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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惠州限购政策最新

发布时间:2023-12-09 17:02:13 思而思学网

继广东珠三角多个城市出台楼市新政后,惠州也在4月8日晚最新出台楼市新规。下面就为大家精心整理了的最新惠州限购政策,仅供参考!

惠州限购政策最新2017

一、严防投机炒作。新购买(新购买是指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购买)的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方可转让。

二、加大商品住房有效供应。已达到预售条件的开发项目,须在30天内到价格主管部门申请价格监制,完成价格监制后15天内到房管部门申请预售许可,没有按时完成申报工作的,1年内不允许其申报价格监制和申报预售。对已取得预售许可捂盘惜售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强化价格监制管理。价格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惠市发改价〔2016〕98号)及《关于明确惠城区 仲恺高新区商品房价格申报监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惠市发改价〔2016〕105号)要求,完善商品房价格监制管理制度,引导开发企业理性定价,防止楼盘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低价差或选择明显不合理的参照楼盘申报监制逃避监管;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申报价格监制的楼盘不得以虚假装修、虚高装修等变相提高房价,否则将暂停项目的网签,责令停业整顿。

四、加强网签管理工作。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须纳入网签系统管理,严禁“一房多卖”,严厉打击“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力度,确保资金安全。

五、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对于房地产企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进行销售,捆绑高价车库销售,通过虚假广告误导购房者,不明码标价,哄抬价格,另行收取未标明费用,私下收款或以收取渠道费、电商费等形式价外加价,以及中介机构违规代理未取得预售证的房屋,虚假宣传、哄抬价格、制造恐慌,支付额外费用,伪造社保、纳税、银行流水虚假证明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公开曝光,相关信息纳入诚信平台;对涉案从业人员记入“黑名单”;对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严厉打击违规骗贷行为。各商业银行严格贷款审查审批,加强不动产交易合同信息共享,防止虚增房价套取银行贷款。严格审查首付款资金来源的真实性,坚决杜绝“首付贷”。严格评估借款人还款能力,防范通过虚假收入证明、虚假流水、虚假交易骗取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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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珠海出台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楼市调控政策,对原有的限购政策进行加码。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通知称珠海全市范围内的所有户型住房全部纳入限购范围,新取得的不动产权证满3年之后才能上市交易(转让),非本地户籍居民在珠海购房须有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此外,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后须满3年之后方可以再次购买住房;接受赠与的,必须符合珠海的现行限购政策。

去年10月6日,珠海执行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144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房并未在限购之列,此次调控将限购范围扩大到全市范围内的所有户型住房。

4月8日晚间,惠州楼市调控措施也悄然出台,其中新购买(新购买是指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购买)的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方可转让;已达到预售条件的开发项目,须在30天内到价格主管部门申请价格监制,完成价格监制后15天内到房管部门申请预售许可,没有按时完成申报工作的,1年内不允许其申报价格监制和申报预售。

中泰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此前在其官方微信发文表示,对围绕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特大城市周边的三四线城市而言,本身就存在特大城市购房资金的外溢效应,如果又有国家的大都市圈规划作支持,还有三四线城市去库存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大任务,房价上涨的动力是不言而喻的。也有分析人士认为,地方政府落实楼市调控的主体责任愈加艰巨,楼市调控的长效机制应尽快出台。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类似的在几年时间内限制商品房销售的调控办法,有效破坏楼市炒作的套现机制,对稳定市场有积极作用,对其他城市也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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