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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龄老人补贴政策,深圳农村高龄老人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23-11-02 01:59:17

高龄人补贴,对于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起到重要作用。高龄人津贴按照“低标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创新高龄老人养老福利制度模式,健全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推进补缺型老年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使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本市户籍在当地实际居住15年经上、年满70周岁以上、本人无政府或单位发放的生活养老待遇的,且其家庭子女(指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的儿子、儿媳、未出嫁的女儿、入赘女婿)均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可申请享受政府发放的高龄养老补贴。那么2019年深圳高龄老人补贴政策如何规定的?深圳农村高龄老人补贴政策有哪些新规定?本文小编为你整理了关于深圳高龄补贴政策的相关知识。

2019年高龄补贴的发放标准:一般情况下,老年人上了80岁才能领取高龄补贴,部分地区是从70岁开始领。以小编的家乡为例,具体标准如下:80~89周岁每个月领取100元;90~99岁每个月领取200元;100岁以上每个月领取500元。

深圳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补助标准是:80至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200元;90至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300元;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500元。

深圳加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统筹规划。根据全市老年人口的数量、身体评估情况和实际服务需求,对现有养老设施用地进行优化调整、土地整备和确权登记,分区域明确设施规划和发展策略,按年度进行任务分解,确立分期建设目标。机构养老床位、社区托养床位按8.5∶1.5设置,重点发展面向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照料护理服务,提高老年人医疗、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机构的比例。“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增机构养老床位3000张以上。到“十三五”期末每个区至少建成一家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区级社会福利中心或养老机构。到2035年,全市养老床位总数达到11.3万张以上,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养老床位总数的75%,即约7.2万张。

落实社区养老设施建设。新建居住(小)区要严格按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的规定落实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不少于750平方米的建筑规模,达到《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43-2010)的建设要求,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应通过购置、置换的方式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与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毗邻设置。到2020年全面形成布局合理、均衡发展、满足需要、功能完善、精准高效的“中心城区10?15分钟、外围城区20?25分钟”养老服务网络。

推进适老化建设。通过政府补贴、产业引导和社会众筹等方式,加快推进适应养老的社区建设和改造,重点做好老旧居住区缘石坡道、轮椅坡道、公共出入口、走道、楼梯等设施和部位的无障碍改造,优先安排贫困、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家庭设施改造,实施《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规划管理规定》。在推进城市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安居工程项目中,要统筹考虑适老化设施配套建设。

提升社区居家养老生活品质。

以社区为枢纽,建立从市、区、街道到社区多层次职能清晰的服务网络。依托现有机构加强养老服务指导工作,由市、区社会福利中心承担社会养老服务区域统筹、指导管理和业务培训、养老服务质量评估和应急处置等具体工作。鼓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公建民营、合作、联营等方式,积极引进社会力量依托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统一标准加快改造、布局建设一批嵌入式、小规模、专业化,集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养老、医养结合“四位一体”的新型养老综合体,支持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等上门服务。“十三五”期间,全市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发展到100家以上,每个区至少培育一家品牌连锁社区老年人照料机构。有条件的街道可依托街道的养老管理职能,建立综合服务平台对辖区内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星光老年之家、健康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在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等方面进行整合和相关业务指导,达到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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