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政策的改革,可是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决定了农民拿到手里的钱有多少。
32个字概括现行的农地宅基地制度!
集体所有,成员使用,一户一宅,限制面积,免费申请,长期占有,房地分开,差异赋权。
如何理解宅基地集体所有权飘在空中?
自1962年以后,不管是法律还是政策层面,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是十分清晰毫无异议的。但是集体组织对落在自身的宅基地所有权,往往对于“侵权行为”束手无策。
有哪些“侵权行为”呢?农地圈掰着手指头跟大家数数:一户多宅、超面积占用,自发流转等等吧。
总之就是从结果上造成了集体所有权的权能已经十分微弱,所有权在手但无权回收,无权处置、无权参与收益分配,实际上造成了所有权的虚化。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坐实改革方向:
(1)合理界定、适度强化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宅基地的权利。 农地圈解读:比如空白宅基地超过两年不予确权和目前在试点的宅基地有偿退出都是这个方向上的尝试。
(2)加强集体经济组织在宅基地使用方面的权利 农地圈解读:比如统一利用集体用地建房,分配给集体成员,逐步取代分户各自建房的传统做法。
(3)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在收益方面的权利。 农地圈解读:比如在宅基地流转和征收产生收益时,作为所有权人的集体组织应参与收益分配。
这个改革,将影响几乎所有农民,知道改革趋势以后,农民其实可以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作出有利于自己的行动选择,时间还有。
耕种的土地早在90年代初就分给村民了,这些年随着使用权的到期,国家又开始进行土地确权。
土地确权其实确定的是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说白了就是农村土地是集体的,土地生产经营权是农民个人的。过去农民不敢出去打工,把土地转包给别人,将来不承认了,我什么证明也没有,万一他是村干部,我更吃亏了。如今土地确权了,农民也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
但是土地确权后呢?由于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是分离的,所以农民对土地仍然是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而宅基地是村民申请、村委审批给予农民的,用以满足农民的住房要求,审批要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繁荣发展,许多农民进城务工,有的已经买房居住,成为市民。不过他们中间很多人还是农村户口,仍然享有村集体给他分的宅基地。这些房子,他们当然不自己住,而是卖给了别人。
根据国家出台的农村宅基地改革新政策,宅基地的使用权只能在本村集体内部自由转让,并且必须进行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的登记。
国家规定一户一宅,法律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国家当然允许,并且大力提倡,因为这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关键举措。但是必须强调的是:农村居民在出卖、出租房屋后,再次申请宅基地的,村集体当不予审批。
?所以,预测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
(1)未来针对历史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或宅基地闲置,国家可能采取的措施会“很简单很暴力”??征税!超过标准、面积过大的宅基地也要征税!
(2)对人均耕地少,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原则上或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是通过集中建设农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落实一户一宅。
(3)对于那些在城镇落户的农民,他们村里的宅基地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有偿退出,由村集体出资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