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引导合理住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行为,稳定住房价格,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调整我市住房交易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4月18日以前,在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行政管理区域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沣东新城等开发区规划区域范围内,购买的商品住房,自购房之日(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起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在上述区域范围内购买的二手住房,房屋产权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
通过司法裁决、直系亲属间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的住房,以及申请退出的经济适用住房等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二、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在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须提供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含2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不得作为购房的有效凭证。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除外。
西咸新区参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25日
政策解读
1、“限售”区域范围扩大。本次通知明确的“限售”范围包括“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行政管理区域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沣东新城等开发区规划区域范围”,明确提出了把“沣东新城”纳入扩大限售范围,而“4?18新政”则不包括沣东新城。
2、“限售”时间延长至5年。“4?18新政”对新购商品房交易的时间,明确为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而本次《通知》调整为“自购房之日(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起满5年”。按照西安楼盘从销售到交房一般在1-1.5年,办理不动产权证在交房后1年左右,“满2年”可交易的话,即从购买之日起到可交易约需4-4.5年时间,本次明确“满5年”是从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开始起计算,5年满才可交易。看上去时间延长约0.5年左右,但时间界定比之“4?18新政”的表述更清晰。
3、“限售”的时间前置。6?25《通知》明确,“满5年”可售的是“2017年4月18日以前”在限购区域内购买的商品住房。那么,4月18日以后购买的呢?按照《通知》精神理解,应参照执行。这一时间的界定,耐人寻味。
4、外来置业“限购”升级。6?25《通知》明确,“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在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须提供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含2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通知》还特别强调“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不得作为购房的有效凭证”。对于非西安户籍,且不在西安就业工作的人士,或虽在西安就业工作,但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不满2年的,自2017年6月25日起,将无法在西安购房。
6?25《通知》还明确,在“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的二手住房,房屋产权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但对“通过司法裁决、直系亲属间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的住房,以及申请退出的经济适用住房”等不受规定限制。在“2年社保或保险”要求方面上,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