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社保年检网上申报应该如何操作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延伸阅读:湖南省规范城乡居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近日,湖南省人社厅、财政厅出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统一了各地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流程,界定了各级机构认证责任。《办法》规定,资格认证采取户籍地认证为主、居住地认证为辅、集中与实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现场认证、上门认证、异地认证、技术认证。县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待遇领取人员集中认证。
《办法》明确,认证的主要内容为核查待遇人员是否死亡、出国(境)定居、服刑或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每月与民政、卫计、公安、司法等部门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等机构进行数据比对,逐级下发疑似不再具有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资格人员名单并核查处理。省级经办机构将积极搭建资格认证信息技术平台,县级经办机构将积极采取人脸、静脉、指(掌)纹等生物识别技术开展生存认证工作。
根据《办法》,待遇领取人员不在户籍地居住的,可到居住地县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或镇级人社服务机构认证。
湖南省启用“社保基金电子收据”
对于湖南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来说,不用再每个月开出数以万计的纸质收款收据;对于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经办人员来说,也不需要再每个月数趟往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拿取收款收据,这种改变,已从湖南省1月1日正式启用“湖南省社会保险基金收款收据(电子收据)”(简称社保基金电子收据)开始。
为满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需要,进一步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湖南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四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启用湖南省社会保险基金收款收据(电子收据)的通知》,社保基金电子收据适用于参保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社会保险基金。
社保基金电子收据是指湖南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收取社会保险基金时,向参保单位开具的以电子方式存储的收付凭证。社保基金电子收据仅设一联电子版收据联,采用电子信息防伪,以电子形态存储保存,可用白纸打印。电子收据号码由省财政厅根据省人社厅发送的信息进行自动分配。
社保基金电子收据纳入其他财政票据管理,无须核销和年检。参保单位可在“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打印社保基金电子收据,其与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及银行缴款回单三者一并作为报账依据。社保基金电子收据生成后,税务、审计等有关部门可登录“湖南非税收入网”或“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查验社保基金电子收据相关信息。
社保基金电子收据启用后,“湖南省社会保险基金收款收据”电脑票和手工票仍可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