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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社保缴费基数的新消息

重庆社保缴费基数2017尚未出台,仍继续沿用上一年度数据,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重庆人社局表示,参保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核定缴费基数;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300%,高于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本人实际月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参保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 60%核定缴费基数。

重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职工,2017年7月至2017年6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5523元、下限为3105元。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17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5175元、下限为3105元。

延伸阅读:重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一)用人单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以本单位缴费总基数乘以各险种缴费比例计缴。用人单位缴费总基数为本单位属于参保缴费范围的人员缴费基数(以下简称职工缴费基数)之和。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本人缴费基数乘以相应险种个人缴费比例计缴。

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新设立单位的职工和用人单位新增的职工按照本人起薪当月的工资核定。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或起薪当月的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核定。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对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工资总额(即工资)的组成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规定的项目计算。其中,国家机关公务员、参照和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以及《公务员法》实施以后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的工资,按《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工资确定。

工资总额统计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按职工应发工资统计。

(三)参保单位应于每年3月底前向负责统一受理社会保险登记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及每个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新设立的单位及有新进职工的单位,应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及填报《职工增减变化花名册》时,一并办理缴费申报。

办理缴费申报应提交经本单位工会负责人(职工代表)签字、单位签章的《职工工资总额表》。参保单位应对申报的职工工资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庆市社保缴费方式?

个人部分+单位部分

1、单位及职工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全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2、职工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按月代为扣缴。

重庆市社保缴费日期

生育保险费按月征收,用人单位应于每月5日前缴纳生育保险费,从下月起开始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重庆市社保缴费时限

生育保险通常规定是缴费满一年,且生育时仍在缴费中,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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