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

5月嘉兴限售新政的通知

 日前,嘉兴市建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这意味着2017年5月嘉兴限售新政出台了。

嘉兴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因城施策、分类调控的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保障合理需求,强化市场监管,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通知如下:

一、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取得住房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对在市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新购买住房,取得住房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

二、执行时间从2017年5月21日零时开始。新建商品住房以购房者在嘉兴市住房保障局网签平台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为准;在5月21日零时之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且能够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仍按原政策执行。二手住房以办理交易手续时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

嘉兴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7年5月20日

去年以来,嘉兴的房地产调控政策频繁出招,粗略统计,这7个月竟已有13次之多

10月14日,“嘉五条”

市建委住房保障局出台“嘉五条:将加强监管捂盘和哄抬房价的行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行为的监管;开发商和主管部门委托评估结合定价;中介机构在接受委托时,须去住房保障局备案;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和广告的监管。

12月2日,嘉兴开启限购

自12月3日起,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向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017年3月21日,嘉兴调控升级

本地人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将不低于30%,非本市户籍最低首付比例将不低于50%;本市户籍家庭购买二套房,有贷款未结清首付提升到50%。

2017年3月30日,嘉兴调控补充

为保障高端、顶尖人才在我市本级购房所享受的优惠措施,明确非本市户籍的顶尖人才、高端人才,凭有关部门证明不列入我市本级限购范围之内。

2017年4月7日,嘉兴开展房地产市场综合整治

嘉兴市建委等七部门关于对嘉兴市本级房地产市场开展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对目前嘉兴房地产市场上的种种乱象,包括销售环节违规的行为进行整治。

2017年5月20日,嘉兴开启“限售”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取得住房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对在市区范围内已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新购买住房,取得住房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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