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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限购政策最新的内容

随着成都最严限购令出台,近日咨询落户政策的群众越来越多,下文是为大家收集的最新成都限购政策,敬请关注社保网!

成都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做好房地产调控工作要求的实施意见

(市房管局市发改委 市国土局 市地税局 市财政局 市金融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精神,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巩固调控成果,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一)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十二五”期间,全市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改造棚户区住房2000万平方米。2011年,全市新建、改建、采购、租赁、配建保障性住房和改造棚户区住房400万平方米,其中,廉租住房4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35万平方米,限价商品住房77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204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住房44万平方米。

(二)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科学编制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对列入年度供应计划的保障性住房用地,要应保尽保、及时供地。不断满足不同居住方位困难群众需求,合理配置建设用地。2011年3月底前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用地。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坚决纠正,严肃查处。

(三)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按照土地出让净收益不低于10%的要求筹集落实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并在确保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统筹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同时,在财政预算中增加保障性住房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收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加大融资力度,拓展融资渠道,采取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

(四)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建设业主单位要优化管理程序,积极申报办理建设工程前期手续,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责任制,促进项目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实行保障性住房建设审批“绿色通道”,提高项目审批效率,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在10月底前全面开工。

(五)提高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年收入准入线标准。2011年中心城区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年收入准入线标准由2.2万元提高到2.8万元,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

二、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

(一)努力实现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按照房价与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相协调的原则,合理确定2011年度我市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工作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各项调控政策,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确保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不超过年度控制目标。

(二)暂时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在本市主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下同)暂时实行住房限购政策。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本市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主城区购买住房。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全部或部分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满18周岁子女。居民家庭持有住房套数,以新购住房时本市房地产登记信息系统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数量和权属登记系统记载住房数量为准。新购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时间为准,新购二手住房时间以交易过户受理时间为准。本实施意见发布之日前已签订住房买卖合同的,须于今年2月28日前完成住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应当在销售现场、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限购政策,不得向属于限购对象的购房人出售住房或提供中介服务。对违反规定购房的,房管部门不予办理房产登记、过户手续。

限购政策实施期间,购房人在新购住房时应如实填写《购房人家庭成员住房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资料(以下统称证明材料),作为住房买卖合同的附件和办理商品住房合同网上备案和权属登记的申请材料。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房管部门要核验购房人提供的《申报表》和证明材料,查询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主城区拥有住房的套数。经核实不属于限购对象的,予以通过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和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经核实购房人属于限购对象不予办理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的,房管部门应当正式告知住房买卖合同签约双方,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应当与购房人解除住房买卖合同、注销二手住房买卖合同的信息记录。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违反上述限购政策规定的,或与购房人串通,提供虚假证明的,由房管部门依法严肃查处,暂停其网上签约,并将其违法违规行为记入房地产企业、经纪机构和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

(三)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增加土地有效供应,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确保2011年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不低于前两年年均实际供应量。对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住房项目优先安排供地。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方式,坚持净地出让,严格土地出让合同管理,严格项目用地规划管理,积极推广以“限房价、竞地价”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加强对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和资金来源的审查。对开发企业存在土地闲置、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经建设、规划、国土、房管等部门联合认定后,禁止该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参与我市土地竞买活动。参加土地竞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对已供房地产用地,由于企业自身原因超过两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的,必须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闲置一年以上罚款。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

(四)严格执行相关税收政策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执行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居民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加强信息沟通,强化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年内在全市全面推行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坚决堵塞税收漏洞。

(五)强化市场监管和信息公开。房管、国土、建设、规划、税务、发改、金融等部门密切配合,实现房地产相关信息交流共享。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预售价格和交易行为监管。加强预售资金监管,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防止出现不按期竣工或“烂尾楼”现象发生。

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认真执行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商品房预售方案销售商品房,未达到规定的工程形象进度不得申办预售许可,未取得预售许可前不得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贵宾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违规预售的,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办预售许可时必须在预售方案中据实按套报送预售价格,并在取得预售许可后10日内一次性将全部可售房源公开对外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报送价格,按套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公开销售。报送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整,3个月后需要调整价格的必须重新报送并按规定重新公示。在新价格公示前,可售房源仍按原价格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售。房管部门要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监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房价折扣、优惠等促销形式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对商品房实际成交价格高于报送价格的,将关闭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不予合同备案。价格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在房地产开发、销售和中介服务中的价格欺诈、哄抬房价以及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行为。

严禁捂盘惜售、虚假交易等行为,对取得预售许可后未在10日内将全部可售房源一次性公开销售、有房不售或签订虚假商品房买卖合同等行为,采取暂停预售、关闭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记入信用档案及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降低或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金融机构按规定停止对其发放新开工项目贷款和贷款展期。

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发布市场调控等相关信息,稳定市场预期。积极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解读工作,引导新闻媒体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树立正确住房消费观念、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进行正面宣传报道,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防止虚假信息或不负责任的猜测、评论误导消费预期。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三、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的工作职责

将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合作,共同做好住房保障和房地产调控工作。监察、房管等部门负责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对市场调控措施不落实、执行限购政策不力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缓慢、租售管理和后期使用监管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相关新闻:成都楼市限购升级两周新房销量大增

3月23日晚,成都也再次加码房地产调控,到现在调控政策已实施了近两周,那成都楼市近两周又表现如何?天府早报记者从银行、新房市场以及二手房中介等多方面获悉,调控新政的作用明显:部分房企加快新增供应,出货提速明显;银行个人住房放贷方面倒没有明显收紧,但首套房利率九折以下已难寻。

