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惠农补贴不少,而且每年都在增加。而农业补贴是国家对粮食等农产品提供的价格、出口或其他形式补贴。那么海南农业补贴政策又是怎样的?下面去了解一下吧!
【1】海南海口农业补贴政策
省政府在琼海市召开促进海口、三亚及东部市县设施农业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座谈会。记者获悉,今年海南省将提高设施农业补贴标准,扶持力度更大,受益面更广。
据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中央财政下达和海南省配套的第一批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共1.5亿余元,目前已经全部分配到全省18个市县,其中,海口、三亚及东部市县资金量约占总数的45%。
今年的设施农业资金安排与上年度相比,呈现以下鲜明特点。一是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受益面更广。今年设施大棚建设项目实施市县从上年度的14个增加到18个,新增了琼中、白沙、保亭和五指山等4个中部市县,项目受益面不断扩大。
二是建设要求适当降低,针对性更强。今年新增一个补贴档次,将农民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造价在1万元?1.5万元的大棚纳入补贴范围,补贴金额最高为6000元/亩。同时进一步降低种植规模要求,将原来集中连片的30亩降低到10亩,从而将主要种植蔬菜、经济能力有限的散户农民纳入补贴范围,使补贴政策的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广。
此外,中高档设施农业标准从去年的2万元?4万元和4万元以上,调整为2万元?3万元和3万元以上,缩小了补贴标准的跨度,政策扶持重点更加突出,带动性更强。
三是补贴标准适当提高,扶持力度更大,除今年新增的补贴档次外,其它补贴档次标准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对设施大棚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其中,对于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低档大棚补贴标准每亩提高2000元,提高33%;中档大棚补贴标准每亩提高2000元,提高25%;高档大棚补贴标准每亩提高5000元,提高50%。
对于农业企业,低档大棚补贴标准每亩提高1000元,提高33%;中档大棚提高1000元,提高25%;高档大棚提高1500元,提高25%。
副省长陈成出席座谈会。他指出,海口、三亚及东部市县具有发展设施农业得天独厚的条件,要以扩大设施农业规模,提高设施农业标准化为突破口,推进设施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和产业化经营,保障海南“菜篮子”供应,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2】海南三亚农业补贴政策
三亚实现农业保费收入2310万元增长21.7%
从三亚市财政局获悉,2015年三亚市开展的农业保险险种共14个,全年实现保费收入2310万元,比上年增长21.7%。去年已决理赔金额585.7万元,受益农户671户次。2017年,该局将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鼓励保险机构针对农户的实际需求开发新的险种,切实发挥农业保险的作用。
据介绍,为了充分发挥保险机制的作用,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稳定农业生产,保护农民利益,三亚市从2007年开始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政策。近几年来,三亚农业保险发展迅速,服务“三农”能力显著增强,2015年,我市开展的农业保险险种共14个,有橡胶树、水稻、森林、甘蔗、玉米、南繁制种水稻、香蕉、芒果、大棚瓜菜、烟叶、能繁母猪、育肥猪、渔船、渔民海上人身意外伤害险等险种,涵盖了种植业、养殖业和渔业等领域,完成省下达险种任务的175.8%。
2015年,三亚实现农业保费收入2310万元,比上年增长21.7%,中央、省及市三级保费财政补贴资金1606万元,占总保费收入的69.5%,比上年增长16.7%,惠及农户12614户次。全年已决理赔金额585.7万元,受益农户671户次。
据了解,三亚市去年进一步完善了农业保险工作机制,建立农业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安排40万元工作经费确保成员单位业务的顺利开展;提高了保费财政补贴比例,为减轻农民自缴保费负担,对种养业农民自缴部分再给予50%的补贴,对渔民海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渔民自缴部分再给予25%的补贴;加大对承保机构的扶持力度,按涉农保费金额的10%对保险公司进行风险补偿,按涉农保险保费金额的5%对保险公司业务人员进行奖励,对营销服务站的建设按每个1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同时,简化农业保险资金审批拨付流程,由承保机构直接向财政部门申请,及时拨付保费补贴资金,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三亚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作为责任牵头单位,2017年将继续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鼓励保险机构针对农户的实际需求开发新的险种,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各司其职,积极开展本部门本辖区的农业保险工作,切实发挥农业保险的作用。
三亚650万元补贴种植夏秋季常年蔬菜农户
从市农业局了解到,为了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调动各蔬菜种植基地生产积极性,促进夏秋季蔬菜正常生产,保障蔬菜市场供应充足,稳定蔬菜产品价格,三亚拿出650万元对今年种植夏秋季常年蔬菜的农户进行补贴。
据介绍,按照先种后补的模式,将重点对常年蔬菜挂牌基地(其它形成规模尚未挂牌的种植基地也可列入补贴范围)在5?10月期间(共6个月),种植规定的叶菜品种进行补贴。今年计划补贴面积为4725亩,其中,崖州区500亩、天涯区1850亩、吉阳区1650亩、海棠区425亩、育才生态区300亩。补贴范围为年初计划数,实际补贴面积以每月审核实际种植情况为准。
这次补贴品种包括空心菜、地瓜叶、菜心、生菜、小白菜、上海青,其它品种不列入补贴范围。补贴对象包括合作社、农业企业和散户组成的蔬菜基地的蔬菜种植户(含非本市户籍的外来种植户)。承包土地种植的,应补贴蔬菜种植者,不得变相补贴发包方。
市农业局负责人说,此次补贴标准为:常年蔬菜设施大棚生产基地补贴300元/(亩?月),露天生产基地补贴200元/(亩?月),按月进行补贴,不种植的月份不予补贴,跨月种植一茬菜的按1个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