未来不出售,将暂时无法在北京继续购买住宅。

北京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会长李文杰分析,这一做法考虑了以往平房并未纳入限购,对于那些已购买了平房的居民家庭给予了照顾,同时也有利于政策的平稳实施。

在实际操作中,住宅平房套数是按照不动产权证个数计。

李文杰说,不区分一间或多间,这样既能有效抑制住宅平房的投资投机性炒作,又能有效遏制多间平房产权分割,鼓励平房持有集约化,进一步保护古都风貌,实现疏解整治促提升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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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稳控楼市18天10项政策 所有市场化住房已全部纳入限购

4月3日傍晚,北京房地产调控组合拳再出一记??住宅平房纳入限购范围,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单身人士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及拥有2套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暂停购买住宅平房。

平房限购令,是继3月17日“认房”又“认贷”的“史上最严”楼市新政出台之后,北京为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稳定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所密集出台的第十项政策。至此,北京所有市场化住房都已纳入限购范围。新京报记者对这10项政策进行了梳理提炼。

1 “认房”又“认贷”

3月17日 北京市住建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和差别化信贷政策的通知》,自3月18日起,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拥有一套住房,以及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2 明确“过道学区房”不能做入学条件

3月18日 北京市教委明确表示,“过道学区房”不能作为入学资格条件,同时也将完善入学政策,指导区教委在热点区域试行多校划片,降低学区房的择校功能。

3 16家银行降低首套房贷优惠力度

3月21日 16家银行的北京分行一致决定降低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幅度,由不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调整为不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0.95倍。

4 非京籍购房需连缴个税60个月

3月22日 北京市地税局、北京市住建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购房资格审核中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标准的公告》,对“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加以明确,非京籍居民家庭在北京购房,需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北京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5 开发商必须按报价明码销售

3月22日 市发改委发布通知,要求开发商、中介应醒目公示价格,明确标示开发商名称、楼盘名称、坐落位置、车位配比率,以及每套在售商品房销售情况和销售状态、楼号、楼层、房号、每套销售总价等内容。同日,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规范商品房经营企业价格行为的提醒书》要求,商品房经营者要在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3月23日 市住建委约谈北京十大中介机构,明确禁止中介机构参与炒房,随后北京展开房地产中介市场执法行动。

6 异形房不予登记不予落户

3月22日 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发布《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上住宅平房测绘、交易及不动产登记管理的通知》,规定“过道”将在不动产权证附记栏中予以记载,旨在遏制“过道学区房”。

3月23日 市规划国土委等部门公开表示,不具备居住条件的过道、车库、廊道等异形房,将执行“三不政策”:在不动产登记中一律不能单独办理过户等转移登记;在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环节一律不能办理落户;在子女就学环节一律不能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7 离婚1年内申请房贷按二套执行

3月24日 央行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对离婚1年内的贷款人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商贷和公积金贷款均按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

8 商办项目不得作为居住使用

3月26日 北京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明确规定商办类项目不得作为居住使用,新建项目不得出售给个人,二手项目出售给个人时需满足名下无房且在北京已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两个条件。北京就此成为首个“商住房”限购的城市。

9 禁止中小学与房地产商合作办学

3月25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深夜发布消息,2017年起,除京津冀协同发展项目外,本市所有中小学校未经市教委同意不得到外地办学,各中小学不得与房地产商合作办学。

3月28日 市发改委、市价监局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情况,严禁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一年内买入卖出同一套房屋,同时禁用“学区房”一词。

10 住宅平房纳入限购

4月3日 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住宅平房销售管理的通知》,将住宅平房也纳入到北京市限购范围中。暂停向以下家庭出售住宅平房: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单身人士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连续5年(含)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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