新房

一周销售量环比上涨超过50%

通常来说,销售数据最能反映限购效果。据锐理监控数据显示,对比限购政策升级前后两周数据,在大成都范围内,3月前两周的新增供应和销售套数都比较稳定,在第4周,也就是调控政策升级后的一周时间,销售量出现了极大幅度的增长,环比上涨超过了50%。反之,新增供应在这一周明显下降,环比降幅约71%。从存量情况来看,调控政策升级后的一周,去库存的态势明显加速。

此外,中国指数研究院的数据也显示,限购政策升级当周,成都新开盘项目共6个,2个楼盘开盘即告罄。限购前当晚,北星城和中洲中央公园项目临时决定开盘,去化效果也非常不错,“抢跑,成为调控后房企的普遍心态。”

“3?23”新政的效应到底有多大?两周时间并不足以看个清楚。但从去年“11?17”新政实施后已限购4个月有余的高新南区及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能看出些端倪。从2017年1月?2017年3月期间,新增供应量峰值出现在去年9月,也就是首次限购政策出台前,之后迅速降温。数据监测到城南(高新南区以及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去年9月新增供应量96.5万平方米,随后10月?12月出现急跌,12月为最低值11.3万平方米。

此外,城南限购区域在去年7月?9月一直处于供销上升通道,从10月新增供应量下跌后,销售也进入下滑态势,但对比供销数据,成交量基本与新增供量形成冲抵状态。换句话说就是,目前城南楼市,有多少货走多少量。

业内人士表示,从以往经验看,调控短期有效,一旦松绑就面临反弹,所以开发商和买房人都已经有越限越涨的预期,恐怕这一次调控显效还需要假以时日,待到具备资格的强意愿买房人被市场消化之后。

房贷

部分银行首套房贷款已无优惠

去年,各大银行还有首套房8.5折优惠,进入2017年以来,各地区首套房贷利率调整为最低9折,房贷政策收紧势头明显。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房贷收紧是对房地产市场政策的配合。

天府早报记者近日走访多家银行发现,目前部分银行首套房利率已经取消折扣,达到基准利率水平,仅少部分银行可以执行贷款基准利率的九折或九五折;二套房则根据个人征信情况上浮10%?30%不等。“我行现在首套房都执行基准利率,没有折扣。”交通银行某网点工作人员介绍,“从目前的形势来看,不排除未来进一步上调的可能,因此对于购房者而言,贷款要趁早。从放贷周期来看,基本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另一家国有银行个人贷款中心工作人员也表示,目前个人住房贷款最低只能申请到九五折,还需要看个人“资质”。某股份制银行工作人员则表示,首套房还可以执行九折利率折扣,但二套房要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

融360的3月全国房贷市场报告显示,全国首套房贷款平均利率为4.49%,环比上升了0.45%。融360认为,3月以来,随着部分城市相继出台限购限贷政策,限制投资性资金涌入房地产,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呈逐步上升态势。

其实,今年初,一些热点城市的房贷已经受到压缩。某国有银行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月,该行在16个热点城市的新增房贷大幅减少,同比和环比降幅均超过30%,在热点城市以外的其他地区房贷新增较快。

专家认为,宏观调控下银行房地产相关贷款或将继续被压缩,“政策收紧情况下,合格购房人会明显减少,对房贷的需求会减弱。”从银行本身来说,个人房贷利润相对较低,在当前利率上行的环境下,按揭贷款劣势将逐渐显现出来,银行贷款会向企业部门倾斜。

房价

二季度或出现价格调整

中原地产数据统计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超过40个城市出台了各种房地产调控政策120余次。多个城市比如北京、广州、厦门、南京、杭州等,已经连续出台多次政策,其中北京短短10天出台了9次房地产相关政策。显然,政府严厉调控的决心一直未动摇。

业内人士认为,本轮以北京为代表的城市调控力度不断增大,全方位封堵炒房,预期部分城市楼市可能再次进入低迷调整期。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即指出,北京、厦门等城市成交量已经出现了明显下滑,有望再次进入低迷调整期,二季度可能出现价格调整。

“限购限贷政策升级后,一、二线城市房价短期内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楼市有望降温。”成都凯仁置业总经理陈光健说,受政策影响,部分限购城市的消费者又将逐渐进入观望期,这给市场回调预留了空间。而且,三、四线城市去库存的难度不可低估。

交通银行某网点工作人员:我行现在首套房都执行基准利率,没有折扣。

一家国有银行个人贷款中心工作人员:目前个人住房贷款最低只能申请到九五折,还需要看个人“资质”。

某股份制银行工作人员:首套房还可以执行九折利率折扣,但二套房要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

成都调控政策升级后一周时间

销售量

出现了极大幅度的增长,环比上涨超过了50%。

新增供应量

明显下降,环比降幅约71%。

限购政策升级当周

成都新开盘项目共6个,2个楼盘开盘即告罄。

从2017年1月?2017年3月城南数据

新增供应量

峰值:出现在去年9月,也就是首次限购政策出台前,新增供应量96.5万平方米低值:10月?12月出现急跌,12月为最低值11.3万平方米

销售量

去年7月?9月一直处于供销上升通道从10月新增供应量下跌后,销售也进入下滑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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